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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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2023-07-15 19:00: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7年医疗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2017年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工作,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买《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XXX〔2017〕5号)及《XXX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效果评估和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国卫医质量便函〔2017〕32号)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创一流文明优质服务;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不但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二、目标与任务

  一)、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真相况

  1、成立以xxx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xxx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全面事情;分管副院长XXX负责分管科室的督查事情;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事情具体实施。科室负责人对全科室医疗质量负责,医务科按期或不按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指导事情,每个季度对各科室进行检查督导,汇总检查结果,找出题目,及时整改。

  2、认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宣教,深入研究岗位差错评定标准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2016年版),严格落实差错事故登记上报制度。

  3按照XXX《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建立并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及时完善各种医疗文书,及时履行各项签字手续,抓好门诊观察病人、新入院病人、危重的病人治理;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病症及疑难杂症科室内讨论,以及科室间会诊;手术病人要严格遵守手术规则,认真开展术前讨论,重大手术要要报请谢院长批准。中医科收治住院病人时要注意其生命体征及一般情况,危重症病人不能收入中医科。严格按照教科书及

  各种指南处治病人,减少各种医疗纠纷。切实注重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认真要求住院医师注重病历记录的逻辑性、病情诊断的科学性、疾病治疗的合理性、医患行为的真实性。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积极开展优质病历评选活动。

  4、继续进行全员心肺复苏术及部分护理技术的操作比赛,勉力提高各项急救技能,增强“三基三严”研究;每月全院营业研究一次,不断更新各种营业知识和技能,增强住院医师及新入职人员标准化培训,强化后备人才培养。

  5、增强医德医风扶植,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当真负责的事情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勉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发的医患纠纷。

  二)、医疗技术管理情况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务科负责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审核并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监督实施。

  三)、医院感染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严格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严格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管理,重点检查临床检验科、手术室、胃镜室等重点部门。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科室护士长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环节的管理。

  三、事情要求

  突收事情重点,当真排查医行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建立医疗安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以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和医院惑染为重点。确定排查整顿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乍,把排查整治与强化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和重点岗位人员管理。针对排查发现的可题,建立事情台账,由医务科负责,逐一落实整改步伐。完善医疗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长效事情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XXXXXX

篇二: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各地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三)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

  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20**年7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

  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20**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地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20**年12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年12月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地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地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

  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

  根据省、市关于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颍东区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深化廉洁从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净化医疗卫生队伍,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能力,打造颍东医疗卫生系统“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卫生”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有效载体,以现身教育、廉政讲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着重开展党风政纪、群众路线、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全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的水平。

  (二)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2015〕6号)

  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2015〕7号)等有关关于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的相关规定,落实带量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

  (三)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单位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排查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同时规范诊疗行为。

  (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公共卫生以及重大专项等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的加强检查,落实“两严禁两制度”,即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行为,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工作安排

  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为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25~30日)。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动员部署。6月25日前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其他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召开本单位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开展教育。组织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特别是强化对医疗行业“九不准”等行为规范的教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要达到全覆盖。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7月1~7月15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开展“三查”。通过个人自查、内部检查、上级督查,着重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合理;是否明示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问题。

  2.查是否存在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检查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以及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查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是否健全,考核结果是否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否建立了对拿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等问题的防控和惩治措施。

  4.查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否规范。

  5.查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挂床住院等问题。

  (二)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7月16~20日)。

  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整改内容形成书面总结报告(7月20日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追责,并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全区医疗卫生领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人员分工负责、建立信息收集、实地督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动真碰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把制度落实在具体工作上。要严肃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影响行风建设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对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将约谈一把手;对在整治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作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三: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疗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旨在提升和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1、规范医疗价格:加强药品收费,科室收费等价格监管,限定医药收费政策,加强相关收费督导检查,强化价格制度建设,对高价收费行为进行严格限制。

  2、提升医护人员素质:提高医护人员专业素质,完善持续培训和学习机制,充分激发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3、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规范医疗行为,严防滥用绝症药物的收费,减少抢救性检查和治疗,规范医疗关系,抑制诊疗费用过度收费,建立良好的医疗服务体系。

  4、促进社会治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被投诉医院的行为,确保医疗行为规范、有序,减少恶意投诉和维权行为的发生。

  5、健全医疗制度:建立市场监管、政府购买、社会责任相结合的多元化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入普及。

篇四: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制定目的为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增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就医需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

  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经院领导班子开会讨论一直决定,成立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务科,由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宜。

  四、整治措施

  (一)治理就医不方便问题。

  1、推动预约诊疗。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中间环节,实行门诊诊疗服务“一卡通”。实

  行诊疗服务“一卡通”,缓解群众挂号难、候诊难问题,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建立网上预约诊疗平台,实行预约、短信预约及自助预约模式,方便患者挂号就诊。实行全日制专家门诊,试行分时段预

  约、基层转诊预约,增强预约诊疗服务监管。

  2、增强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建设。在本院建立候诊区,添置候诊椅,树立或悬挂诊室示意图和就诊流程图。二级医疗机构候诊大厅设立导诊服务台,建立规的候诊就诊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候诊管理。

  优化诊疗流程、减少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基本缓解候诊难问题。

  3、展开“无假日”医疗。我院均为“无假日”医院,节假日门诊开放率要达到80%以上,节假日门诊出诊医师,中高级技术骨干

  要达到出诊医生总数的60%以上。

  4、做好部分二类技术在医院的准入。切实增强医院重症医学科(ICU)的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在本县域的就诊率,逐步实现“小病

  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才到三级医院”的就医格局。

  (二)治理用药不合理问题。

  1、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各处方用药必须做到用之有据,严格落

  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全县二级医院每月处方点评结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

  2、深入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特殊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管理,增强对限制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监控,增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增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

  菌耐药监测。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季度特殊使用级抗菌素的品种与用

篇五: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XX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

  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

  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

  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六: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医疗重点专项整治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两控四改”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院继续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持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广大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机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纪检监察科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不合理检查(无指征检查、无医嘱检查)、不合理治疗(过度治疗、无指征治疗)、不合理住院(无指征住院、分解住院、虚假住院),单病种收费执行不力,未开展不良执业记分登记管理等。

  (二)医疗机构乱收费

  。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打包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

  (三)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不规范

  。药品、耗材没有实行网上采购和阳光采购,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滥用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禁忌症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处方权用药、无医嘱用药,重复用药;虚报药品、检查和治疗耗材。

  (四)违法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法定传染病迟报、漏报,违反抗菌药物、精麻放药物管理规定,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科室出租承包,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医保资金,智能监管系统推进迟缓。

  (五)分级诊疗措施推进不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按要求互联互通和传送数据,远程诊疗系统使用率低。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7月)

  各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要结合2018年医疗机构重点工作,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8年7月-10月)

  迎接市卫计委工作组,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对我院存在的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10月-12月)

  将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制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五、任务措施

  (一)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要把医务人员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监督管理,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注重结果控制,更注重过程控制,对深化医改中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监管,落实督办

  各相关科室对重点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时抽查、反馈和督导,根据抽查结果,筛选出具体问题,督促责任科室落实、整改。

  (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

  纪检监察科要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和不敢担当的给予严肃处理。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重点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要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医院专项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相关职能科室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整治“标靶”,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注重工作实效

  把重点问题作为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好的典型和做法进行表扬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优先查办,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

  全院上下要把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自查自纠,自觉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务实重行,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科室汇总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后于每月3日前报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

  附件: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2018年XX月XX日

  附件

  2018年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自查表)

  问题

  存在问题

  (如未发现问题直接填无)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间

  医疗费用

  不合理增长

  医疗机构

  乱收费

  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

  不规范

  违法违规执业

  分级诊疗措施推进不力

  检查(自查)科室:填报人: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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