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关于印发新邱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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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关于印发新邱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23-06-07 18:09: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关于印发新邱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关于印发新邱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阜新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阜政发〔201668号)有关要求,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与阜新市新邱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邱区政府对本行政区空气质量负总责,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具体指标要求为:

二、主要任务

1.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

目标任务: 2017年淘汰建成区内申请延期拆除的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全区建成区外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总数的10%,任务详见附件。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控新建燃煤锅炉,推行“上大压小”集中供热工程,2018年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济商务局、环保新邱分局。

2.实施气化阜新工程。

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气源、天然气管网建设,逐步加大天然气利用量。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煤矸石热电厂除外)。实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工业有机废气总量排放控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新邱分局。

4.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实现“尘土不飞扬”。以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2020年实现城区全覆盖。开展原新邱露天矿周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局)、国土新邱分局、环保新邱分局、区农经局。

5.实施绿色交通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城市建成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2017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任务。

责任单位:新邱区公安分局、新邱区交警大队、环保新邱分局。

6.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目标任务: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并把责任落实到镇、村、组。2017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2018年底,初步建立起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区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责任单位:区农经局、长营子镇、区发改局、区经济商务局、区财政局、环保新邱分局。

7.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

目标任务:所有钢铁、火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企业、燃煤锅炉按期完成治理设施提标改造,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根据《辽宁省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17年,完成3家个体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按照法制化和市场化原则,加速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环保新邱分局、区经济商务局、区住建局。

8.强化完善预案执行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工作报告、值班制度。建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预警、应急工作信息。加快完善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可操作性。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对措施,同时引导公众做好防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因处置不力导致污染加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区政府应急办、环保新邱分局。

9.严格环境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制定企业环境守法导则,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实施企业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环保新邱分局。

三、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

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驻区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2.强化督查督办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任务进展的调度和通报工作,区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调度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督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践行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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