【环保总结】肃州区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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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结】肃州区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优秀范文】

2023-06-01 10:18: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肃州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总结】肃州区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总结】肃州区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优秀范文】



肃州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

减排计划


为确保按期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全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6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工业+农业)控制在14930.43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07%;氨氮排放总量(工业+农业)控制在377.7675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6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工业+生活)控制在9380.7329吨以内,比上年下降1.2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工业+生活)控制在4415.1516吨以内,比上年下降2.09%,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任务。

二、重点项目

2016年省政府、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减排项目共7项,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4项,农业源减排项目1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控新增污染源。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认真落实新建项目总量指标登记制度和总量指标核算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所有新、扩、改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未通过环评和能评审批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住建、安监、环保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违规建设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国家明令禁止项目和污染严重项目,坚决不批。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削减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严格执行“增产不增污”的审批原则,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二)大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置减排工作。一是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以及尚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扩、改建工程建设步伐。二是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关部门要结合城中村、老旧城区改造,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截留、收集和全处理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三是加快实施生活污泥处理无害化处置工程,尽快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禁止未经处理不达标的污泥随意倾倒排放。四是加快各类工业园区及聚集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建设,2016年清水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总寨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减排项目要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投运。

(三)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及燃煤污染整治。全区所有燃煤锅炉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全面实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71日起,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目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要加快建设脱硫、脱销设施,完成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工作。2016年,必须要确保建成投运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热源厂、甘肃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酒泉热力公司新城区热源厂等7个燃煤锅炉脱硫脱销提标改造工程。

(四)继续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减排工作。继续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开展污染治理,推动养殖专业户对畜禽粪便等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置。加快有机肥等无害化处置工程,鼓励和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

(五)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减排。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情况的摸底调查,逐步加强石油化工、印刷、工业涂料等重点行业,以及各类工业园区和加油灌排放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抓好落实。区环保局负责监督本计划的落实,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做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对排污企业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管,核定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负责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升级改造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要不断加大对10蒸吨以下燃煤采暖锅(茶)炉、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土暖炉的并网淘汰力度,确保分散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全面完成。区农牧局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督促规模化养殖场限期进行污染治理,确保农业源减排任务完成。区公安分局要进一步加快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市完成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各有关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减排项目,并抓好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严格环境执法,强化源头控制。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环保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减排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减排工程正常进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行排污许可,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全面实施环境信息公开,不断规范环境执法,为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加强排污企业监管,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年度审验、日常监管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管专项监察,杜绝治污设施擅自停运情况,保证设施处理能力和效果,确保治污设施达负荷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和企业,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三)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问效。今年是“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局年,区政府将把污染减排任务纳入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以市政府通报的年度减排考核结果为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环保部门要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按季度进行督查,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追究责任或暂停新增污染物建设项目的审批,全力确保完成减排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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