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昌平区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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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昌平区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完整)

2023-06-01 10:00:07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实职能部门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昌平区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昌平区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完整)



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

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提高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参照建立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根据市政府决定,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以下简称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建方式和管理模式

(一)组建原则和用工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程序,择优录用部门专职安全员,经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部门专职安全员一律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区安全监管局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部门专职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配备方式。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旅游委、区卫生计生委、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质监局、昌平公路分局、区民防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农业局等22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共150人,分两批招聘配备,其中第一批招聘配备90人,20162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招聘配备60人,2017年底前完成。

(三)岗位设置。根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第一批招聘部门专职安全员设置3个岗位,其中文秘岗(信息化)30人,综合管理岗40人,专业管理岗(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气专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工程专业)20人;第二批招聘部门专职安全员岗位设置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工作职责。部门专职安全员主要协助各职能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职责为:协助采集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台账;协助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向管理对象宣传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监督)管理对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完成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及本部门赋予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及条件。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和各职能部门,按照媒体公告、报名受理、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集中面试、健康体检、入职培训合格录用的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部门专职安全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具备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气专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工程等专业知识或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4.年龄为2540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北京市户籍人口。

(六)人员待遇。部门专职安全员人均工资待遇与现有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保持一致。

三、工作步骤

(一)招聘准备及发布招聘公告阶段。在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确定部门专职安全员招聘条件、岗位、程序,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简章、体检标准等通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由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报名接待、政策咨询、资格初审、考生汇总等工作,组织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三)组织笔试、面试、体检阶段。按照全市统一时间,由区安全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进行笔试、面试。根据各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开、公示。

(四)岗前培训及分配阶段。由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制定部门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办法和培训计划,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统一分配到各职能部门正式上岗。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建立昌平区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解决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牵头领导为主管区长,召集人为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安全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22个配备部门专职安全员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兼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推进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统筹部门专职安全员的招聘工作,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负责牵头建立健全部门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评议等配套管理制度;负责组织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岗前培训和年度集中在职培训(包括通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负责依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落实工资、“五险一金”等;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工会建设工作;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调配使用、综合管理、业务指导,组织相关表彰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配套资金,做好装备器材、办公用品、教育培训、交通工具、人员招聘等方面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开展部门专职安全员招聘工作,配合区安全监管局做好《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负责确定部门专职安全员待遇标准、社保等方面工作。

区编办:负责指导和提出部门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

22个配备部门专职安全员的职能部门:协助开展部门专职安全员招聘工作;负责为部门专职安全员提供办公场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全面管理和纪律监督,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行业知识培训;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党、团组织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建立专职安全员队伍是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计划完成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做到责任、人员、资金、装备“四到位”;分管领导要切实落实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提前完成办公场所、装备器材等准备工作,确保部门专职安全员按期上岗履职。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将部门专职安全员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体系并组织考核。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要加强对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确保人员录用、选用劳务派遣公司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区安全监管局要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部门专职安全员管理办法、行为规范等基本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规范、考核办法细则等配套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标准流程,加强对本部门专职安全员的教育管理,确保本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保持良好作风、展示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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