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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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7篇

2022-02-24 08:24:36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7篇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1

某自2007年进入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从办公室到公诉科,从繁琐而枯燥的事务性工作到审查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出庭公诉,从未有一丝懈怠,认真而负责。在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后,更是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共主办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5案5人。

在2012年已对判处实刑没有收监的罪犯进行过专项检察,并形成了长效机制,保障了每一份生效判决的执行,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安全检查、日常监督、专项检察保证监管场所的规范执法与安全稳定;加强与在押人员的谈话和受理其控告申诉举报来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没有回家路费的刑满释放人员申请到回乡补助,用爱温暖了回家路;为了更好的了解在押人员的心理,2015李俊红专门参加了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取得了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的监督力度,改变监督方式,加强与各乡镇司法所的联系,使该项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李俊红负责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多次名列全市前茅,作为一名刑事执行检察官,爱岗敬业、执法为民,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的张飚精神。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2

周春梅,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湖南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魏晶晶,生前任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四级高级法官。她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主动请缨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将宝贵的青春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审判事业。2020年12月10日,她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决定指出,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新时代中国女性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学习,学习她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们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们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岗位建新功,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3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因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向某己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凶手曾应聘死者小区保洁员踩点

据大众网1月13日报道,行刺周春梅的向某是周春梅的同乡和中学、大学同学。因向某在湖南省X科技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被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向某不服,和公司打官司。向某一审、二审均输了,仍要求再审。为了赢得官司,向某找到周春梅要求帮忙,周春梅拒绝,向某因此而怀恨在心。

1月12日,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周春梅被向某用刀具捅伤脖颈死亡,“她被杀的地方没有监控,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细节,只知道一共三刀,都在脖子上。”

周春梅家的所在楼栋负一楼就是事发的地下车库,早上周春梅需要驾车去往法院上班。1月12日晚记者看到,车库内光线昏暗,事发地附近没有看到监控摄像头。在楼栋的进门口还摆放着小区工作人员的名单展示板和打扫工具。其中保洁员一栏并不是行凶者向某。

据知情人士介绍,行凶前,向某提前近一周来到周春梅居住的小区当保洁员,摸清周春梅的作息,1月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行刺。

1月13日,事发梅岭苑小区一名保安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证实了行凶者向某事发时在该小区当保洁员。而小区车库是声控灯,监控安装在车库出入口处,车库内平时比较昏暗。“她(向某)挺年轻,才40多岁就来当保洁员。在车库捅人以后她当场就被抓了。”该保安回忆。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4

语文高级教师,烟台三中教研室主任,从教24年。现任教高一语文。多年担任高三教学,成绩优异。烟台市教学能手,烟台市先锋共产党员。优秀事迹曾在《烟台晚报》烟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

在学生中流传绰号“微笑的刺客”“大美女”“惯孩子老婆”“奥特曼”。

学生心目中的天使。周老师热爱教学,喜欢学生,关爱学生,是一个能够陪学生一起哭的老师,但哭完之后告诉学生,太阳还会升起,生活还有希望,该干什么干什么;是一个愿意陪学生一起笑的老师,笑完之后告诉学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是一个能够为每一个学生取得一点点成绩就大声喝彩热烈鼓掌的老师,是一个给过无数学生自信的老师。

学生心目中的“灭绝师太”。几乎每天早中晚再晚,周老师都以秋风扫落叶的气势穿梭于高一15个班级之间。周老师脾气偶尔极大,要求一直很严。她坚信教育就是培养人的品性,喜欢拿规矩规则说话,擅长和学生斗智斗勇,面对个别学生的一些毛病往往痛下杀手。周老师本身坦诚真纯,学生不敢撒谎的少,不愿撒谎的多,如此学生也就慢慢养成规范的好习惯。

周老师的课堂像一座迷宫,学生常常沉醉在语言文字的神妙境界。语文课上学生表演过哀婉凄恻的《孔雀东南飞》,朗诵过《诗经》那遥远的诗篇;观赏过《美丽人生》,批判过现实中的冷漠;思考过人生的意义,辩论过公正的内涵。周老师喜欢读书,并愿意把阅读的幸福体验传递给所教的每一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并以周记写作的方式,引导学生观察生活,独立思考,表达个性。学生最喜欢周老师的周记讲评课,因为更贴近生活,更贴近学生的实际,因为可以听可以说更多的真话。正如她自己所说:“培养出状元不是多大的成绩,送出去多少多少名牌大学学生也没什么骄傲,最大的收获是学生们走出高中校门时,愿意追求真理,喜欢阅读,积极乐观地投入生活。”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5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上,巾帼英雄从未缺席。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法官徐丽赞扬周春梅是铁骨铮铮的真英雄:“她坚守着一个司法者绝不徇私的原则,用身躯铸成一座守护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

“英雄并不总是恰逢其会,平凡如你我,坚守初心、孜孜以求的点点滴滴都是英雄的一部分。”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吴孔玉表示,“纵是萤火之光,汇聚在一起,就是星辰大海。”

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法官吕仙华曾获评全国优秀法官、“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等多项荣誉。她认为,坐在三尺审判台上,身后就是庄严的国徽,就算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作为法官也要捍卫法律的尊严、司法的权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高文斌初闻周春梅遇害消息时,震惊、愤怒、心痛的情绪交织在一起:“痛定思痛,更坚定了我们坚守正义,与贪腐之手斗争的决心!”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顾妍说,柔肩也能担道义。

“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你总是站成一个精确的坐标,捍卫着人间正道,留住了世间温情。”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吕唤梅的名字也有一个“梅”,仿佛在呼唤献身正义事业的那个精神不灭的“春梅”。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法官李慧曾被评选为“李庆军式十佳法官”,在她的心目中,典型的力量是有温度的。“在我们深夜晚归的路上,在我们内心偶尔迷茫时,是她们的温度告诉我们,法官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就是法官毕生追求的法治价值。”

“虽然法条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心是热的。我们也应该像魏晶晶同志一样,坚持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放在心中、抓在手上,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靳彦说。

法官一生都在与规则打交道,遵守规则说起来简单而又不那么简单。办案时,面对当事人威胁、恐吓抑或利诱,面对亲朋好友的苦苦请求、道德绑架,内心不免摇摆。

“但春梅的精神就像一道光,为我们在黑暗中徘徊的心指明方向:越是这样的时候,越要守住正义的底线。”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法官黄睿珲坚定表示,“春梅以生命为代价向非正义说‘不’,千千万万个‘春梅’将站起来传承她的精神,一道筑起阻断侵蚀司法公正的防火墙,让邪恶和丑陋没有任何可乘之机!”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6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魏晶晶“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材料最新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评选三八红旗手的事迹篇7

周春梅是法学院1995级本科生,2000级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读研期间,她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周春梅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

研究生毕业后,周春梅考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身法治实践,坚守法治初心、严格公正司法。17年的法官生涯,她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工作兢兢业业,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多次荣获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

周春梅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并为实现这一梦想而坚持不懈,她用生命坚守原则、捍卫正义,一腔热血诠释了“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的院训,她是湘大人的骄傲。周春梅的离开,我校失去了一位杰出的校友,悲戚、惋惜、沉思弥漫在师生心中。

同学们眼中,周春梅是一个乐观开朗、真诚友善、勤勉刚毅的人。“听闻噩耗,我内心涌出的,是无法形容的疼,是无法形容的惜,是无法形容的憾。在岗,她是刚毅的法官、卓越的政法人;在家,她是贤惠的妻子、温柔的母亲。”周春梅的本科同学何志辉发长文寄托哀思。

看到遇难的消息,周春梅的研究生同学陈小松泪眼朦胧,无尽的哀伤涌上了心头,悲悯与愤怒交织着,他仿佛看到春梅倒下时的痛苦和哀愁。“春梅是个美丽的湘西土家妹子,她如春日暖阳里的梅花般高洁,她有着法律人的执拗与坚守,受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多年的实务职业生涯浸润,她历练成了一位优秀的法官。”

一位优秀的学生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周春梅的研究生导师彭熙海教授内心悲恸。这些年春梅一直和导师有着密切的联系,师生间常常探讨民法中的法律问题。

“春梅深入实践,掌握的情况更具体更细致,很多时候我是向她请教。她一直都是我引以为傲的学生,也是学弟学妹的标杆、榜样和力量。” 彭熙海谈到春梅非常痛心,“她以生命的代价诠释着自己的法律理想和法治信仰,这样的代价虽高,但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脚步不能停,法律人不能畏惧邪恶力量,要为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建设继续努力前行。”

“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我校校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一篇感人文章引起不少网友纷纷落泪。他说:“愿春梅化作澄静天空的一颗星星,时时守护和温暖她深爱的家人,让他们早日走出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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