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意见】五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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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五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2023-06-05 12:18: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五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号)文件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五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五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五河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完善扶持政策,健全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经济新动力,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和深度发展为重点,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保障体系。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实现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全面实现电子商务产业化、物流配送产业化,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努力将我县打造成电子商务经济强县。

三、主要任务及扶持政策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电子商务基地、企业,组织申报若干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逐步形成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示范引领局面,带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对获得国家、省级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奖励。

(二)支持电子商务百强企业入驻。对国内百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投资合作项目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开设运营前2年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用于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三)健全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培育具有较强业务培训、物流仓储、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特色园区,带动我县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对占地面积20亩以上或办公使用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入驻运营企业不少于10户,入驻企业占用面积不低于50%,统一物业服务,配套服务体系完善,运营1年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专业楼宇,分别给予组织管理单位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入驻物流配送(含快递公司)企业10家以上,并且日发货量5000件以上的物流园(基地)项目,按照运营当年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

(四)租金和用地支持。对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或专业楼宇新落户的电子商务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第一年给予租金全额补助,第二年、第三年给予当年租金50%的补助;租用仓储等经营用房的,三年内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面积最高2000平方米。

电子商务服务等经营服务项目用地,按商服用途落实;对电子商务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灵活采取供地方式,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在本地区土地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对重大项目和骨干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用地政策。

(五)支持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传统企业(包括生产型企业、各类服务型行业)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应用到生产和流通全过程,加快推进传统销售与电子商务的整合发展。对传统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且运行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以企业实际纳税申报数为准)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从事我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的传统企业、专业化合作社,为电商提供优质网货产品的,年供货销售额达到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六)鼓励中小网店、企业经营五河农副土特产品。以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形式在淘宝等知名电商平台(包含B2BC2CO2O)开设网店,经营主体品种为五河农副土特产品的,年度线上销售额达到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2万元、3万元。网店年度宣传推广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宣传推广费用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

(七)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贯彻落实财政部等部委《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和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对每招引一家年度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200万美元、4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

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采取措施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对年成交额达到50万美元、100万美元、2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电商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

(八)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含网店)网上年交易3000单以上的,按每单交易业务1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旅游业每单奖励2元),每家企业(含网店)每年奖励最高5万元;电子商务企业(含网店)网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与单笔业务奖励不重复,选择就高享受)。

(九)打造电子商务公共平台。通过政府扶持、中介推动、企业应用,重点扶持区域性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五河特色行业、优势产业,建成集信息发布与展示、电子交易结算、投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优质工业品、特色农产品及文化旅游等产品的销售和推广渠道,推进形成五河电子商务品牌和五河特色农产品网络品牌,帮助我县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拓展线上市场,增加贸易机会。

(十)鼓励自建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培育企业自建独立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并正常运营满1年,且年度线上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按平台建设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平台补助金额最高30万元。

(十一)鼓励企业积极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商城网店。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商城网店的,按其首期服务年费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3万元。

(十二)鼓励企业开设线上“五河地方特色馆”。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设五河地方特色馆,扩大五河特色产品知名度。对在“淘宝特色中国地方馆”开设五河特色频道(馆)的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奖励;对在京东、1号店等著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五河地方特色馆的分别给予最高可达8万元奖励。

(十三)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五河县域以外开设线下“五河特色产品体验馆”。对电子商务企业在五河县域以外开设线下“五河特色产品体验馆”正常运营1年以上,营业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十四)推动乡村电子商务建设。对村集体统一提供场地、服务工作到位、组织发动得力,并且网商在10个以上、年度网上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村,且销售产品为本县特色农产品、经验收合格后认定为电子商务村,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成绩突出、规模业绩排名前5名的电子商务村,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县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开设网店且运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0.3万元网络资费补助,同时给予优先办理小额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

(十五)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对在本县乡镇、村(社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企业,且运营6个月以上,按照标准验收合格,每个站点一次性给予0.1万元的补助。属于美丽乡村试点村和县政府确定的贫困村的,每个站点给予0.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六)开展电子商务评优评先活动。对线上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网店5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应用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每年度评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不超过3家)、优秀网上商城(不超过5家)、优秀网店(不超过10家),一次性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每个企业(网店)每年只评选一个奖项,每个奖项两年内不重复评选相同企业(网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河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政策、规划、决定,统筹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工作,审核决定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相关奖励和补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将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领域,运用借转补、贴息、引导基金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园区、重大项目、服务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电子商务企业在商业模式、技术研发等应用领域的创新。积极落实电子商务企业享受国家和省、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推进移动通信发展,扩大移动网络覆盖。全面推进“光纤到户”全区域覆盖、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

(四)加强人才引进。支持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外务工和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在我县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对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外务工和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在我县落户创业电子商务的,在申请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时优先考虑,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从县外引进年薪10万元以上且聘用时间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按照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五)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免费培训教育,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各行业不同层次人员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六)成立电子商务协会,规范行业发展。成立我县电子商务协会,促进行业管理自律,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之间信息及知识交流,为五河电子商务企业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培训咨询、行业自律等活动,并由协会牵头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统计监测,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五、实施时间

本意见各项扶持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有效期3年,并由县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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