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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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10篇)

2023-07-16 11:09: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行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具备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特点。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在建、生产矿山的采矿权人应当按本办法建设绿色矿山。

  第二章

  绿色矿山建设

  第四条

  绿色矿山建设由采矿权人组织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作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内容之一。

  新建矿山在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出让机关应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

  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矿山企业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生产矿山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第五条

  矿山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矿山。

  第六条

  建设绿色矿山应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备案等工作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实施方案编制。所有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均需按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行业规范要求,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参考编写提纲编制(详见附件1)。

  新建矿山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本办法施行前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生产矿山,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实施方案备案。采矿权人应将实施方案及电子文档送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上半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备案情况、12月20日前将全年实施方案的编制

  备案情况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实施方案公示。实施方案应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指标要求和进度安排等内容,实施方案摘要应在矿区公告栏、企业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在建设方案实施期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绿色矿山建设需延期的,应向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绿色矿山申报与评估

  第八条

  申报绿色矿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二)2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与环保责任事故;

  (三)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经改正后移除的除外)或严重违法名单;

  (四)在土地矿产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整改已到位。

  第九条

  绿色矿山申报程序。

  (一)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进行自评估,编写自评估报告,向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自评估报告。

  (二)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我省绿色矿山评估指标进行评分,并出具第三方核查评估意见。得分低于85分的,中止本次申报入库流程。得分在85分以上,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经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本市绿色矿山建设名单,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并随机实地抽查部分矿山后,提出拟列入我省绿色矿山名单,向社会公示。大型矿山抽查比例不低于30%,中型矿山抽查比例不低于15%,小型矿山抽查比例不低于5%。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自然资源部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通过绿色矿业发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由采矿权发证机关向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授予“绿色矿山”牌匾或证书。自然资源部发证矿山企业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授牌。

  第十条

  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应为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行业协会、事业或企业法人单位。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的上下级事业单位,或上下级公司及参股公司均不能接受矿山企业委托或主动为矿山企业,提供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技术服务。

  第三方核查评估采取预评估和现场核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或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对企业自评估报告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省绿色矿山建设专家库。专家库由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参与绿色矿山的政策研究、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复核抽查、监督管理、标准制定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工作的专家组中专家库内的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

  (一)绿色矿山申报表;

  (二)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

  (三)反映创建工作情况的实施方案、台帐、图片和影像材料等;

  (四)第三方评估报告;

  (五)矿山所在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绿色矿山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给予半年的整改期;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绿色矿山称号。

  (一)绿色矿山应在开展复查工作的前六个月,向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绿色矿山复查申请材料,包括复查申请、申报表、文字总结、相关附图、照片、有关证明材料及光盘等。

  (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对申请复查的绿色矿山进行复查。

  第十四条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命名单位撤销其绿色矿山称号:

  (一)矿山关闭、破产的;

  (二)绿色矿山经复查且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要求的;

  (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绿色矿山称号的;

  (五)矿山主动申请退出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保留绿色矿山称号的。

  第十五条

  被命名的绿色矿山,如发生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法、开采规模、企业分立或合并的,应参照第十二条的要求进行复查;如发生变更名称、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变化等情况,采矿权人应及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逐级上报。

  第十六条

  新建矿山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相关采矿权审批部门按规定及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生产矿山不按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未按备案的实施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不予办理矿业权协议出让、矿区范围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等采矿权登记事项,限制申请各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

  凡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可享受《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

  环境保护厅

  质监局

  银监局

  证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7〕78号)及有关法规文件的鼓励、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度从绿色矿山名录中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绿色矿山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九条

  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技术支撑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第二十条

  绿色矿山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大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风险事件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受理并回应所在地民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树立良好

  企业形象。

  第二十一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第三方机构和参与核查评估人员,未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应资格,禁止其参与绿色矿山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附件:1.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2.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参考提纲)

  第一章

  矿山概况

  第一节

  矿山基本情况。简要表述矿山企业简况。

  第二节

  矿山开采历史概况。矿山开采历史包括以往矿山开采的范围、层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时间等。

  第三节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包括矿山剩余资源及储量,矿山现状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年生产能力,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矿山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经营状况。

  第四节

  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情况概述。包括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状况,矿山土地利用状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设立、缴存及使用情况。

  第五节

  矿山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概述。包括矿山环境监测情况,矿山环保设施投入、运行情况介绍。

  第二章

  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包括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工作、以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分析绿色矿山建设的差距,明确绿色发展需要解

  决的重点问题和难点。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建设目标。目标可以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阐述。

  第四章

  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第一节

  矿区环境面貌

  (一)矿容矿貌

  (二)矿山绿化

  第二节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

  (一)资源开发方式

  (二)资源综合利用

  (三)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四)节能减排

  第三节

  现代化矿山建设

  (一)科技创新

  (二)数字化矿山

  第四节

  企业形象建设

  (一)企业文化

  (二)企业管理

  (三)企业诚信

  (四)企地和谐

  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主要工程

  为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计划达到各项指标所涉及的主要工程、主要工作量、经费估算、进度安排等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工作内容。包含资源综合利用类、环境治理类、科技攻关类、和谐社区建设类等项目。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等。

  附件2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主要内容

  分值

  1.

  2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与环保事故;2.未被列三项中有一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经改正后移除的项不符合规基本条件

  1依法办矿

  除外)或严重违法名单;3.在土地矿产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定,评估不予等工作中,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整改已到位。

  通过。

  2规划布局

  3矿区面貌

  矿区环境

  12分

  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环境卫生整洁,标识、标牌等标志物规范统一、清晰美观。

  矿区环境面貌治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制定相关规范的流程实施监督管理,矿区生产生活管理规范、有序。

  33矿山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防尘、减噪保护制度、措施4生产运输

  到位。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积场所,并采取防扬散、防渗漏或其它防止二次污染环境的措施。

  5环境修复

  因地制宜改善矿区环境,建设“花园式”矿山,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33根据矿体赋存条件、矿区生态环境特征,采用先进的开采6开采利用

  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土地占用,最大限度降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7采选工艺

  因矿制宜,采用先进、高效的采矿、选矿工艺。

  开采回采率(石材类矿山荒料率、油气类矿山油气采收率)8开采回采率

  不低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指标,符合国家关于“三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选矿回收率不低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指标,符9选矿回收率

  合国家关于“三率”的最低指标要求。

  10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立灾害、环境监测机制。建有安全、环保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336资源开发方式

  28分

  33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矿山地质11境治理与土环境治理程度和土地复垦率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地复垦

  户,并按规定缴存和使用。

  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应12综合利用率

  符合国家关于“三率”的最低指标要求。原煤入选率不低于75%。

  13固废利用

  科学利用固体废弃物,对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固废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

  106资源综合利用

  18分

  6663减少矿山生产产生的废水,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14水资源利用

  水、循环利用选矿水,利用率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建立矿山能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节能减排

  15能耗核算

  水耗,矿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满足国家标准规定值。

  12分

  16废弃物处置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废石、尾矿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废水处置达标率符合要求。

  采取减排措施,减少“三废”排放,废气、粉尘、噪音、17控制排放

  污水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排放物的排放限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定。

  加强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技术装备现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18效率的工艺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代化

  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

  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矿山

  15分

  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19开采规模化

  冶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不低于70%。

  采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智能技术,实现矿20管理信息化

  山企业经营、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和设备控制信息化。

  建立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矿山的研究开发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开展支21科技创新

  撑企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改进工艺技术水平、提升三率指标、推广转换科技成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2企业文化

  创建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培育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发展理念和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

  333363企业管理和企业形象

  15分

  具有完善的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规章制度,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类报23企业管理

  表、台账、档案资料等齐全、完整。职工培训体系健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落实绿色矿山政策,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或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24诚信体系

  构建企业诚信体系,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等坚持诚实守信,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33加大对矿区群众的教育、就业、交通、生活、环保等支持力度,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矿区和谐、社会稳定。25企地和谐

  建立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受理当地民众、社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重视职工生活、关注职工健康,企业职工满意度不低于26人文关怀

  70%,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纠纷,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

  33注:1.

  各项评估指标总体分为约束性评估指标、达标性评估指标和等级性评估指标。约束性评估指标是指矿山企业必须达到的指标,如依法办矿等,若矿山企业未能达到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则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将被评估矿山从绿色矿山名录库中剔除。达标性评估指标是指矿山企业应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指标,可分为达到规定值、达到规定值90%以上、达到规定值80%以上、未达到规定值

  80%四个等级酌情减分,未达到规定值80%为0分。等级性指标是指因矿山实际情况不同而可以变动的指标,如矿区面貌、采选工艺、能耗核算、数字化矿山等,等级性指标可分为不合格(落后)、基本合格(一般)、合格(较先进)、优秀(先进)四个等级酌情减分。

  2.评估赋值项目涉及多个指标的,结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按指标数量分配分值。

  3.对于评估对象不涉及的小项,将其对应的分值按比例分摊到该大项其它小项之中。

  4.相关评估指标及量化指标要求依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规范适时更新调整。

篇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X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加快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矿区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矿山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和“科学发展、政府主导、科技创新、政策激励、防治结合、和谐共赢”的总原则,以矿山企业为主体,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建设绿色矿山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构建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使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者有机协调统一,促进全区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依法办矿;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建设企业文化,将绿色矿业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使矿山企业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外在要求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自觉承担起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环境重建、植被恢复、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责任。到X年,全区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得

  到明显提高、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得到优化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构建配套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和长效机制,全区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

  三、创建内容

  (一)创建对象

  全区凡持有合法证件、证照齐全的各类生产经营矿山企业应自觉主动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各类矿山企业落实和履行绿色矿山创建责任与义务,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

  (二)创建标准

  1.区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绿色矿山标准与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2.量化考核:区政府组织矿管、煤管、安监、矿管总站、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矿山企业实施考核,分值为5分的子项为硬指标项目,硬指标项目应得满分,缺一项不得分,考核不合格。量化考核得分大于85分为合格,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由区政府授予“X区绿色矿山企业”称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3月—4月)

  组织全区矿山企业召开绿色矿山创建动员大会,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作用,大力宣传、介绍绿色矿山创建的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保护环境和集约节约利

  用矿产资源意识,营造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二)开展试点阶段(X年4月—10月)

  1.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创建目标的基础上,确定X高岭土、马坑矿业、天山矿业、天池塘矿业、翠屏山煤矿、X煤矿等6家企业为试点企业,由区创建办(设在矿管办)负责指导,并做好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收集整理,逐步向全区矿山企业推广。各主要矿区所在乡镇、街道和区煤管局、矿管总站、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应各自组织实施做好一个绿色矿山示范点创建工作。

  2.对全区历史形成的废弃矿山及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区进行调查摸底,并确定2-3个位于“三区两线”的“青山挂白”点或废弃矿山,按闭坑矿区治理要求作为治理示范点。

  (三)全面实施阶段(X年5月—X年12月)

  全区所有矿山企业自主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对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要求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予以关闭。

  (四)申请验收阶段

  区创建办负责做好全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类矿山企业应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成效,并按如下程序申请验收。

  1.申请。向区创建办提出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申请报告、创建方案、创建工作总结、相关附图及照片等,由区矿管办组织初审。

  2.验收。区矿管办组织评审专家组到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依据《X区绿色矿山考评指标体系指标》量化打分,合格的,形成书面意见报创建领导小组批准。

  3.命名。经批准的绿色矿山,在主流媒体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区政府授予“X区绿色矿山企业”称号,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4.推荐。获得区级绿色矿山称号的,由区政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绿色矿山评选。

  5.复查。绿色矿山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前6个月,矿山企业可直接向区矿管办提出复查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复查申请报告、有效期内绿色矿山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区矿管办组织专家对进行复查,复查通过的,再顺延3年;不合格的,给予半年的整改期,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绿色矿山企业”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绿色矿山是建设生态区、实现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对应副主任、矿管办主任任副组长,区经贸局、煤管局、安监局、矿管总站、环保局、水利局、X公安分局、土地分局、旅游局、文体广新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矿管办(简称“创建办”),负责绿色矿山创建日常工作,“创建办”主任由区矿管办林建洪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也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机构。

  2.落实工作责任。各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创建的责任主体,更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矿管、煤矿、矿管总站、环保、林业、水利等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采矿权人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并提供具体技术指导。当前,特别要加大对敏感区域矿山的监管、治理力度,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挂白”明显,并已录入“X省矿山复绿档案表”的矿山,要优先治理、重点推进,迅速见效。

  ⑴煤矿企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由区煤管局牵头,区环保局、水利局、矿管办、林业局、安监局配合,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批准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力争到X年全区煤矿企业工业广场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取得初步成效。

  ⑵非煤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由区矿管总站、安监局牵头,区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矿管办配合,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力争到X年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工业广场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各种尾矿、尾渣综合利用取得初步成效,采空区回填工作全面展开。

  ⑶历史废弃矿山和无证矿山由区矿管办和所在乡镇(街道)牵头,X土地分局、区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煤管局配合,做

  好调查摸底和治理工作。对“三区两线”的废弃矿山点,适于工业用地出让的由土地分局纳入工业用地使用,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矿区治理。

  3.强化政策扶持。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矿山企业在获得绿色矿山资格后三年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⑴适当增加开采规模。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论证审批,绿色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⑵简化有关手续。绿色矿山企业在原矿区重新受让采矿权时,在开采规模增加量不超出原开采规模30%的情况下,可不再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⑶提前返还生态保证金。绿色矿山企业缴交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度返还。⑷优先推荐参评省、国家级绿色矿山。⑸免于年检。⑹实施“以奖代补”。具体政策标准另行制定。

篇三: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08?

  【字

  号】渝文备〔2018〕680号

  【施行日期】2018.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重庆市潼南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重庆市潼南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区域烧结砖瓦企业大气污染整治

  深化蓝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20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美生态环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通过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

  (一)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提升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的要求,新建矿山必须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生产矿山升级改造,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不断美化矿区生态环境,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关闭一批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矿山企业;落实关闭、废弃矿山复耕复绿措施,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实施生态恢复。

  (二)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新体系。以规划、标准、规范为龙头,推动和完善矿山企业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采、利用,将绿色矿山建设贯穿矿山管理全过程,坚持边建设、边治理,美化矿区生态环境,绿色矿山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到80%。

  (三)夯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矿山企业自主建设,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矿山企

  业必须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与监管,绿色矿山建设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工作内容

  (一)关闭一批小型矿山企业。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的要求,关闭一批生产规模小、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型矿山企业,到2020年底,全区矿山企业维持在20家左右。

  (二)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到2020年底,完成3家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到2023年底,完成全区所有矿山企业建成绿色矿山。

  (三)做好关闭矿山复垦、复绿。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积极做好关闭矿山的复垦复绿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3月)

  1.组织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动员会,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宣传动员,确保重庆市潼南区大桥建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丽景建材有限公司、潼南县田家建材厂等3家矿山企业于2020年建成绿色矿山。

  2.组织召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委、区安监局、潼南质监局等部门联席会,研究制定关闭矿山实施方案,明确一批关闭矿山企业,定期召开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会,不定期开展绿色矿山企业建设情况检查。

  (二)试点建设实施及关闭复垦阶段(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

  1.试点建设。组织潼南大桥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潼南丽景建材有限公司、潼南田家建材厂等3家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组织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2.关闭矿山。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会同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委、区安监局、潼南质监局等部门对一些生产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矿山企业

  实施关闭。

  3.复耕复绿。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做好拟关闭矿山的复耕复绿工作。

  (三)总结试点经验及复垦、复绿验收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1.总结试点经验。对试点的3家绿色矿山企业建设进行验收,总结经验,积极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规范,制定奖惩、考核办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全区其它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工作安排与部署。

  2.指导检查验收。对关闭矿山的复垦复绿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组织验收。

  (四)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阶段(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绿色矿山建设,到2023年底所有矿山全面建成绿色矿山。建立绿色矿山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由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财政局、潼南质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向上级报告。配合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做好绿色矿山定期评估工作,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从名录中除名,公开曝光。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顺利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建立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潼南质监局及相关镇街组成,区国土房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统筹部署,落实建设方案、地方标准和激励政策,加强对有关镇街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行政审批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增划资源,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允

  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

  2.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地质条件适合建设、具有资源优势的绿色矿山,支持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等,允许对零星、分散的采矿用地进行布局调整后集中建设。矿山企业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后可拨付一定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3.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绿色矿山符合条件的,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及相关镇街,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要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支持绿色矿山的良好氛围。

篇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9.02?

  【字

  号】池政办〔2016〕49号

  【施行日期】2016.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池政办〔2016〕49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业经2016年8月11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具有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等特点。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绿色矿山的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建设绿色矿山,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生态立市”为核心,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稳步推进、长效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技改力度、改进生产工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加强尾矿综合治理和利用,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科学利用、开采方式科学合理、企业管理科学规范,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五条

  成立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指导、监督、验收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验收条件

  第六条

  依法合规办矿。

  (一)必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二)必须通过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三)必须通过水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验收;

  (四)其改、扩建工程必须通过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五)必须具备、达到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定的资质、条件和指标(如能耗指标等);

  (六)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因矿山企业过错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七)依法纳税、依规缴费。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认定为市级绿色矿山。

  第七条

  企业管理规范。

  (一)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台帐、档案等资料齐全完整;

  (三)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做到洁化、绿化、美化;

  (四)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验收。

  第八条

  资源综合利用。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得低于开采设计要求,废渣、尾矿的处置率达100%;

  (二)对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堆场淋溶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含有害物质的废水实现零排放;

  (三)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达到规定指标。

  第九条

  开采加工科学。

  (一)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露天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和中深孔爆破;

  (二)地下矿山安全出口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实行机械通风,通风、排水、提升运输、供电等生产系统完善;

  (三)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占用和水土流失;

  (四)加工机组建设符合产能与规模匹配要求;

  (五)实施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复垦矿山土地,矿区内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80%以上。

  第十条

  环境保护有力。

  (一)开采区穿孔作业运用湿法或袋式除尘、抑尘措施;

  (二)采用微差控制爆破等工艺减少爆破粉尘;

  (三)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并对扬尘点安装吸尘或抑尘装置、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

  (四)矿区主要道路全程硬化,配备洒水车和足够保洁人员,道路保持干净、整洁;

  (五)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六)建有垃圾回收站并集中收集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七)有噪声隔音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影响;

  (八)其他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扬尘点必须配套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

  (九)对产生的废石、废渣或者不能再利用的尾矿,应设置堆放场或尾矿池存放。

  第十一条

  水土保持有效。

  (一)开采区泥土剥离规范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

  (二)开采区域建有截水沟和集水、沉砂池;

  (三)成品堆放区建有地表径流截水沟,并建有集水、沉砂池;

  (四)废土、废料、尾矿等专用堆场修建挡土墙、截水边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二条

  企业形象良好。

  (一)企业形象好,社会责任感较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有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

  (三)企业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周边居民关系和谐;

  (四)开采区、加工区、生活办公区环境整洁、优美,可绿化区域均进行绿化,植被成活率不低于90%;

  (五)关心职工生活、关注职工健康,保障职工权益,业主与职工关系融洽、氛围和谐。

  第三章

  申报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按照规范、合理、有效的创建要求,采矿权人经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绿色矿山验收。

  第十四条

  受理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至10月。

  第十五条

  创建绿色矿山应严格坚持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程序。

  矿山企业在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后,对照申报验收条件进行自查自评,填报

  《池州市绿色矿山申报表》(见附件1),经县区领导小组初审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六条

  申报材料

  (一)《池州市绿色矿山申报表》、矿山基本情况;

  (二)绿色矿山创建实施方案文本;

  (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总结;

  (四)绿色矿山创建技术报告,以及反映创建工作情况的台帐、图片和影像材料等。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第四章

  验收认定程序

  第十七条

  验收工作采取预验收与核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初审。由各县区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申报验收的资格和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第六条内容),初审通过后,将其申报材料、现场审查材料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九条

  预验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成立预验收组,对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严格按照申报资格和条件(第七至十二条内容)进行预验收。

  第二十条

  核查验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区的初审及市预验收组的预验收意见,牵头组织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成立验收组,对矿山企业适时组织现场核查验收评分。

  第二十一条

  公示。凡核查验收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条件,且根据《池州市绿色矿山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2)考核得分95分以上(单项指标分值不得

  低于80%),报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通过验收绿色矿山企业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若无异议,下文批复。对公示期间有举报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若举报属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现象的,取消绿色矿山评定资格。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绿色矿山创建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年审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年度复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一)年度复查方式。已评定的绿色矿山企业每年3月份前上报上年度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总结报告,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成立复查组,对全市绿色矿山进行复核检查。

  (二)日常检查方式。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常规巡查工作开展检查。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凡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形,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市级绿色矿山资格。

  第六章

  奖励政策

  第二十四条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矿山企业是创建绿色矿山的责任主体。凡建成市级绿色矿山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实施创建奖励。对评定为市级绿色矿山企业,优先享有相关的政策奖励补助。

  (二)资源受让优先。对评定为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在毗邻区域矿产资源受让时享有优先权。

  (三)政策扶持优先。对评定为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市政府出台的矿山企业生产、治理有关扶持政策。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池州市绿色矿山申报表

  申报企业

  (盖章)

  法人代表

  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报矿山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地理位置

  采矿许可证期限

  企业性质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保有资源量

  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应缴纳(万元)

  与恢复治理保证金

  涉矿规费缴纳情况

  元)

  实际缴纳(万

  剩余服务年限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矿山成立时间

  三年内行政处罚情况

  联系人

  二、申报资格条件情况

  (可另附纸)

  三、创建工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成效)

  (可另附纸)

  四、申报验收审查情况

  县(区)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电话

  年

  月

  日(盖章)

  市预验收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池州市绿色矿山验收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

  1可证》等。

  指标

  序号

  基本分值

  评分参考依据

  100分

  ——

  合计

  ——

  证照俱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作为一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使用林否决指

  查阅台帐资料

  符合条件的,取消

  依法

  办矿

  地审核同意书》、《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标,凡不通过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资格

  竣工验收。

  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3验收。

  具有的改、扩建工程应通过安全生产设施4“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具备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定的资5质、条件和指标(如能耗指标等)。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

  信守法,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6因矿山企业过错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7依法纳税、依规缴费,严格按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约定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企业管8理

  责任落实。

  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4分

  场,酌情评分

  查资料,看现

  (15分)

  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

  实现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做到洁10化、绿化、美化。

  3分

  4分

  4分

  11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验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得低于开采设计要12资源

  利用

  13(12分)

  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14降耗达到规定指标。

  开采

  15计方案,露天矿山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

  理回用或达标排放。含有害物质的废水实现零排放。

  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应进行有效收集、处求,废渣、尾矿的处置率达到100%。

  对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堆场淋溶水、冲

  5分

  看现场,酌情5分

  评分

  2分

  查资料,看现4分

  场,酌情评分

  加工

  (18分)

  (分层)开采和中深孔爆破。

  地下矿山安全出口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实

  3分

  16行机械通风,通风、排水、提升运输、供电等生产系统完善。

  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占用和水17土流失。

  1加工机组建设符合产能与规模匹配要求

  实施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

  3分

  3分

  5分

  19复垦矿山土地,矿区内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80%以上。

  环境

  保护

  21采用微差控制爆破等工艺减少爆破粉尘。

  (28分)

  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并对扬尘22点安装布袋收尘器、喷淋装置,输送廊道

  开采区穿孔作业运用湿法或袋式除尘、抑20尘措施。

  4分

  看现场,酌情4分

  评分

  4分

  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

  矿区主要道路全程硬化,配备洒水车和足23够保洁人员,道路保持干净、整洁。

  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强化矿区运

  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24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建有垃圾回收站并集中收集运送至垃圾中25转站。

  26有噪声隔音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影响。

  其他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扬尘点必须配套建27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

  对产生的废石、废渣或者不能再利用的尾28矿,应设置堆放场或尾矿池存放。

  4分

  2分

  3分

  2分

  3分

  2分

  水土

  保持

  (15分)

  29开采区泥土剥离规范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

  3开采区域建有截水沟和集水、沉砂池。

  成品堆放区建有地表径流截水沟,并建有31集水、沉沙池。

  废土、废料、尾矿等专用堆场修建挡土32墙、截水边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

  企业形象好,社会责任感较强,积极参与33社会公益事业。

  5分

  看现场,酌情评分

  4分

  3分

  3分

  3分

  企业

  形象

  (12分)

  有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文化和企34业精神。

  企业与乡镇、村(社区)及周边居民关系35和谐。

  开采区、加工区、生活办公区环境整洁、36优美,可绿化区域均进行绿化,植被成活3分

  2分

  2分

  看现场,走访,酌情评分

  率不低于90%。

  重视职工生活、关注职工健康,维护职工37权益,业主与职工关系融洽、氛围和谐。

  2分

篇五: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一、现状与形势

  省地处欧亚板块与太平洋板块交接处,分布有南岭成矿带、武夷成矿带和粤西-桂东成矿带3条重点成矿区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禀赋居全国中等水平。发现矿产共148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01种,矿产地1932处。有色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及建材非金属等矿产具有较好的资源潜力与开发利用基础。能源矿产、部分大宗矿产资源短缺,对外依存度高。金属矿小型矿床多,贫矿与共伴生矿多,控制程度低。

  2016年,我省采矿业产值1069.52亿元,矿产开发带动规模以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总产值11254.79亿元。截止2016年底,全省有效采矿权总数1633个,以开采铁、铜、铅、锌、金、银、高岭土、瓷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矿、地热、矿泉水等矿种为主。

  当前部分金属矿山生产规模小,采选工艺较为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矿业发展结构不尽合理。亟需通过逐步淘汰落后采选工艺,积极引导矿业企业提升集约节约开发水平,推进矿产品深加工,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竞争力,亟需加快推行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绿色发展模式,.

  .可修编.

  .

  -引导矿山企业自觉投入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升,实现矿山“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二、思路与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资源环境特点和问题,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激发活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矿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我省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与矿产开发利用现状,结合资源禀赋条件,统筹全省矿业发展布局,促进矿业发展与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促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坚持矿业绿色发展的原则。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综合勘查与开发,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水平,同时严格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注重生态.

  .可修编.

  .

  -环境保护,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新模式。

  3、坚持完善标准,严格准入的原则。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矿山地方标准,明确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考核指标体系,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省建设250个绿色矿山、建设市仁化县和市连平县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区,基本建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

  省绿色矿山建设主要目标

  指标

  2020年

  绿色矿山数(个)

  250绿色矿山建成率(%)

  新建矿山

  100%生产矿山

  .

  .可修编.

  .

  -15%大中型矿山比例(%)

  20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90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面积(公顷)

  4100四、重点任务

  (一)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金属、非金属(不含采石场)、采石场、地热和矿泉水四类矿山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考核评分标准,明确矿山环境面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建设考核指标,逐步完善后形成我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二)分类指导,协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出让机关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生产矿山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逐步建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大.

  .可修编.

  .

  -中型矿山企业应当率先申报绿色矿山,发挥示、带头作用。

  (三)突出重点,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区。选取市仁化县、市连平县两个矿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建设我省绿色矿业发展示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

  (四)生态优先,绿色勘查。从矿产勘查这一源头抓起,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摒弃“成果至上”、“先破坏后治理”等落后的传统勘查理念和方式。注重事前管控,事中事后及时治理。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推进勘查技术方法创新,重点研究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勘查适用工程手段,强化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运用,消减山地工程工作量。推广应用“以钻代槽”、“一基多孔、一孔多枝”定向钻探等先进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对地面自然生态的扰动和破坏。严格执行绿色勘查标准和规,建立健全监督评估体系和制度,进一步优化勘查实施方案的勘查评价手段,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绿色勘查得到贯彻落实。

  五、进度安排

  我省力争到2020年,建设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区,建设250个绿色矿山。依据各地级以上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

  .可修编.

  .

  -矿山数量,地热、矿泉水、大中型矿山比率,将我省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给各地级以上市(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建设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本辖区绿色矿山建设进度。

  六、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好地质矿产调查评价资金,对绿色矿业发展示区符合条件的项目适当倾斜。绿色矿山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安排中央和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项目。建立奖励制度,奖励达标的绿色矿山。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围,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实行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安排。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矿业权,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

  (三)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按照《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对于采矿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采取协.

  .可修编.

  .

  -议方式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用地者可依据矿山生产周期、开采年限等因素,在不高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灵活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实行弹性出让,并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将绿色矿业发展示区建设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区土壤污染治理、土地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适用相关试点和支持政策;在符合规划和生态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的耕地用于耕地占卜平衡。

  对矿山依法开采造成的农用地或其他土地损毁且不可恢复的,按照土地变更工作要求和程序开展实地调查,经专报审查通过后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其中涉及耕地的,据实核减耕地保有量,但不得突破各地控制数上限,涉及基本农田的要补划。

  (四)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研发适合绿色矿山建设的绿色信贷产品。支持在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区建设领域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将绿色矿山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服务的重要参考。

  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探索设立结构化绿色矿业担保基.

  .可修编.

  .

  -金,为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动增信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各类绿色矿业产业基金,为绿色矿山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境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七、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经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联系,构建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分工协作,协调推进。省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环境保护、质监等有关部门负责我省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的组织推进,确定绿色勘查示项目,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明确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市县两级加快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区建设。

  市县国土资源、财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落实,严格依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实施绿色勘查,建设绿色矿山,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着重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及时公开绿色矿山名录,纳入企业征信体系,享受相应鼓励政策,接收社会公众的监.

  .可修编.

  .

  -督,对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相关采矿权审批部门按规定及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考核办法,对各市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土地年度计划指标的参考。

  (四)资金保障。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绿色矿山评估、考核等工作,积极推进辖区绿色矿山建设,完成建设任务。

  .

  .可修编.

篇六: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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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案

  专业资料

  第一章

  前言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1996年8月29日);

  2、《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4、《##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5、《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专项规划》(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11〕184号);

  6、《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10〕146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10]119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土资厅函[2011]574号);

  9、《绿色矿山公约》;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土资厅函[2012]423号);

  第二章

  矿山现状

  矿以保护环境、资源利用和社区和谐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核

  专业资料

  心,以绿色生态助推五沟矿发展的理念为引导,积极探索和践行绿色矿山建设之路,在依法办矿、规管理、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等九大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矿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建矿,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较好地完成了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指标,2009年、2010年、2011年采区回采率分别为80.4%、82.3%和81.6%,均高于当年国土部门的核定值,并在国同类地质条件下煤炭开采中处于先进水平。同时,在资源综合利用面坚持探索,开展了含水层下矸充填开采试验研究工作,可将主采煤层10煤层开采设计留设的60-91m的防水煤岩柱,缩短到18.5m以,全矿井可盘活呆滞煤量3155万吨,可延长矿井服务年限40年,有效减少塌陷对耕地的破坏,避免矸对地表生态环境的破坏。据不完全统计,每采出1万吨煤造成3至4亩的塌陷,沉陷有时甚至达8亩,矸每万吨占地0.8亩,如果矿山全部采用充填开采计,按矿井目前年产150万吨,每年将减少450亩耕地的破坏,对实现矿区资源开采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矿煤质属于可选性为较难选~极难选,为提高洗(选)精煤回收率,矿开展了大量的洗(选)工艺改造,主要有优化煤泥重介工艺项目,项目实施后精煤产率提高1.08%,每年可多产精煤39.75万吨。

  专业资料

  二、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

  矿遵循“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开采过程中,配合地政府对地表产生沉陷区进行复垦。截至2011年底,矿区采空塌陷影响面积约298hm2,最大塌陷深度3m,其中耕地面积为272.25hm2,住宅用地面积为25.75hm2。主要因位于工业广场北部的首采区(南一区)的10煤层的开采,形成面积545589m2的采空区引起地表塌陷。塌陷区村庄已完成异地搬迁安置,对搬迁的家、家老村址562亩已复垦完毕。面积272.25hm2的耕地已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补偿费,其中,塌陷深度0.01~1.5m面积共155.807hm2,具备复垦条件的11hm2已协助当地复垦成耕地,交给当地居民继续耕种;3hm2塌陷深度1.5~3.0m的积水区具备复垦条件,矿已协助当地整理成塘,剩余113.443hm2的塌陷积水区待复垦。下一步将加大复垦力度,对受影响供电线路、道路、河堤等进行修复、加固。

  同时,矿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9960m3/d的矿井水、12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采用D1000型花岗岩水膜除尘工艺对锅炉消烟除尘,除尘效率达96%以上。废水、废气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资源的循环利用,洗(选)煤废水重复率达100%。矿区绿色率占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三、和谐社区建设

  矿以“以人为本、共建共享”为宗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题的帮扶活

  专业资料

  动。建立企地沟通模式,对采煤塌陷地的破坏的青苗进行了丈量和补偿、塌陷区搬迁、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稳步进行,形成了符合五沟特色的企地沟通机制。

  矿坚持不断的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提出“做大、做强、走远,追求卓越,基业长青”的发展愿景,建立“集团---矿(子公司)---科(区、团队)---班组---个人”五级相互支撑的愿景体系,依据愿景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目标,以此激励员工,凝聚员工的思想,使企业部形成强大合力,形成符合矿发展的企业文化。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对照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存在以下四面的问题:

  一、绿色矿山理念需要进一步加强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真正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已成为矿山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要把建设绿色矿山的理念贯彻于矿山生产建设的始终,从矿产勘查、矿山规划、建设、开采、选冶、加工,直至矿山闭坑、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全过程,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实施格的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社区和谐和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矿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矿将把绿色矿山建设贯穿与日常生产经营之中,以级绿色矿山的标准来衡量日常工作,专业资料

  加大绿色矿山的宣传力度,让矿井生产经营者,甚至每一员工都了解绿色矿山、认识绿色矿山,使全矿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绿色矿山的建设中。

  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在绿色矿山建设中,资源综合利用表现在一面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另一面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矿井田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偏复杂类,矿井开采技术条件为复杂,地质勘察阶段预计组合断层19个,但在2008年投产以来的生产活动中,南一采区和南二采区实际揭露的断层条数远高于设计值,采区褶曲和断层极为发育,对生产和资源回收造成了较为重的影响。矿虽已经积极开展采区工作面优化设计、矸充填开采等手段,最大程度上的回收了矿产资源,减少开采矸、废的排放。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矿将采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通过与高校、院所联合攻关、引用新技术等手段,在提高资源回收率、矸综合利用、瓦斯治理、废水循环使用、提高洗(选)精煤回收率等面,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通过这些重点项目的建设提高矿井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三、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仍需进一步推进

  煤炭开采地表的破坏主要是因采空区引起的地表塌陷,而塌陷达到稳沉一般还需3~4a时间,矿2008年才正式投产,因此,矿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要进一步科学制定复垦计划,采取超前复垦等动态

  专业资料

  预复垦相结合的治理法。另外,矿在绿色矿山创建过程中针对废水、废气、塌陷区生态恢复等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矿山将继续加大对瓦斯综合治理、矿井水的循环使用、矸的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同时,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直接经济效益差的工程,因此,矿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筹集资金,积极争取级绿色矿山建设等各项专项资金,确保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和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谐社区是企业发展的基础。矿将以文化建设为主线,着力推行精细化管理、企业文化建塑、员工培训的“三位一体”的煤炭企业管理新模式,根据流程需要设置、优化组织机构,既要结果也关注过程,强调协同和整体(1+1>2),大幅提高组织效率。同时,矿将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契机,推行绿色生态助推五沟矿发展的文化理念。同时,矿将立足关爱企业职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惠民工程,积极做好搬迁新址的配套设施建设,使搬迁新社区成为优美、舒适的美好家园,进一步加强与地沟通机制,努力构建企地和谐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式战略要求和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加速转型、夯实煤、煤化工发展基础的战略部署,围绕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安全生产为主线,以保护

  专业资料

  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保障,将矿山的人文环境、生态环境、资源环境和经济环境与采矿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级绿色矿山的建设推进矿发展式的转型,实现五沟矿发展的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保证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开采,科学优化采矿设计、采场布局,应用充填开采采煤法,不断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抓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改造,加大对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实现矿煤炭资源安全高效开采。

  二、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不断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大力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三、坚持科学办矿、科技兴矿,加强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领域的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矿科技进步与创新水平;

  四、坚持矿山发展与社区繁荣共赢,加强企地共建合作,加强惠民工程建设,积极投身于社会和谐建设中,通过开展项目合作和多种形式的活动,努力实现企业发展的双赢;

  五、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矿山日常生产系统中一并管理,建立和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构建体现矿自身特色的专业资料

  绿色矿山发展模式。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绿色矿山公约》,绿色矿山建设遵照级绿色矿山建设的九条标准,以实现矿资源利用集约化、开发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总体目标,积极推行“三位一体”的煤炭企业管理新模式和绿色生态助推五沟矿发展的崭新理念,有序推进、分步实施,构建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矿山发展模式,建立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建设,将矿打造成国一流的绿色矿山企业。

  2、阶段性目标

  近期目标(2012年~2014年):按照级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特征,开展矿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照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和相关指标要求,在分析现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实施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社区和谐规划建设任务,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类工程、科技攻关类工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类工程,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绿色矿山创建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并通过国土资

  专业资料

  源部的评审验收。

  中期目标(2012年~2016年):在开展级绿色矿山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巩固绿色矿山创建取得的成果,不断总结、提高、完善,继续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2016年底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预期性指标。

  发展展望(2012年~2021年):继续巩固绿色矿山创建取得的成果,将“资源利用集约化、开发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很好地统一起来,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着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和谐发展,实现矿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指标体系

  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案目标分为3年近期目标、5年中期目标和10年发展展望,根据各阶段发展目标,针对绿色矿山建设的9个面,矿制定了规划期指标,详见表3-1。

  表3-1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案目标

  规划目标

  指标名称

  采区回采率

  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提高洗(选)精煤的回收率

  综采机械化水平

  2021年

  指标(现状)

  (近期)

  (中期)

  (展望)

  类型

  81.6%-99%82.0%1%100%82.3%1%100%82.3%1%100%预期

  预期

  预期

  2011年

  2014年

  2015年

  专业资料

  综掘机械化水平

  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

  矿井水重复利用率

  煤矸综合利用率

  原煤生产电耗

  科技创新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企业文化建设与社区和谐发展

  土地复垦率

  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比值

  98%100%75%11.96%25.92kwh/t1.0%60%80%100%100%78%18.59%25.69kwh/t1.2%80%97%100%100%90%19.70%25.19kwh/t1.3%85%98%100%100%90%20%25.19kwh/t1.5%90%98%预期

  约束

  预期

  预期

  预期

  约束

  预期

  预期

  安全生产培训次数

  36454545预期

  ※矿山土地复垦率:已复垦土地面积与可复垦土地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第四章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案任务

  第一节

  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合理利用

  一、强化采区建设,优化生产布局,合理开发煤炭资源

  根据矿区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期,应合理布置生产区域,保证矿煤炭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开采可持续性,确保15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矿编制了2012年~2015年回采工作面生产接替计划,具体见表4-1。

  专业资料

  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推行资源科学化开采,大力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重视技术改造,结合实际,鼓励创新,不断优化设计,向现有系统挖潜增效;引进工作面齿轨卡轨车等先进设备,实现采掘全部机械化;规划期,继续实施矸充填开采绿色开采项目,对CT103、CT102回采工作面实施矸充填开采,提高了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又综合利用煤矸,有效地防止了地表塌陷;对正在开采的CT101充填工作面进行充填及沿空留巷技术管理的优化、创新研究,不断优化矸充填工艺,最大程度的回收煤炭资源;

  针对矿山以往开采揭露的断层情况与预计不同,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的实际情况,开展断层防水煤柱合理留设研究,通过煤柱的合理留设,即保证回采的安全,又最大程度的回采资源,避免资源浪费。规划期,完成F16断层防水煤柱留设研究;

  根据实际生产的情况,不断优化选煤工艺,提高资源回收水平,规划期,根据即将开采的7煤煤质与前期开采的10煤煤质不同,完成选煤厂高灰高煤泥条件下煤泥水系统的适应性研究,提高精煤洗(选)回收率1%以上。

  三、坚持“三废”治用兼顾,加大资源的循环使用。

  转变传统废弃物处置模式,变“治”为“用”,变“废”为“宝”。开展煤矸充填开采,置换出更多的资源;开展矿井水循环使用项目,计划在规划中期,完成选煤厂直接利用井下污水以及洗水闭路循环,专业资料

  实现行业“一级闭路循环”。

  第二节

  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

  一、加强矿山环境风险监测,加大环境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建设

  矿地处皖北平原,地势平坦,地下水位较高,主要地质环境风险由开采沉陷和矸堆引起。开采沉陷造成地表径流变更,水利设施丧失原有功能,直接影响农作物耕种,特别是地表常年积水,造成耕地绝收,矿将定期对塌陷区情况进行监测,对矿山充填开采项目,建立岩移观测站,开展充填开采地表环境损坏评价;定期巡视矸山,加强矸山边坡管理,加大矸综合利用力度。

  二、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规划

  三、进一步开展矿区绿化工作

  矿矿区绿化以构建矿区立体绿化为目标,用草坪、花坛、绿篱、常青树、落叶乔木和灌木等构成宜人的空间层次;在生产区“见缝插绿”地栽培小灌木和草坪;在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动筛车间和选煤厂主厂房等处的生产噪声较强,种植具有吸声效果的树种;在矿井工业场地场界外,进矿道路附近密集种植大量的乔木,使得规划期矿区绿化率达到预期的指标。

  第三节

  科技创新

  一、加大科技投入

  认真贯彻“以科技促生产、以科技保安全、以科技增效益”的工

  专业资料

  作宗旨,矿将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面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和科技攻关力度,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效活动。加大科技创新研发资金投入力度,每年投入资金不低于企业总产值的1%;进一步完善各事业部创新工作室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创新工作室创新能力。

  二、建立产、学、研发平台,培养科技人才

  深入开展与高校、研究院的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研发平台。针对矿井的实际问题,与高校、研究院联合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和吸收各种理论和技术为矿所用,为矿绿色矿山建设所用。规划期,将与中国矿业大学联合开展《矿含水层下矸充填开采项目》;与##理工大学联合开展《五沟选煤厂高灰高煤泥条件下煤泥水系统的适应性研究》、《矿西翼三采区多阶段放水试验及灰岩富水性评价》;与科技大学联合开展《矿F16断层防水煤柱留设研究》;与中煤科工集团研究院联合开展《矿三采区10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等,以科技促发展,以科技促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绿色矿山发展的引领作用,实现矿煤炭资源的科学化利用。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把“科技兴矿”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并每两年举行一次科技大会,总结过去,表彰先进,编制科技大会成果汇编手册。加快成果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研攻关不断向深层次

  专业资料

  发展。

  第四节

  节能减排

  一、工艺设备优化、节能

  发展节能减排,构建完整的矿山循环经济产业链,努力促进“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传统生产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机电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引进新型磁选机,脱介筛筛板改造,新型浮选药剂使用,浮选工艺完善,探究生产过程控制减少电耗等,逐步实施,到2020年,努力实现选煤厂吨煤生产成本降低10%,吨原煤生产电耗逐年下降。

  二、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

  提高废弃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对废水、瓦斯、煤矸等综合利用技术研究,较少污染物排放;为确保矿山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加强对矿山建设的9960m3/d矿井水及1200m3/d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在规划期中期,开展《选煤厂直接利用井下污水以及洗水闭路循环的实现的研究》,提高矿井水的循环利用水平;加强锅炉消烟除尘设备水膜除尘器的维护,确保其稳定运行,确保排放的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第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继续开展矸充填工程,规划期,对CT103工作面、CT102工作面实施矸充填开采,实现每年充填开采消耗煤矸20万吨以上的目标。

  专业资料

  同时,进一步探索其他矸综合利用其他途径,加快现有矸山的处理,力争消耗生产产生的全部煤矸,实现煤矿开采无废或少废排放。

  第五节

  社区和谐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企地协调磋商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矿区边居民的协调沟通,建立良好的企地磋商协调机制,利用企业自身优势加大企业与地项目往来,努力寻求双共赢的项目合作模式,积极带动地经济发展,加深企地之间的融合。

  二、持续开展惠民工程,创造和谐社区环境

  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人文关怀,同时,妥善做好镇区居民搬迁的安置工作,对塌陷区搬迁的居民进行妥善安置;及时完成搬迁新址征地及道路征地约2400亩,并对新村址回填、平整压实达到设计标高;对新村址沟、塘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处理,满足建房基础的质量要求;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建设搬迁新址建设,水、电、道路等辅助设施及时安装到位,将搬迁新址打造成为花园式社区,让搬迁居民的生活质量较原来大幅度提高;对开采影响围的青苗及时补偿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失地困难农民和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六节

  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矿山部绿色矿山建设宣传,将绿色矿业的理念贯穿于矿山日常生产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考评机制;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条例;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增强员工专业技能水平;拓展企业文化,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特性,科学、专业资料

  合理、有序的开展绿色矿山企业文化建设,使矿朝着“开采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矿山道路前行。

  第五章

  重点工程

  矿根据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案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统筹安排和部署,重点落实以下四大类工程:

  表5-1重点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工程类别

  号

  为阶段性项目,下一步将含水层下矸充填开采1资源综合利用类

  西翼中煤组瓦斯抽采2及综合治理工程

  环境治理3类

  复垦及河堤修复工程

  选煤厂高灰高煤泥条2012~4科技攻关应性研究

  类

  三采区10煤层煤与5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2013年

  开展采区工程建设。

  2012~为阶段性项目,下一步将件下煤泥水系统的适2013年

  工程名称

  起止年限

  备注

  2011~继续开展全矿井其他采区2015年

  的矸成功天开采

  2013~

  提高回采上限项目

  2016年

  2012~

  南一、南二采区土地2013年

  专业资料

  F16断层防水煤柱留6设研究

  西翼三采区多阶段放2012~2013年

  为阶段性项目,下一步将开展采区工程建设。

  2012~7水试验及灰岩富水性2013年

  评价

  和谐社区8建设类

  村建设项目

  2014年

  ##整体搬迁新址新农2012~为阶段性项目,下一步将开展采区工程建设。

  第一节

  资源综合利用类工程

  一、资源综合利用类工程Ⅰ

  (一)

  工程名称

  含水层下矸充填开采提高回采上限项目。

  (二)

  工程容

  矿主采煤层10煤,煤质为优质焦煤,该煤层上覆盖272.9m左右的厚松散含水层,特别是其底部平均厚20.7m的第四含水层,直接覆盖在开采煤系露头之上,对煤系地层直接进行渗透补给,给浅部煤层的安全开采构成了明显地威胁。在矿井初步设计中,留设了60~91m的防水煤岩柱,压煤3664.4万t,资源损失重。

  为进一步开采第四含水砂层下的10煤资源,提高呆滞资源采出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矿开展矿含水层下矸充填开采的研究和试验工作,以期最大限度地安全采出防水煤岩柱所压覆的煤炭资源,项目以CT101为试采工作面,成功后分采区逐步实施充填开采,专业资料

  最大程度上地回收煤炭资源。项目主要容如下:

  1、项目科研成果

  本项目由矿与中国矿业大学合作攻关,采用理论分析、实验室试验、数值计算、工业性试验、现场测试等综合法,开展了:1)充填开采系统设计;2)矸的物理力学特性试验研究;3)矸井上下运输运输系统设计;4)充填开采关键配套设备选型设计;5)矸充填开采工艺设计;6)充填开采矿压监测及分析;7)充填开采地表沉陷监测及分析;8)垮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变化监测案设计、监测及分析等8项子课题的研究,并以CT101工作面为试验工作面并取得了成功,研究结论为:通过矸充填开采解决了采煤工作面的采空区充填问题,能有效缓解开采活动对岩层的破坏程度,可置换出水体下压占的呆滞煤炭资源。据初步估算,采用矸充填开采水体下压煤,可将开采上限提高至基岩强风化带底界,将防砂煤柱留设由矿井初步设计中60~91m缩短至18.5m以,可使矿能多采出煤炭3155万t,可延长矿井服务年限40年。虽然矸充填在我国已经获得成功应用,但类似矿这种含水层下长壁矸充填开采技术实践在国仍属首次。

  2、试验工作面开采情况

  (1)试验工作面概况

  本工程以CT101为试验工作面,CT101工作面位于矿南一采区东翼,工作面原设计上限标高为-300m,现设计上限标高为-255m,工作面走向长2337m;倾斜宽60~150m。煤厚0.4~4.66m,平均

  专业资料

  3.3m,工业储量159.2万吨,可采储量119.4万吨。

  10煤层直接顶板为浅灰色粉、细砂岩,厚约5.8m左右;局部地段会出现伪顶:为少量薄层状泥岩,厚约0~2.3m左右。直接底板为泥岩,含碳质,厚1米左右。老底为条带状粉细砂岩(互层),10煤下约25米为11煤层位,10煤层下距组一灰间距为54.4~68.34m,平均59.35m。工作面地质构造较为复杂,断层与向斜构造较多;工作面主要充水水源为10煤层上覆的新生界松散含水层、顶板砂岩裂隙含水层和底板灰岩含水层,根据该工作面浅部开采区域四含、三隔的分布规律及其含、隔水特性,依照“三下”采煤规程水体采动等级的划分,确定CT101工作面浅部松散含水层中的第四含水层应属Ⅱ类水体,可以进行留设防砂煤岩柱设计,即不允垮落带顶点波及该含水层。工作面煤层顶板覆岩类型应属于极软弱~软弱覆岩类型。

  (2)工作面充填开采案

  整个CT101工作面分两段开采,第一段走向长395m,工作面切眼长度98m(煤壁间),采用后退式一次采全高走向长壁开采法,全部密实矸充填采空区管理顶板;第二段工作面长度60~150m,均采用后退式一次采全高走向长壁采煤法,自然垮落法处理采空区。

  工作面采用MG300/730-WD型采煤机落煤,采用SGZ800/630双电机双中心链刮板输送机运煤,顺槽采用SZZ800/200机。选用液压支架型号为ZC8000/18/38型液压支架,顺槽端头由单体液压支柱及铰接梁支护。

  专业资料

  工作面主要参数:采高3.5m;面长98m(中段150m、外段60m);工作面走向长2337m(其中矸充填段395m);矸充填段工作面日推进2.4m,垮落法开采段日推进7.2m。

  工作面规划充填开采生产能力为1500t/d,150m长壁开采5000t/d。

  CT101工作面浅部基岩面标高为-236.5m,风氧化带厚度为15m;采用综采矸充填采煤技术需要的防砂安全煤岩柱高度为6.5m;正常垮落法开采需留设防砂煤岩柱高度为20.2m。由此可以确定该区域充填开采上限标高为-243.0m,正常垮落法开采上限标高为-256.7m。因该区域风氧化带厚度为15m,并考虑到本工作面是皖北矿区乃至全用综采矸充填技术提高开采上限的第一个试采工作面,为确保该工作面开采安全稳妥进行,增大其安全系数;同时也为保证采出煤炭质量不受风化影响,确定其开采上限标高为-255m,充填开采下限为-300m,充填开采长度为395m。重新界定后的CT101综采矸充填工作面防砂煤岩柱实际厚度为18.5m;比按《规程》计算的多留了12m;较按1013工作面实测数值所需留设煤岩柱多留设了12.2m,接近正常全部垮落法开采需留设的防砂煤岩柱高度。因此,在此开采上限采用综采矸充填采煤是安全可行的。截至目前,CT101工作面已成功多回采煤资源18.79万吨,提高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3、后续工作面实施计划

  规划期,矿将继续开展CT101工作面矸充填开采,同时将此技术

  专业资料

  应用到CT103、CT102工作面的开采,充填开采工程实施主要容包括:

  (1)充填开采案

  ①回采工艺

  工艺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作业式:“三八制”,两班出煤与充填,一班检修。每班2刀,全天4个循环;

  充填式:“两采一充”,每进两刀煤进行一次充填;

  进刀式:割三角煤端部斜切进刀;

  循环进尺:0.8m。

  ②采空区矸充填工艺

  充填支架除具有普通支架相同的支护工作面顶板的作用外,还具备支护充填采空区顶板的功能,并安装有捣实机构以完成对采空区的充填与捣实。后部充填运输机中槽开天窗式,并用支架后部的吊环吊起,每架四个悬挂点,在支架箱体滑槽滑出800mm的推进步距,每隔一架设置一个天窗放矸,滑槽两侧安装两个后千斤顶,可以同步打开或关闭天窗。图5-1、图5-2为矸充填刮板输送机及其布局图。

  图5-1矸充填刮板输送机布局图

  图5-2矸充填刮板输送机

  割煤和充填是同步进行平行作业的,其流程是:工作面每割完一排,支架前移后溜后移,到达预定位置后,开始从机尾向机头充填,专业资料

  整个工作面同时打开三个投料口,当第一个投料口充满后关闭捣实后依次往第二、第三个投料口投料捣实,依次类推。当一排全部充满并捣实后,停止第一轮充填,然后将后溜前移动一个步距,由捣实机构把碴推到指定位置接顶,全部捣实后,再进行下一循环。如图5-3所示。

  图5-3采空区矸充填示意图

  (2)矸运输及充填系统初步设计

  ①井上矸供应系统及投料井

  井上矸供应系统如图5-4所示。

  a、投料井的结构:投料井采用垂直立井,投料直径为Φ1000mm,深度为135m,设计相同规格的两个,其中一个备用。并设一个Φ325的通风。

  b、井筒钢管结构:采用Φ1000mm×12mm的无缝钢管,钢管与钻之间隙用200#水泥砂浆灌注,一面固定钢管,另一面防止地下水进入管。

  c、缓冲装置:投料井底设一机械式缓冲装置,通过弹簧减缓冲击,经刮板输送机将矸送上皮带输送机。

  图5-4井上矸运输系统

  ②井下矸运输案

  运输路线:投料仓→投料运输巷→工作面回风顺槽→充填工作面。

  专业资料

  运输设备:井下运输巷采用四部SD-800胶带输送机,其中顺槽中采用中间轮驱动的可伸缩胶带输送机,将矸直接运上液压支架尾梁下的充填刮板输送机。

  如图5-5、图5-6所示。

  ③井下掘进矸运输案

  充填矸由各采区掘进工作面通过矿车运输至南一采区运矸车场,经翻车机卸载→运矸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矸仓→矸运输胶带输送机→工作面回风顺槽胶带输送机→1011工作面架后矸充填刮板输送机→采空区。

  ④充填工作面的矸运输及充填

  运输设备:充填刮板输送机,采用经过改装的SGB730/200型刮板输送机。

  运输式:充填刮板输送机悬挂在支架尾梁下,通过槽板上的漏矸将矸落下。

  压紧式:当矸堆积到一定高度后,下刮板可对矸进行铺平,在反作用力下将溜槽抬起,并通过支架后的液压铲板将矸推满采空区,并进行夯实。

  图5-5井下矸运输系统

  图5-6顺槽矸运输系统

  (3)项目主要工程量

  CT103、CT102充填开采工作面巷道开拓、充填钻等施工工程量

  专业资料

  2630米,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表5-2。

  (三)项目实施年限

  2011年~2015年;分期开展,其中CT101工作面2011年~2012年,CT103工作面2012年~2014年,CT102工作面2014年~2015年。

  (四)项目负责部门

  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

  (五)投资金额

  矿含水层下矸充填开采试验研究经费概算(不包括工程费用),其总费用2.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4亿元;设备购置安装900万元,其中部分设备可重复使用;其他费用100万元。

  (六)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CT101、CT103、CT102工作面通过充填开采后,合计可多回采煤炭资源65万吨,10煤层常规综采的吨煤成本为323元,吨煤销售价格为650元;预计CT103工作面采用综采矸充填技术比常规综采需增加吨煤成本约130元/t。由此可以估计,多产生的销售产值为4.2亿元,直接经济效益为1.28亿元。

  2、社会、环境效益:矸充填开采避免了矸对地表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矸地面排放和堆积对耕地的侵占,消除矸自燃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同时矸充填能够大幅度减轻地表塌陷,保护地面建筑物和农田,实现矿区资源开采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专业资料

  在我国矸充填已经获得成功应用,但类似矿这种含水层下长壁矸充填开采技术实践仍属首次。本项目的实施为解决这一科学问题奠定了技术和实践基础,具有重要的推广意义。

  二、资源综合利用类工程Ⅱ

  (一)工程名称

  西翼中煤组瓦斯抽采及综合治理工程

  (二)工程容

  1、背景介绍

  矿矿井煤层自上而下有5、71、72、81、82及10煤层,矿井西翼中煤组煤层为72、81、82煤层,可采储量约400万吨,。根据《矿西翼采区开拓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分煤层预测结果如下:5、71、10煤无突出危险性,72、81、82煤具有突出危险性。另外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试验室鉴定72、81煤层为突出煤层,82煤层距离81煤层较近,平均只有7m,82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

  目前,矿井西翼采区10煤层正在开拓中,中组煤层瓦斯含量高,打钻存在喷、夹钻等突出预兆,具有突出危险。三条下山已经揭过中组煤72、81、82煤层,各煤层实测瓦斯压力分别为1.9MPa、1.7MPa、0.45MPa,瓦斯含量分别为10.03m3/t、8.5m3/t、3.65m3/t。“十二五”期间矿井西翼采区只开采10煤层不涉及中组煤层的开采,10煤层作为远距离下保护层开采,需要考虑中组煤层卸压瓦斯抽采及利用。

  专业资料

  2、瓦斯治理实施案

  (1)远距离下保护层开采瓦斯治理案

  矿井主采煤层72、81、82赋存及中组煤层瓦斯含量高,具有突出危险;下组煤10煤赋存稳定,目前开采南一采区围无突出危险;南二及西翼采区预计突出危险小。从接替及瓦斯治理综合分析,通过开采下组煤10煤来保护中组煤为最佳案。有10煤的区域,优先开采10煤层对中组煤进行保护,然后开采72煤对81、82煤层进行保护,并对远距离下保护层开采采区巷道布置、开采法及瓦斯治理工程进行系统优化设计。

  ①远距离穿层钻抽采卸压瓦斯

  矿井开采10煤层作为下保护层时,通过底抽巷及穿层钻抽采远距离被保护层卸压瓦斯,消除被保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为被保护层的安全采掘创造条件,见图5-1。

  图5-1岩层移动及穿层钻抽采瓦斯原理图

  ②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区卸压瓦斯

  矿井第四系地层厚度51.7~91.6m,平均74.2m,煤系地层无较大的含水层,有较理想的施工地面钻井的条件。地面钻井抽采瓦斯法原理是在被保护层工作面对应的地面施工一大直径钻,钻穿透被保护层,在保护层开采过后,被保护层煤层瓦斯得到卸压,在地面直接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降低瓦斯含量,消除突出危险。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卸压区瓦斯,见图5-2示。

  专业资料

  图5-2地面钻井抽采被保护层采动卸压瓦斯示意图

  地面钻布置在沿煤层倾斜向距保护层工作面回风巷50m左右的位置,在倾向上只需布置一个钻。钻的有效抽采半径在考察之前按200m计算,根据工作面的走向长度确定被保护层工作面所需的地面钻井数量。

  ③未保护区及煤柱影响区两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技术

  矿井通过远距离下保护层10煤层开采保护71、81、82煤层,对于保护区域利用地面钻与穿层钻消除保护区域的突出危险,对于未保护区域采用工作面顺层钻消除其突出危险,对于特殊未保护与煤柱影响区域采用条带顺层钻消除其条带的突出危险。则未保护区域工作面顺层钻瓦斯抽采设计案平面见图5-3,特殊未保护与煤柱影响区域煤巷条带顺层钻瓦斯抽采设计案平、剖面见图5-4。

  图5-3被保护层工作面未保护区域顺层钻瓦斯抽采设计案示意图

  —平面图

  b—剖面图

  图5-4未保护区顺层钻煤巷条带瓦斯抽采设计案平、剖面示意图

  3、瓦斯治理专题研究

  针对矿井开采远距离下保护层10煤,中组煤联合开采治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必须加强科研工作,不断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案,形成适合矿井的瓦斯治理技术体系。

  (1)远距离下保护层开采瓦斯综合治理技术

  专业资料

  矿10煤层位于中组煤72、81、82煤层下平均垂距103.1、90、80m,相对层间距(平均层间距与保护层采高之比)为27m、23.6m、21m,属远距离下保护层,煤层之间岩性为砂岩、砂泥岩互层、粉砂岩、泥岩,该条件下保护效果与参数、首采10保护层工作面瓦斯涌出及被保护72煤层瓦斯抽采法与合理时空参数等诸多问题,有待系统、深入研究。

  ①中组煤被保护围72、81、82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

  ②开采远距离下保护层10煤层时,被保护层中组煤瓦斯治理案;

  ③10煤顶板抽采巷道合理层位确定;

  ④中组煤卸压瓦斯抽采钻合理时空参数的确定;

  ⑤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卸压区瓦斯可行性论证;

  ⑥

  试验考察保护层开采结合瓦斯抽采72煤的保护效果与参数;

  ⑦

  保护层开采煤柱影响区被保护层突出治理案研究与试验。

  (2)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卸压区瓦斯治理技术

  地面钻井采动卸压抽采是美国瓦斯抽采技术中应用最为成功的法之一,在澳大利亚的多矿井应用;近年来我国铁法、、也都成功地对该法进行了应用。该法通常是从地面向开采层上施工直径为300~450mm的垂直钻,终位置一般距开采层顶板5~10m,当顶板垮落后,即可利用钻井从具有大量裂隙的冒落带抽采瓦斯。

  ①地面钻井抽采10煤层采动卸压区瓦斯总体案;

  专业资料

  ②地面钻井位置、直径、间距、负压的设计与优化;

  ③地面钻井的施工工艺与固井技术研究;

  ④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卸压区瓦斯效果考察。

  (3)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瓦斯赋存规律及瓦斯动态预警

  矿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相对来说比较欠缺,应对煤层的瓦斯基本参数进行测定,在不同采区、标高分别设点对不同煤层的瓦斯基本参数进行测定,分析矿井瓦斯赋存规律,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提供基础。

  ①选取不同区域有代表性地点测定各煤层瓦斯基本参数;

  ②分析矿井各瓦斯地质单元的瓦斯赋存规律;

  ③绘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4)门快速揭煤综合技术

  针对矿西翼采区中组煤层瓦斯压力高、瓦斯含量大,突出危险性重等特点,采区开拓巷道揭穿71、81、82煤层采用门揭煤水力化防突措施快速揭穿突出煤层。按照安全工程原理建立了以合理布置巷道与开挖工艺、工序为基础的“四位一体,五步配套”综合防治技术体系。

  对于突出煤层,采用如下门揭穿煤层综合防突技术:

  ①用2~3项单一局部性复合防突技术措施来高效消除突出危险;

  ②为避免或减少打钻突出危险性及喷事件,采用变径施工、风

  专业资料

  水联合排渣(岩段大水力排渣、煤段小风力水雾化排渣)工艺;

  ③通过高压扩钻杆沿钻轴向向运动形成对整个钻的径向连续扩,扩大钻直径,提高钻的抽排瓦斯量和抽排效果。

  (5)采掘工作面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其临界值的研究

  研究矿井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敏感指标与突出危险性的明显相关性,并能克服测试误差显着区分突出危险与非突出危险。矿井不同煤层的不同区域,其预测指标敏感性及其临界值可能不同。随着开采深度等增加,高地应力、高瓦斯及高温、高强度开采等条件与浅部开采条件发生变化,工作面突出预测技术变得更加复杂,因此,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针对不同煤层的瓦斯地质构造单元、开采技术条件,在充分研究矿井瓦斯地质、突出特点及规律基础上,通过专题研究确定不同瓦斯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下的敏感指标临界值用于指导安全生产。

  ①分析矿井突出主控因素,总结、分析矿井突出特点及规律;

  ②常规的钻预测指标临界值考察确定;

  ③工作面煤层结构稳定性(软分层厚度、煤层破坏类型及其结构指数等)辅助预测指标现场考察试验;

  ④试验瓦斯动态涌出预警,利用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计算工作面瓦斯涌出动态指标V30,研究其敏感性及其临界值。

  (6)开采自燃煤层防治自然发火技术

  五沟矿7煤、8煤和10煤均为II类自燃煤层,通过对煤层自然

  专业资料

  发火机理研究,为矿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和治理提供依据,研究、试验工艺流程如下:

  实验室实验

  建立数学模型

  现场试验

  验证模型

  调查研究影响自然发火因素

  防灭火效果考察

  现场实施防灭火措施

  设计合理的防灭火措补充完善防灭火措施

  ①煤层自然发火机理研究

  在五沟矿采取煤层煤样,采用升温氧化气体产物测定法、煤吸氧量吸氧速度测定法、煤自燃倾向性测定法、煤样的物理化学分析法、硫化矿物测定法等进行实验研究,建立数学模型及解算法,提出任楼煤矿煤层自然发火规律和建立自然发火危险性评价法,为矿井煤炭自然发火的预防和治理提供依据。

  ②采空区自燃“三带”研究

  采用示踪气体对采空区风流流场监测,确定采空区自燃“三带”和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并研究工作面推进速度、自燃潜伏期之间的关系。

  ③自然发火防灭火措施

  通过对开拓、开采式、煤层开采顺序等研究,确定适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合理开采式和参数,同时结合通风系统的调整,减少采空区漏风。确定适合矿条件有利于自然发火防治的工作面合理布置参数

  专业资料

  和通风参数。研究以黄泥灌浆、凝胶和三相泡沫灭火材料和注氮相结合的自然发火综合防治技术,研究防灭火密闭快速封闭技术和防灭火临时快速密闭设备。通过试验,形成一整套防治自然发火综合治理体系,通过采用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合理调整开采顺序、井巷布置和通风式,采用灌浆和注氮等措施,消除矿井自然发火事故。

  4、瓦斯治理实施规划

  “十二五”期间,矿2011年~2015年可采煤层采掘接替情况,根据不同煤层瓦斯参数与煤层可抽系数(取值围0.35~0.5,根据五沟矿区煤层透气性系数,取值0.45,被保护层的可抽系数大于该取值围)结合煤层瓦斯规划抽采率计算出年度回采(保护)煤层瓦斯地质储量与可采储量;然后根据矿井瓦斯规划利用率计算得出矿井分年度瓦斯利用量;计算结果见表5-5。

  表5-5矿年度采掘(保护)煤层瓦斯地质储量与可抽储量

  项

  目

  瓦斯地质储量(Mm3)

  瓦斯规划抽采率(%)

  瓦斯可抽储量(Mm3)

  瓦斯规划利用率(%)

  瓦斯规划利用量(Mm3)

  2011a000002012a000002013a0.672450.302500.1512014a4.788502.394551.322015a5.206502.603601.56假设按照1m3瓦斯完全燃烧发热量为39.7MJ,瓦斯锅炉热利用率取值围为0.5~0.9,该处取0.7,因此,瓦斯锅炉1m3瓦斯产生有

  专业资料

  效热量为27.8MJ。由表5-5可以看出,2011~2012年矿井不规划瓦斯利用工程。2013~2015年矿规划建立瓦斯锅炉利用工程,根据各年度瓦斯规划量,产生有效热量分别为4.2×106MJ、3.7×107MJ、4.3×106MJ。

  (三)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计划起止时间为2013年~2016年。

  (四)项目负责部门

  项目的负责部门主要承担单位为矿。

  (五)投资金额

  项目的预计的投资费用共计10722万元,具体如下:

  1、7煤瓦斯治理工程如下:

  地面钻井:6个,每个费用大概400万,共计2400万。

  顶板抽放巷:6890m,每米费用大概8000元,共计5512万。

  抽放钻:522000m,每米平均费用大概35元,共计1827万。

  抽放管路:φ500mm共计1100m,费用176万,φ325mm共计23770m,费用240万。

  费用共计:10155万元。

  2、8煤瓦斯治理工程如下:

  抽放钻:162000m,每米平均费用大概35元,费用合计567万。

  (六)预期效益

  专业资料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西翼中煤组瓦斯得到了综合治理后,采区开采回收率按照81%计,可回采煤炭资源324万吨,煤炭价格按照600元/吨计算,可实现销售收入19.44亿元,经济效益显着,同时,提高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延长了矿产服务年限。

  2、社会、环保效益:瓦斯的主要成分甲烷,是杀伤力最大的温室气体,甲烷对温室效应的贡献率是二氧化炭的21倍,其破坏臭氧层的能力为二氧化炭的7倍,因此减少进入大气的瓦斯量,具有显着的环境效益。瓦斯属于清洁能源,加以利用,不直接排放大气,减少了环境的污染,与火力发电相比,不产生废渣,减少废渣占地与污染。据资料显示,若每年回收利用1亿m3瓦斯,相当减少排放CO21.5Mt,减少烟尘1350t、SO2288t、废渣5850t,有利于大气环境的改善,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本项目的实施,对矿井西翼中煤组瓦斯抽采后,建立瓦斯锅炉利用工程,不仅释放的7煤8煤煤炭资源,同时对改善环境质量非常有利。

  第二节

  环境治理类工程

  一、工程名称

  南一、南二采区土地复垦及河堤修复工程。

  二、工程容

  矿地处皖北平原,地势平坦,地下水位较高,矿业活动形成的采空区将造成地表沉陷,造成地表径流变更,水利设施丧失原有功能,直接影响农作物耕种,特别是地表常年积水,造成耕地绝收。矿积极

  专业资料

  探索绿色开采,实施矸充填开采的同时,定期对塌陷区情况进行监测,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同时,对受影响的河堤、输电线路等公共设施,矿出资予以加固、修复。

  1、土地复垦流程

  矿根据矿井具体情况,土地复垦工作流程如下:

  矿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部分:

  (1)地表下沉形成塌陷区,导致耕地破坏,不能耕种,需进行土地复垦。地下开采结束后需要一段时间地表才能达到稳沉。对于已达到稳沉的塌陷地,可以利用国外成熟的复垦技术进行复垦使之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截至2011年底,矿共有塌陷区面积4039.6亩,最大塌陷深度约3.0m,积水区面积约1896.0亩。根据开采计划,规划期2012年~2014年预计塌陷区面积约为10990.4亩,具备复垦条件807.9亩,矿将协助当地政府计划完成复垦646.4亩,土地复垦率80%。随着煤矿资源开采和塌陷区域围、深度的延伸,矿将按照“边生产、边治理”,具备复垦条件一块就复垦一块,持续、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使土地复垦率2006年和2021年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的目标。

  (2)部分河堤下沉受到损坏,亟需修复。

  当地河堤均为就地取土筑成,受井下开采影响容易发生大幅度沉降,如不对其进行修复,进入汛期后极易出现决堤,将会给百姓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所以河堤修复工作必须提前进行。本次规划

  专业资料

  对矿近期目标期间开采影响的河堤围做出分析,划出将会发生大幅度沉降的河堤区段并计算出区段长度。

  (3)地表下沉导致村庄房屋受到破坏,部分房屋无法居住,村庄亟需搬迁。为了避免出现危及百姓生命安全的事件发生,部分受到地下开采影响较重村庄,需及时搬迁。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搬迁的村庄,应做好房屋修缮及安全避险工作。本次规划对矿近期规划期间开采影响到的村庄做出分析,并结合矿上村庄搬迁计划,综合得出矿近期规划期期间的村庄搬迁规划。

  2、河堤修复工作

  项目的主要恢复治理容主要如下:

  (1)白尤沟复堤的长度为1440m,预计工程量为60486m3;

  (2)清沟复堤的长度为1720m,预计工程量为54180m3;

  (3)沟、沟复堤的长度为3090m,预计工程量为97335m3;

  (4)取土用地的面积为106亩;

  (5)塌陷区的涵闸3座。

  三、项目实施年限

  矿山对白尤沟、清沟、沟、沟复堤和取土用地,涵闸以及设计、监理等项目,预计2012-2013年完成。

  四、项目负责部门

  项目的负责部门主要承担单位为矿。

  专业资料

  五、投资金额和预期效益

  1、投资金额

  项目的预计的投资费用共计1445.321万元,具体如下:

  (1)白尤沟复堤的预算费用为229.824万元;

  (2)清沟复堤的的预算费用为205.884万元;

  (3)沟、沟复堤的的预算费用为369.873万元;

  (4)取土用地的的预算费用为389.74万元;

  (5)设计与监理的预算费用为100万元;

  (6)塌陷区的涵闸的预算费用为150万元。

  2、预期效益

  环境治理是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业用地、提高土地生产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可改善矿区及矿区附近的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有利于改善工农之间关系,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第三节

  科技攻关类工程

  一、科技攻关类工程Ⅰ

  (一)工程名称

  五沟选煤厂高灰高煤泥条件下煤泥水系统的适应性研究。

  (二)工程容

  根据五沟矿井井下开采计划,五沟矿前期开采10煤层,该煤层

  专业资料

  煤层厚,原煤灰分较低,煤泥含量适中,选煤厂投产初期原煤灰分只有28%左右。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从2014年开始矿井将逐步开采7煤层,从临近矿井生产情况看,7煤层煤质差,煤泥含量较10煤大,矸易泥化,煤泥灰分增高,届时对选煤厂的煤泥水系统的适应性将是一个峻的考验。从五沟矿近来洗选高灰原煤生产情况来看,五沟选煤厂主选系统通过调节二段旋流器的底流口、浮选系统通过控制药剂制度,可以保证选煤厂的入洗能力和产品质量稳定,但系统的粗精煤泥仅是通过弧形筛脱水回收并未进行分选,由于其产率及灰分大幅提高,重介精煤背灰重,降低了最终精煤综合回收率。系统中中粗尾矿环节由于能力富余大,能够回收浮选后的中粗煤泥,而细煤泥通过两台压滤回收,就目前情况来看回收能力不足,经常造成二段浓缩机压耙,从而影响选煤厂正常生产。本项目拟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试验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高灰分高煤泥条件下的粗煤泥分选及细煤泥回收问题。

  项目研究的主要容如下:

  ①选择适合本厂粗煤泥的处理设备

  目前五沟选煤厂粗煤泥环节仅是通过弧形筛简单回收后根据其灰分情况掺入精煤或者中煤中。设计初期原煤灰分低,设计初期由于煤泥灰分低,完全可以掺入精煤中,而不引起精煤产品质量的变化。随着煤质变差,该部分煤泥灰分已变得很高,如掺入精煤中则必然引起重介精煤背灰,如掺入中煤中,则损失该部分煤泥中的低密度精煤,必然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本研究对五沟的煤质及工艺进行详细研

  专业资料

  究,根据分析结果

  对该部分煤泥是否分选进行详细论证,找出适应质适应处理设备,并对设备性能进行详细研究,以对生产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②五沟选煤厂细煤泥特性研究

  a、煤泥水特性研究

  采集五沟矿原煤及矸样,采用XRD,SEM等现代分析手段进行矿物组成成分的量化分析,根据矿物成分特性分析其泥化特点,从而从源头了解高泥化煤泥水特点;采取选煤厂实际生产过程中煤泥水进行性质分析,包括-5μm的含量、浓度、粒度组成、细粒表面电位、电导率、硬度等性质等进行量化分析,为建立煤泥水特性指标与药剂用量之间的关系提供依据。

  b、高泥化煤泥水处理药剂及工艺的研究

  在掌握高泥化煤泥水特性的基础上,开展适合高泥煤泥水处理药剂的研究;选择优化煤泥水絮凝剂、助滤剂、凝聚剂的种类和用量,建立煤泥水特性与絮凝剂、助滤剂、凝聚剂用量之间的数学模型;研究不同价位凝聚剂对表面电位的影响规律;试验优化,筛选出有效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助滤剂,明确助滤剂的种类、有效含量、离子度及分子量等指标;进行絮凝剂、凝聚剂、助滤剂的加药点进行优化选择,需考虑到水流速度、加药点间隔等因素对絮凝效果的影响。研究不同煤泥水浓度下絮凝剂、凝聚剂、助滤剂的使用制度;研究确定药剂与煤泥水之间混合强度对絮凝效果的影响规律;进行高泥化煤泥水处理

  专业资料

  工艺的优化选择。

  (三)工程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的具体时间见表5-6:

  表5-6项目实施时间

  时间

  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

  2012年6月至五沟选煤厂

  2012年10月

  2012年11月至五沟选煤厂

  2013年2月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

  煤炭工业设计研

  地点

  五沟选煤厂

  试验规模

  进度目标

  资料收集、原煤泥实验室试验

  ##理工大学

  系统分析

  粗煤泥分选设备工业性实验

  性能研究

  煤泥水系统工业性实验

  综合性研究

  研究报告撰写

  究院

  (四)工程负责部门

  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皖北煤电集团,负责煤质资料收集,提供工业性试验,试样采样;煤炭工业设计研究院:工艺系统理论研究,试验计划编制,报告撰写。

  项目的协作单位为##理工大学,负责工艺系统理论研究、设备性能研究、试验室试验、报告撰写。

  (五)投资金额和预期效益

  1、投资金额

  专业资料

  本项目目前正处在科研阶段,科研费用为295元,具体见表5-7。

  表5-项目预算明细表

  序号

  12345678费用名称

  人工费

  差旅费

  中间试验费

  研发成果论证费

  研发成果评审验收费

  管理费

  设计、资料费

  合计

  金额(万元)

  3568666305518295备注

  2、预期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保证选煤厂处理能力和产品质量稳定,确保洗水闭路循环。争取提高精煤回收率1%,按选煤厂入选150万吨∕年,精煤售价1500元吨计,可增加销售收入2250万元/年。

  二、科技攻关类工程Ⅱ

  (一)工程名称

  三采区10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二)工程容

  采用现场考察、实验室研究、理论分析等综合研究手段,依照合同规定的研究容和规定、标准,制定符合现场条件的研究案,科学、专业资料

  有效跟踪考察试验数据,准确分析得出科研成果,为其瓦斯治理与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有关规选取三采区现场有代表性地点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取煤样送研究院瓦斯信息与救灾实验室测定煤质工业分析、真假比重、隙率、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的硬度系数f等参数,等测定基本参数,按照标准、规定,科学、客观对矿井三采区10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能够作为指导安全高效防突。项目的主要研究容如下:

  1、调研矿区及矿井10煤层瓦斯地质、开拓开采及其瓦斯灾害等情况;

  2、现场选取有代表性的地点(不少于5个测点),测定矿三采区10煤层煤层瓦斯压力;

  3、现场考察三采区10煤层破坏类型;

  4、实验室测定三采区10煤层瓦斯放散初速度Δp、煤的坚固性系数f;

  5、矿井三采区10煤层(走向向北至F16断层及五沟断层,东及东南以F3断层为界,倾斜(-610m~-300m标高)的突出危险性鉴定。

  (三)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的研究时间: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四)项目负责部门

  专业资料

  项目的承担单位为##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矿,主要负责提供技术资料;矿井及试验区的地质、开采、瓦斯、通风及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提供有代表性和有条件的地点,按考察需要配备熟悉地质、通风的技术人员和考察工人,按受托提交的案组织试验案,负责试验工程施工,负责测试考察仪器仪表的准备及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参与技术总结报告的编写。

  项目的协作单位为中煤科工集团研究院,主要负责实施案的制定,现场研究设计,实验室研究;现场技术指导并参与试验考察研究;编写技术报告;对承担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五)投资金额和预期效益

  1、投资金额

  项目科研经费共计215万元,不包括工程费用,详细费用见表5-8。

  表5-项目预算明细表

  序号

  123456费用名称

  人工费

  差旅费

  中间试验费

  研发成果论证费

  管理费

  设计、资料费

  金额(万元)

  25849402822备注

  专业资料

  789科研设备维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8352152、预期效益

  通过开展“三采区10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项目研究,鉴定结果可以指导三采区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瓦斯治理技术,节省不必要的工程投入及仪器设备,具有显着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研究成果可为五沟矿安全生产提供依据与技术支撑,可在本矿井及恒源公司乃至其它类似条件推广应用,应用前景广阔。

  三、科技攻关类工程Ⅲ

  (一)项目名称

  矿F16断层防水煤柱留设研究

  (二)项目容

  皖北煤电集团矿井田属于煤田临涣矿区,呈南端狭小,北端宽阔的近三角形展布。井田总体构造形态为一轴向由中北部的南北向渐变为南部的北西向的向斜,向斜的轴部呈反S形,其间发育有次一级的背斜。向斜西翼地层走向NW~近SN,南端仰起,地层转为近EW向,东翼地层走几NE。地层倾角一般10°~20°褶皱的轴向在矿井的南部发生旋扭,为NE-NNE向。由于多期构造运动迭加的结果,区东西向大断裂和北东向大断裂纵横交错,形成了多近网状的断块构造。由于断层切割所致,矿井的中部被抬起;北部在五沟断层和F14专业资料

  断层之间以及南部F8断层和F9断层之间形成两个断陷。全井田共发育组合断层19条,均为正断层。其中落差大于等100m的断层7条,小于100m而大于等于50m的断层1条,小于50m而大于等于30m的断层3条,小于30m的8条。断层的展布向以近北东向为主,仅北部边界五沟断层为近东西向,且集中在井田的北部。F16断层为正断层,位于测区西北部边界,错断5煤-奥灰,走向NEE,倾向SSW,倾角70°,落差30-150m,区延展长度2.24Km,地震解释断点52个,其中A级断点27个,B级断点18个,C级断点7个,地震控制程度可靠。

  因此皖北煤电矿与科技大学共同合作开展矿F16断层防水煤柱留设研究项目,合理确定出矿F16断层安全防水煤岩柱尺寸,既能保证生产安全,又不至于因防水煤柱留设过大而造成优质煤炭资源的浪费。

  项目的主要研究容包括:

  1、基础资料分析。首先对矿大的地质背景进行阐述,根据地质背景总结出五沟井田的断层构造一般特征。然后结合现有三维地震资料、钻探资料、井下揭露资料对F16断层进行具体分析,必要时进行补充勘探,根据资料结合井田构造规律确定出F6断层的位置、落差、破碎带性质及其富水(导水)规律等;

  2、根据含断层底板的采场支承压力的分布特征,建立垂直(平行)于断层面推进采场的岩体解析力学模型,对断层塑性破坏机理进

  专业资料

  行阐述。并结合矿地质条件和F16断层具体特征参数,计算出F16断层不同断层煤柱尺寸条件下的断层面活化情况,总结出力学模型推导出的煤柱留设规律;

  3、应用大型数值模拟软件FLAC3D对断层进行数值模拟研究,建立底板断裂-渗流耦合计算模型,补充理论推导中未考虑的影响因素,诸如断层破碎带性质、工作面宽度、推进速度、煤层采厚、底板水压等,分析以上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下断层活化规律及所需合理煤柱尺寸。

  4、断层两侧常常会有一定距离的附生裂隙带存在,这些裂隙的存在会加大所需安全防水煤柱的尺寸,但是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数值模拟,都难以解决这一问题。课题组根据自发研制的“前端泄漏式多回路注(放)水(气)精确采样系统”积累了数十年的观测资料,并根据观测结果对岩体破碎状态进行了分级,根据F16断层具体形态设计现场观测钻,利用“前端泄漏式多回路注(放)水(气)精确采样系统”对其进行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参照分级标准确定断层附生裂隙带的宽度。

  5、总结F16断层活化规律,确定出合理安全防水煤岩柱尺寸。

  (三)项目实施年限

  项目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1、2012.02~2012.06基础资料分析。结合现有三维地震资料、钻探资料、井下揭露资料、补充勘探资料及现场探测,确定出F16断

  专业资料

  层的位置、落差、破碎带情况及其富水(导水)规律、附生裂隙发育形态等参数,描绘出F16断层的具体形态;

  2、2012.07~2012.0建立垂直(平行)于断层面推进采场的岩体解析力学模型,并结合矿地质条件和F16断层具体特征参数,计算出F16断层不同断层煤柱尺寸条件下的断层面活化情况,总结出力学模型推导出的煤柱留设规律;

  3、2012.09~2012.1基于底板断裂-渗流耦合计算模型的FLAC3D数值模拟分析;

  4、2012.11~2012.12课题总结、鉴定。

  (四)项目负责部门

  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矿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与实施;现场工业试验的组织和实施,参与试验案研究;组织验收。

  项目的协作单位为科技大学,主要负责理论分析研究,编制现场工业试验案,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实测;编制试验报告。

  (五)投资金额和预期效益

  1、投资金额

  科研项目的总费用为327.6万元,具体费用见表5-9。

  表5-项目预算明细表

  序号

  1费用名称

  人工费

  金额(万元)

  1备注

  专业资料

  23456789差旅费

  中间试验费

  研发成果论证费

  研发成果评审验收费

  管理费

  设计、资料费

  其他费用

  合计

  9723812.61228327.62、预期效益

  项目总体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断层防水煤柱留设研究是目前几乎每个矿井都要面临的问题,合理煤柱的留设对充分利用和开发煤炭资源,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供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该项目的研究成果的成熟应用将对类似断层防水煤柱的留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必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具有极大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科技攻关类工程Ⅳ

  (一)项目名称

  矿西翼三采区多阶段放水试验及灰岩富水性评价

  (二)项目容

  矿开采煤层深度为-380m(南一采区10煤)和-440m(西一采区7煤),底板太灰水的静止水位标高为11.288m,水压为4~

  专业资料

  4.5Mpa,而且10煤底与群一灰之间厚度平均47.2m,部分地段由于断层错动,隔水层变薄甚至使含水层与煤层对接。因此,矿10煤层底板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太灰水患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2007年5月21日,相邻的界沟煤矿在开采10煤时发生太灰突水,导致矿井停产,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查清西翼三采区10煤层底板灰岩的水文地质条件及其富水性特征,须通过开展西翼采三区多阶段的底板灰岩放水试验工程,获取大量的试验数据进行系统的总结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多种手段和法,综合评价底板灰岩水的富水性特征、预测安全开采条件下的采区涌水量,为下一步的该采区灰岩水的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本项目研究、试验容为:

  1、整理、分析矿区围的地质及水文资料以及矿井地下水补、径、排条件;综合分析以往井田和西翼采区的10煤层顶、底板砂岩含水层、组灰岩厚度及奥系灰岩含水层特征参数;

  2、开展西翼三采区的放水试验设计、整理分析和总结放水试验成果;

  3、系统观测试验阶段的地下水动态特征,查明试验围水文地质条件、计算组灰岩含水层参数:

  4、利用结合连通试验,查明不同灰岩含水层(组)之间的水力联系特征,探查采区围断层的导、阻水性;

  5、测试10煤底板隔水层的岩力学参数,评价底板的工程地质条

  专业资料

篇七: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X省X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X〕X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创建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通过政策激励,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企业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力争到X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基本形成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规划统筹、政策激励、试点先行、整体推进,鼓励矿山

  企业先试先行,走绿色矿山发展道路,努力构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支持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创建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在矿山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创建标准。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应当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有相关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方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地质灾害,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二)明确创建程序。拟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应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区国土部门初审、市国土局复审后,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编制创建方案并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的矿山企业要及时向县区国土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县区国土部门现场核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市国土局。市国土局负责组织有

  关专家对矿山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对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组织评审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授牌。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局负责全市绿色矿山创建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绿色矿山创建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绿色矿山的评估和推荐工作;落实鼓励和支持政策,引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出发,结合企业发展目标,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配合,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服务。

  各县区国土部门要及时了解辖区内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区和谐等情况,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动员、推选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四、政策扶持

  落实中、省关于绿色矿山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经授牌的绿色矿山可优

  先申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取得资金支持,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税减免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条件的绿色矿山,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获得项目和资金支持。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总结、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绿色矿山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保持企业良好形象,带动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市、县区国土部门要督促绿色矿山企业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处理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行动态管理。市国土局每三年开展一次绿色矿山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程序报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取消其绿色矿山称号。

篇八: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绿色矿山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一)切实落实《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按照优化、重点、限制、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矿业发展,推动各类勘查开发活动向质量调整、内涵提升转变,统筹部署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优化矿业开发结构与布局。各地要认真编制并严格实施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总体要求,优化矿山开发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研究制定新设矿山准入标准。严格资源储量和开采规模双控机制,新设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符合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选冶技术先进、方法科学、安全合理,“三率”指标达标,满足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并具备经批准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提高新设矿山准入门槛,分矿种制定最低开采标准。

  -1-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各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有整合任务和潜力的市、县研究制定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突出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大做强资源型产业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为主线,以矿业权调整重置为着力点,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推进矿山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培育“探采治一体化”矿业集团,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各类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切实提高矿业综合竞争力。

  责任单位:有整合任务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行动

  (一)建立山东省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树立绿色勘查理念,调整优化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布局,推广绿色勘查技术工艺,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立适合我省的绿色勘查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山东省绿色勘查技术规范。制定煤、金、铁、饰面石材、建筑石料、非金属、地热矿泉水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制定绿色矿山评估工作指南,明确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综合利用、矿地和谐等考核指标要求,指导规范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支持行业领先企业制定领跑者标准。

  -2-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质监局。

  (二)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规定。加快推动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鼓励推进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突出典型、打造亮点的思路,推进特色矿业开发、科技创新引领、布局结构优化、互联网+矿业、资源环境协调、资源惠民利民等主题示范,打造一批典型样板,示范引领我省绿色矿业发展。重点抓好莱州-招远金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郓城—巨野煤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临沂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日照市五莲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兖州矿业、新汶矿业、济宁矿业、招金矿业、山东黄金等建设绿色矿业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矿业集团。

  三、研究制定绿色矿山激励约束新机制

  (一)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建、改扩建绿色矿山合理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于采矿用地,依法-3-

  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实行弹性出让,并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用好中央资金的同时,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优先支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税务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环境恢复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结构化绿色矿业担保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各类绿色矿业产业基金,提供增信服务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4-

  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新建矿山将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条件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绿色矿山项目库。将绿色矿山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作为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服务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扎实开展煤、铁、金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工作,以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为目标,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为基础,定期调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科学评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健全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二)建立省级先进适用采选技术推广平台和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发展状况,建立-5-

  省级先进适用采选技术推广平台,发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引导矿产品精深加工,推进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拉长矿业产业链,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工业局。

  (三)开展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具有资源特色和矿业基础的县(市、区)围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绿色发展,以打造产业为核心,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建立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厅长为副总召集人,省财政、环保、质监、银监、证监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

  (二)规范有序推进。一是各地按照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总体-6-

  目标,分解落实年度目标。对2020年底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按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企业,停止受理新的资源审批,限制申请各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二是矿山企业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应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提交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三是各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绿色矿山择优进行奖励。四是绿色矿山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国土资源、财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不定期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抽查。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从名录中除名并公开曝光,不得享受矿产资源、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等各类支持政策。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国土资源、财政、环境保护、经信、税务、质监、银监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矿山企业,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各市每年年底前将本地的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情况、成效以及建设绿色矿山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年度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国土资源-7-

  厅,由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后向厅际联席会议报告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

  -8-

篇九: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04?

  【字

  号】城府办发〔2018〕167号

  【施行日期】2018.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12月

  4日

  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全县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市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力攻坚突破一批重大改革项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委改〔2018〕1号)要求,为助推城口矿业经济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构建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矿业经济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国土资规〔2017〕4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11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1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规发〔2018〕2号)要求,按照

  “一年启动工作、两年完成示范、三年全面推进、四年攻坚克难、五年基本建成”

  的目标,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实现新建矿山合理布局,生产和在建矿山升级改造,政策性关闭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快,让全县所有矿山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201年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启动典范矿山建设;开展大中型地面矿山矿容矿貌整治。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2个市级典范建设矿山和2个县级典范矿山建设任务,坚持试点总结再推广,至2023年全县所有矿山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一步构建“政府引导扶持、企业自主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公众参与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

  制。

  二、改革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责。按照制定的标准、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新建矿山和在建矿山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山企业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具体体现,在矿山设计、建设、采矿、选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闭坑全过程,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实现资源节约集约、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共荣。

  (二)坚持标准、政策激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企业坚持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确保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对不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或不按相关标准建设的,各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行政手段倒逼矿山企业进行绿色矿山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提升全县矿产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引进国内外大型矿产企业到我县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切实发挥示范企业、标杆企业的正面引领作用,坚决淘汰“散、乱、小”或不具备基本环境恢复保护治理能力的矿产企业,切实提高全县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三)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充分结合城口实际,矿山生态恢复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建景”原则,结合矿业用地属性类别,科学确定绿色矿山建设方向。坚持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对政策性关闭和废弃矿山由县属行业主管部门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结合自身管理职能申报相关恢复治理项目,要把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和我县正在开展实施的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等重大项目有机结合,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投入,进一步明确建设工作标准,确保全县矿业绿色发

  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县国土房管、财政、环保、水务、质监、安监、林业等部门是绿色矿山建设的组织推进责任主体,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矿山建设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采设计、环评报告、安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加强监督管理,要把绿色矿山建设与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供给侧制度改革紧密联系,在工作推进中要加大全县矿山企业特别是僵尸企业和关闭煤矿闲置资产的安全隐患、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原则上工业园区内的由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委牵头整治处置;工业园区外的由县安监局会同辖区乡镇(街道)共同整治处置,强化工作监管,实施源头化管理,采取一切有效的行政手段、工作措施推动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

  三、改革任务

  (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进一步完善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区划》,规范矿业权设置区划管理,限止采矿权准入条件,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内坚决禁止规划设置矿业权,并在2018年底前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积极推进矿泉水、旅游地质调查、土地质量以及地热调查工作,切实改变城口过度依赖锰钡资源加工产业的现状,逐步向清洁、环保、可再生资源领域发展。限制新建小型矿山,全面推进已设矿山兼并整合重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矿山生产规模、推进产业升级改造,至202年末,全县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5%。

  (二)积极推进方案编制和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指标和建设时序。

  1.2018年度工作:在2018年7月底前,责成矿山企业签订《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协议》,11月底前,督促全县矿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提交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18年度内一是启动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燕锰矿曹家山工区、城口县巴山钡矿厂梯儿岩工区2个市级绿色典范矿山建设,启动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4号矿体)、城口县蓼子乡观音岩饰面石材采石场2个县级绿色典范矿山建设。二是全面完成全县大中型地面矿山的工业广场和道路硬化绿化、采选加工车间密闭美化、采剥工作面整治等“三项整治工作”,实现全县地面矿山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三是实施2个深度贫困乡政策性关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50亩废弃工矿用地复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土地复垦工作任务。

  2.2019年度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2个市级绿色典范矿山建设和

  2个县级绿色典范矿山建设任务,并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三方评估,为其他绿色矿山建设积累经验。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政策性关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3.2020-2023年工作:自2020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2023前年实现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

  (三)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坚持生态环保优先,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数字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考核指标要求。结合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改革,签定符合绿色矿业发展要求的矿业权出让格式合同,以契约形式约定矿业权人建设绿色矿山的义务。

  (四)推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先进技术。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估,严格执行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推广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选方法和生产工艺。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应当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全县尾矿和废渣的综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加大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研究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开展专利申报工作。

  (五)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评估体系。围绕总目标和年度目标,确保年初有工作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末有进展评估。经评估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通过绿色矿业发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企业自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调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每3年对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进行全面评估,对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从名录中除名,公开曝光,不得享受矿产资源、土地、财政等各类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乡镇和街道基层政权作用,推进绿色矿山企业与所在地村社建立定期对话磋商机制,畅通利益诉求回应渠道,妥善处理采矿引发的矛盾纠纷和补偿问题,实现矿地共建共享绿色矿山建设成果。

  (六)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争申报1-2个“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助推全县绿色矿山建设。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行政审批支持力度。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企业,在资源有保障的条件下支持增划资源;符合协议出让资源情形的,可以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资源给绿色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增划资源的,可合并编制环评报告、安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由环保、安全生产、水务、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会审,作为矿山增划资源办理环保、安全、水行政、采矿许可依据。

  (二)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绿色矿山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短期内能够复垦、复绿的,可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支持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优先布局建设用地,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在不占用生态红线内土地和基本农田的情况下,纳入计划保障。强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具有资源优势的绿色矿山,支持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对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优先争取和安排地质找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项目,进一步推动矿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矿区环境改善。探索建立奖励制度,对优秀绿色矿山企业进行奖励。符合绿色矿山条件的,享受资源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政策性关闭和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绿色矿山项目库,通过绿色矿业发展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企业技术改造、改扩建融资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信贷的支持。探索政府性担保机构设立结构化绿色矿业担保基金,为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融资。

  (五)加大安全环保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矿山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绿色矿山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鼓励绿色矿山企业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房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房管局,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根据国家、市级工作要求,合理制订细化每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绿色矿山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

  职能部门要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先进技术要求,协同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及绿色矿业发展工作,采取“一企一策”和“一矿一册”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生产经营现状调查、产业发展环境评价等专项调查研究;共同组建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专家顾问团队和技术服务团队,按照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统一标准,全过程参与和指导,共同做好建设过程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县国土房管、环保、安监、水务、林业、质监等部门,要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宣传手册,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绿色共识。利用公众信息网、政务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和先进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认识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支持绿色矿山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建立考核、督查、反馈、问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部门、企业进行督查督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督查考核范畴,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国土房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矿山企业建设进度的检查督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积极不主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企业要进行督促和约谈;在限定期限内仍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暂停增划资源和相关证照的延续工作;对环境破坏严重的一律实施关停。

  附件: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任务分工表

  附件

  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

  完成

  号

  工作任务

  规范全县矿业权设置区划管

  时限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理,严格

  县国土房管局、县县财政局、县安

  环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严守长期

  1自然保

  局、相关乡镇、保局、县自保局

  街道

  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县财政局、县环

  保

  开展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

  查,编

  制全县历史遗留废弃和政策性县国土房管局

  关闭

  9月底

  局、县

  2018年

  县水

  务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监

  质监局、相关乡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镇、开展全县大中型地面矿山的工

  业广

  县财政局、县林

  业

  场和道路硬化绿化、采选加工

  车间密

  县国土房管局、县局、县水务局、闭美化、采剥工作面整治等3“三项整

  2018年

  环

  县质

  监局、相关乡

  治工作”,实现全县地面矿12月底

  山矿容矿

  貌大改观大提升。

  实施2个深度贫困乡政策性

  关闭煤

  2018年

  保

  保局、县安监局

  镇、街

  道

  县财政局、县环

  街道

  鸡鸣乡、沿河乡人

  民

  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

  4成50政府、县国土房管

  12月底

  亩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工作任

  务。

  县国土房管局、县

  完成全县2个市级绿色典范

  矿山建

  财

  政局、县环保局、局

  局、县林业局、县水

  务局、设和2个县级绿色典范矿山2019年

  5建设任

  县

  林业局、县水务

  10月底

  务。

  局、相关乡镇、街道

  县安监局、县质监局

  县国土房管局、县

  财

  对政策性关闭和废弃矿山由县

  属行

  政局、县环保局、2019年

  业主管部门整合相关项目和资

  6金实

  林业局、县水务

  底

  局、施生态恢复治理。

  县安监局

  县国土房管局、县

  财

  全面启动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绿

  政局、县环保局、2023年

  县

  林业局、县水务

  底

  局、相关乡镇、街道

  县

  相关乡镇、街道

  色矿山建设全覆盖。

  县安监局、县质监

  局

  县国土房管局、县

  环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安

  全、环

  保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相关

  县

  保、技术、节能、节水、节地长期

  8准入标

  水务局、县安监

  局、准。

  县质监局

  镇、街道

  乡

  完序

  成

  工作任务

  时号

  限

  推广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

  艺、新

  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

  污染、长

  9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严禁使用

  国家

  明令禁止的采选方法和生产工

  艺。

  局

  县国土房管局、县

  财

  落实行政审批、用地、财税、金

  10融、县

  政局、县环保局、局、县安监局、县质监

  期

  县林业局、县水务

  相关乡镇、街道

  局、国

  土房管局、县环保

  县经济信息委、县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长

  期

  林业局、县水务

  安全、环保支持政策。

  局、县安监局、县金融

  办

  按照本方案,落实总目标和年度

  目

  标,年初安排任务,年中督促检长11查,年末评估进展。

  严格全县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对

  不符

  县国土房管局、县

  环

  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

  的,保局、县林业局、12县

  期

  县

  水务局、县安监局

  环

  保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县国土房管局、县

  相关乡镇、街道

  从名录中除名,公开曝光,不得长

  享受

  期

  水务局、县安监

  局、矿产资源、土地、财政等各类支

  持政

  策。

  发挥镇街基层作用,推进绿色矿

  山企

  业与所在地村社建立定期对话磋长13商

  期

  相关乡镇、街道

  局、县

  水务局、县安监

  机制,畅通利益诉求回应渠道。

  局

  县环保局、县林

  业

  局、县水务局、县安

  14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

  长县国土房管局

  县环

  保局、县林业

  县质监局

  县国土房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期

  监局、县质监

  局、相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业发

  展标

  准体系、评估指标研究。大力培

  养绿

  色矿山建设、绿色矿业发展领域

  的专

  长

  15家型人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专业

  环保治理机构、科研院所等参与

  绿色

  矿山建设。

  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

  治

  县质监局

  局、期

  水务局、县安监

  相关乡镇、街道

  县

  环

  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房管局、县

  关乡镇、街道

  理及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

  生产、水土保持、林地保护等法定义16务,并

  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矿山企业

  违

  法行为。

  期

  长

  县国土房管局、县

  环

  保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县

  水务局、县安监局

篇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公示吗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公布日期】2021.09.09?

  【字

  号】明自然资发〔2021〕23号

  【施行日期】2021.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

  明自然资发〔2021〕23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经研究,现将《三明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

  三明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方案(试行)

  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目标和范围

  (一)依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自然资源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8项行业标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53号)、《三明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工作。

  (二)目标。以矿容矿貌、现场管理为重点,“边开采、边治理”全面落实。通过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我市各类矿山努力实现生态良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绿色矿业新格局。

  (三)范围。三明市域内有效矿山(拟注销的矿山除外)。

  二、入库基本条件

  矿山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出入库申请:

  (一)新建矿山(含《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延续的矿山)。证照合法有效、齐全;按照“三合一”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完成建设,总评分达80分(含)以上。

  (二)已建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2022年1月1日以后的矿山,证照合法有效、齐全;未在异常名录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已整改完成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按照闽自然资发〔2019〕153号、闽自然资明电〔2019〕45号、闽自然资明电〔2020〕2号文要求进行整治工作的饰面石材和建筑石料矿山通过整治验收的;按照“三合一”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完成建设,总评分达80分(含)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矿山企业,对照绿色矿山行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估报告,填写《三明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信息表》,提供展现矿山整体面貌的图片资料,向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或绿色矿山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创建库信息报表、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现场评分表、有关影像资料。

  (二)县级初步审核

  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收到企业申报后,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初核,初核通过的上报至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市级复核认定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复核。对通过县级初审和市级复核的矿山企业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

  四、退出机制

  进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的矿山企业,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或绿色矿山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矿山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移出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

  (一)因

  GNSS等各类检查被列入“异常名录”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二)不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

  (三)发生非法采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因矿山企业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纠纷的。

  五、其他事项。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延续的矿山和新建的矿山,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一年内按照“三合一”方案和绿色矿山要求完成建设,经企业申报、县市级审核,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

  附件:1.三明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现场自评、核查评分表

  2.三明市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信息表

  3.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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