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策划方案 > 文章内容

【国土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

2023-06-10 12:36: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精选】



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秦国土资〔2015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情况

20154月,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对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学校、主要干线公路两侧和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核实,共排查核实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新增疑似隐患点153处,确定隐患点153处,其中新增隐患点2处。2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列入乡级监测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情况

1.县级及以上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本年度,共确定县级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45处,其中崩塌隐患点10处、滑坡隐患点3处、泥石流隐患点32处。4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已查明隐患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受威胁对象、灾害程度,并确定了防治措施、避让路线、监视监测责任人和联系方法。

2.乡镇级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除以上45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外,其他108处隐患点为乡镇级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青龙镇10处、朱杖子乡6处、双山子镇9处、祖山镇9处、木头凳镇3处、马圈子镇5处、肖营子镇1处、八道河镇9处、大巫岚镇12处、土门子镇5处、隔河头镇5处、娄杖子镇1处、凤凰山乡6处、龙王庙乡4处、三星口乡11处、干沟乡15处、大石岭乡5处、官场乡4处、茨榆山乡5处、平方子乡4处、安子岭乡9处、草碾乡3处、七道河乡2处、三拨子乡3处、凉水河乡7处。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预测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可预见性差、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而且从历史上看,有70%以上的地质灾害是由降水诱发的。因此,汛期特别是主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突出针对性、预防性和实效性。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财政、水务、卫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同时,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设置值班电话,明确具体负责人,并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辖区防治方案。各公安派出机构、国土、民政、财政、水务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严格源头把关。加强源头管理是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关键。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新建学校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意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措施。

(三)健全防灾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为防灾救灾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要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级落实监测管理责任,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确定监视监测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险情或安全隐患,要督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落实。

(四)加强险情巡查。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特别是汛期时要进行定期巡查,尤其在暴雨或连续降雨前后,更要加强对各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撤离。

(五)加强矿山防护。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坚决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以及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汛期位于洪水位以下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矿山必须停止开采,撤离全部人员和生产设施,以保证矿工及财产安全。各矿山企业要开展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加强排土场、废石堆、尾矿库监测和维护,避免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或水土流失而诱发地质灾害。

(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进一步修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有关部门、人民群众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预防等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设立防灾警示牌,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隐患威胁的群众手中,向群众宣传避灾防灾方法,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了解和掌握抢险和避险常识,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八)及时上报总结汛期(61日—930日)要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发展情况月报告,主汛期(715日—815日)要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发展情况周报告,强降雨期或连续降雨时要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发展情况日报告。汛期过后,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及突发演变过程,收集有关资料,撰写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经验,为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推荐访问:青龙满族自治县 方案 国土 【国土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