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2015〕30号)的文件精神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我局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宾阳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环境保护大
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2015〕30号)的文件精神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我局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发〔2015〕30号)文件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结合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2015年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积极配合各部门集中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汛期生产安全,促进各镇国土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窦锡明 局 长
蒙明语 党组书记
副组长:覃文斌 副局长
吴贞刚 县安监局副局长
黄旭东 县经信局副局长
成 员:阮文钧 安全监管(1)股股长
文大恒 综合股股长
林仁华 执法监察股股长
赵承勇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杨晓燕 矿政股股长
龙善健 政策法规股股长
潘文勇 宾州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蒙 韬 黎塘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覃兴然 新桥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廖良军 思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谭家德 陈平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黄洪生 新圩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覃志强 邹圩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古汉青 武陵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谢平世 中华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莫寿骞 古辣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叶永红 露圩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甘子远 甘棠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彭 恝 大桥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雷坚庆 王灵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韦向新 和吉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曾 锋 洋桥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政股,具体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协调、督导工作,向市国土资源局和县环保局报送工作信息、重大情况和总结报告。办公室主任由杨晓燕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加强对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三)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打击非煤矿山非法采矿行为。
四、时间步骤
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关工作从2015年1月初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排查阶段( 2015年1月至2月)
1.各国土资源管理所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并于2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办公室(电子邮箱发bygtkzg@163.com,联系电话8235972)。
2.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按照本部门职能积极作为,要摸清辖区内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等环境“风险点”的全面排查工作,对凡是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企业,要立即查处整改,并向当地政府及县局报告。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3月至11月)
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涉及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5年3月至11月)
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及时对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对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展大检查行动进行总结,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环境保护大检查是根据宾阳县人民政府部署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各国土资源管理所一定要深刻领会精神,清醒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环境保护大检查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阶段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履行牵头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工作的职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牵头的工作,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联合督查检查等行动。局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本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面排查隐患,严肃查处整治。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认真、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核实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图实不符、安全隐患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管委会。符合立案情形的,要及时履职;不符合立案情形的,要依法打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点要做好监测、预警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管委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隐患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四)按时报送信息。矿政股、监察股、执法大队、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全面跟踪掌握本辖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请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