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意见】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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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意见】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2023-06-09 13:45: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7月19日至20日,我县出现了近年来罕见的大范围持续强降雨天气,导致各地不同程度的遭受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意见】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应急意见】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7•19”强降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关于做好719”强降雨

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719日至20日,我县出现了近年来罕见的大范围持续强降雨天气,导致各地不同程度的遭受洪涝灾害,给经济社会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使受灾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努力夺取防汛救灾的全面胜利,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广泛发动群众自建自救,加快推进灾后恢复工作,举全县之力打赢防汛救灾战役,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民生优先,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生活问题,加快恢复城乡居民住房、交通、电力、通讯等与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以及影响度汛安全的水利工程,逐步恢复其他设施和受灾产业。

--自力更生,合力攻坚。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合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迅速开展。

--全力救灾,推动发展。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生产,妥善处理灾后重建与推动发展的关系,将救灾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把救助安置受灾群众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真诚关心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门要多方筹措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之需,生活之需,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使每一个受灾群众都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二)不留死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居民聚集区、道路、河道、卫生死角等为重点,全面彻底清理受灾区域的垃圾、污泥和死亡畜禽,确保积水退、环境净。坚持积水消退一片、消毒防疫跟进一片,卫生部门要加强灾后防疫工作,组织专业防疫队伍,组织动员受灾群众,切实做好环境消杀、“四害”防治、生活饮用水源监测消毒等工作,突出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人口聚集地的全面消毒免疫,确保不留死角,不发生疫情。〔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三)抓紧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各乡镇(开发区)要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动组织群众,抓紧修复水毁公共设施,努力保障群众各方面生产生活需求。交通部门要昼夜抢修受损路段、涵洞、桥梁,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水利部门要抓紧修复各类水毁水利工程,特别是对有险情的水库、中小河流堤坝要加紧进行除险加固,对毁坏的渠道、陂坝和排灌泵站进行全面修复。电力、通信部门要抓紧抢修受损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灾区正常供电和通信畅通。住建部门要组织燃气、供暖等单位抓紧抢修管网设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国家电网行唐供电公司〕

(四)深入开展危房排查。各乡镇(开发区)要立即对辖区内D级危房、城中村危陋房、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排查,该转移的坚决转移,绝不允许发生因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问题。县住建局要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开发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上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五)组织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民政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摸清灾害损失情况,认真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和上报工作,不瞒报、不漏报、不虚报,做到应统尽统、客观真实,为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打好基础。工信、商务部门要组织受灾工业、商贸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农林畜牧部门要加快修复农业设施,指导农户做好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灾后查勘理赔各项保险服务工作。旅游部门要做好景区的灾后恢复和汛情防范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农林畜牧局、县畜牧工作总站、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教局、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六)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乡镇(开发区)要迅速行动,以辖区重要交通干线、重大工程及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再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密切监测,做好周边人员疏散预案。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迅速撤离,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县国土局要加强对重点乡镇的督导检查,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排查中遇到的问题。安监部门要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防止溃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国土局,县安监局〕

(七)全力加快城区排水。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县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对城区范围内线积水点再次摸排,确保城区全部积水点积水抽排及垃圾清扫及时到位。县水务局加强对颍水河县城段亲水平台排水设施维护和巡查,确保平台无积水。各单位对本次强降雨过程中安排在重点部位的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主汛期间原则上设备不再撤回,原地备战。〔牵头单位: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龙州镇〕

(八)强化气象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新一轮降雨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要与国家、省、市气象局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会商,科学研判天气形势,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要做出滚动预报,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全县防汛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依据。〔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九)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部门要强化灾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信访部门要切实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生活的信访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商务、供销、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运及市场供应,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肉食品的检疫检测,坚决杜绝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向餐桌。〔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有力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抗洪抢险应急保障和灾后重建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彦芳任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高文成任常务副指挥长,副县长赵为民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高秋敏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抗洪抢险应急保障和灾后重建工作。办公室共设综合保障组、资金保障组、通信和电力保障组、医疗防疫和救灾物资保障组、主城区防汛保障组、旅游景区恢复保障组、维稳保障组、宣传保障组、气象保障组等9个工作保障组,分别由主管县领导牵头,有关单位负责,严格按照本意见和《中共行唐县委行唐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抗洪抢险应急保障和灾后重建指挥部的通知》(行字〔201616号)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筹措重建资金。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反映受灾情况,千方百计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县财政要抓紧统筹整合各类政策资金,设立县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生活专项资金,用于受灾群众救助、住房修复重建、卫生防疫、水毁设施重建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各乡镇(开发区)也要视灾情设立专项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有效缓解财政压力。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及恢复重建资金发挥应有作用。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联合组成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工作开展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救灾工作执行落实不力,不在状态,行动迟缓,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第一线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先进典型和灾后重建典型,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把各项工作做好,使全县人民树立灾后恢复重建的坚定信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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