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意见】关于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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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意见】关于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2023-06-04 08:00:06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实施意见为加快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提升金融对抚顺经济转型、经济振兴的支撑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全省金融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抚顺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意见】关于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银行意见】关于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

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

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提升金融对抚顺经济转型、经济振兴的支撑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全省金融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抚顺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提出抚顺20142017年加快抚顺金融服务业发展,实现金融业四年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未来四年,全市金融服务业以扩大信贷规模,扩宽融资渠道为重点,积极新建和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及区域总部,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7年,全市信贷规模翻一番,存贷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金融服务业营业收入、利润、纳税实现倍增,金融服务业税收年平均增长超过20%以上,力争达到25%,金融服务业税收占全市服务业比重提高到18%左右。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金融集聚区。结合我市实际,规划发展沈抚新城金融集聚区,重点建设旺力金融一条街和沈阳经济区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加快发展顺城区金融集聚区,发展壮大新华金融一条街。以金融集聚区建设为主,新建、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总部30户以上(不含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

2014年,我市新建、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区域性金融总部10户。

(二)大力发展银行服务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埠银行金融机构进驻抚顺,提高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和积极性,扩大信贷规模。争取在抚的银行都在每个县(区)和沈抚新城设立分支机构。四年引进股份制银行9家,引进城市商业银行11家,争取设立1-2家民营银行。鼓励和支持抚顺银行增资扩股,扩展在省内外业务,分阶段实现多牌照混业经营,达到上市条件。鼓励和支持抚顺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抚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村镇银行做大做强资产规模,在抚顺金融集聚区增设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全部实现资产倍增,要培育资产超10亿元的村镇银行2家,培育资产超20亿元的村镇银行1家。

2014年,全市新设进股份制银行2家,城市商业银行3家。抚顺银行在省内设立分行2户。

(三)发展融资(金融)租赁业。新建、引进融资(金融)租赁机构4家。鼓励和支持抚顺装备制造业企业设立融资(金融)租赁公司。

2014年引进1家融资租赁公司。

(四)发展信托业务。探索新建法人信托投资公司,积极争取外埠信托投资公司在抚顺设立分支机构。

(五)发展财务公司。支持我市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发起设立财务公司,争取设立1-2家财务公司,单户资产规模不低于30亿元。

(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全市新增小额贷款公司60家,其中沈抚新城10家、三个县各6家、四个区各8家。鼓励小贷公司扩大规模,鼓励规模大、管理规范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积极支持小贷公司通过股权交易市场融资,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巩固、提高差别化经营水平。

2014年,我市新增小额贷款公司20家,实现跨区域经营1家。

(七)加快融资性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25家,平均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鼓励组建融资联合担保集团。重点发展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10户,5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2户。各县区都要成立相应的融资担保平台。

2014年,我市平均担保放大倍数达到2.5倍以上,实现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10户。

(八)大力发展金融后援服务机构。在沈抚新城规划建设沈阳经济区金融后台基地和灾备中心,引进20户金融后援服务机构。

(九)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创新。支持、鼓励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创办抚顺金融超市,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机构对各类产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力争实现对上述领域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19%

(十)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大力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证劵交易所上市(IPO),引导企业积极加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和中关村股权交易中心(新三版),拓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力争企业上市8户,实现股份制企业挂牌20户,中小微及科技企业展示挂牌100户。实现股权交易额4亿元,发行中小企业债融资6亿元。

2014年,实现1-2户企业上市,股份制企业挂牌5户,中小微及科技企业展示挂牌25户。

(十一)开展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改革创新。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到2017年,我市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3家,新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银行业务部1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家,全市科技贷款余额实现倍增。新建和引进科技公司和科技保险业务部,实现科技保险品种全利用。

2014年,新设科技支行或科技银行业务部1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家。

(十二)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制度优惠政策,新建和引进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设立投资引导母基金,为企业创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融资渠道。到2017年引进和设立各种基金8个,全市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2014年,新设和培育资本金2亿元以上基金1个,力争资本金规模达到5亿元。

(十三)加快发展保险业。积极引进各类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引进10家。

2014年,新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家。

(十四)建设金融生态城市。2014年起,要用3年的时间,完善全市征信体系,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增强我市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在全市形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建设诚信抚顺,创建诚信政府、诚信干部、诚信企业、诚信乡村、诚信社区,使抚顺金融生态环境居于全省前列,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和竞争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区、沈抚新城、市直有关部门、各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把落实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放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部署,市政府金融办按月对各县区和沈抚新城进行督导考核,并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沈抚新城目标考核体系。同时,要做好对金融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

(二)制定计划,全面考核。各县区、沈抚新城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区涵盖四年的行动计划,对各项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并按照四年总体任务逐年分解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全面动员,组织落实。实现金融倍增计划需要动员全市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各县区、沈抚新城、各部门及金融机构要研究解决金融发展的难点问题,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制定政策,激发活力。实现金融倍增计划,各县区、沈抚新城要用好、用足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积极建立起相应的配套政策,将政府财力投入和政府性有效资源,围绕金融机构营业收入、资金投放、利润、税收等,向对全市及本地区金融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努力促进金融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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