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4篇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4篇

2023-07-30 15:5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交安监〔2020〕6号)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交质监〔2020〕114号)文件要求,在全州公路建设项目坚定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打牢行业本质安全根基,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我州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全州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管理的“痛点”“弱点”精准发力,立足现实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围绕省交通运输厅实施方案中的四方面主要任务,本着能实施、打基础、强本质为根本,确定公路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迪庆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1)。

  (一)风险隐患见底。扎实构建公路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排查建立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

  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项目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以更严措施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云交建设〔2020〕1号)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推进我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通知》(云交质监〔2020〕94号)的要求排查建立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公路建设领域相关参建单位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问题整治彻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公路建设领域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清除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规冒险作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参建单位,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施工机械。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责任落实到底。迪庆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分指挥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好本地区、本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四)运行管控筑底。积极推进并建立健全公路建设领域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公路建设领域安全发展根基。净化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施工单位,提高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

  动员部署公路建设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迪庆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各

  管理辖区域内公路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特别是“11.26”涌水突泥重大事故教育,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公路建设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各条线路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宄出台政策,推出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1.XXXXXXXX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统筹部署和安排公路建设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中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由安全环保处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研究和起草有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文件;按照方案收集、总结及报送周报、月报、年报;分析并提出专项整治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建议。

  2.各分指挥部、总监办、总包部按照上级文件及本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并结合实际研究编制实施性工作

  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上级文件规定督导、检查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收集、总结及报送周报、月报、年报;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依法依规处罚所查处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信息报送。根据“厅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将编制的实施性工作方案于2020年8月29日前报我局;并每周四下午17点前汇总报送上一周的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4日),每月1日(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10月2日)前报月度工作总结,每年12月3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3日前报2022年工作总结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报告。周(月、年)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应包含开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周(月、年)工作计划,对应附件1“任务清单”中涉及的17项内容逐项落实,并填写附件3、4、5;周报通过邮箱报送,包括电子版及盖章的PDF版,月(年)报应以正式行文报送(可通过邮箱先报送电子版及盖章的PDF版)。

  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X邮箱:XXXXXXXX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三个必须”“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率先垂范,亲自部署,亲自跟踪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过程督查力度。各分指挥部应按照相关职责履行公路安全监督工作,加强对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日常检查、督查。

篇二: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住建系统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面。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落实《省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构建《县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将城市安全韧性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城市通讯、能、给排水、交通、防洪和防疫等维持城市正常运营的生命线基础设施应对灾害的能力,为安全隐患头治理奠定基础,为城市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局城建股)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摸清现有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数量是否适度、功能是否完善、日常保养维修是否到位,推进城市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计划。

  (局城建股)

  3.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收集公共网络信息中涉及城市管理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p研判高发舆情类型、区域及特定时期舆情趋势。

  (局办公室)

  4.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防洪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生命线、公共交通、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风险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和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城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工程建设,设立独立的应急水区,保障其灾时免受污染。

  (局城建股)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方面。

  1.持续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数据库,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分类治理。对改变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重塑房屋建筑空间形态的房屋建筑,一律列入城市危险房屋排查对象。

  (县房管局)

  2.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重检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项目该停则停、该罚则罚,督促限时整改,逐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

  (局建管股)

  3.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改扩建以及拆除项目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后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加固整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严肃查处“四无”违法建设行为和违规改建行为。

  (县房管局)

  4.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货市场秩序的意见》,指导督促住房租赁企业编制房屋使用说明书,告知承租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电、燃气等使用事项。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或者装修应取得产权人书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县房管局)

  5.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未按规定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未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__—2021年)的指导意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电梯建设、运行使用安全。

  (县房管局)

  6.完成对城区范围摸排整治对象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建档造册和系统录入。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整改整治阶段要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逐一执法、逐一排险、整治到位。

  (县房管局)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方面。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落实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县房管局)

  (2)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修缮、加固、拆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房屋使用人应当合理、审慎使用房屋,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变形、白蚁危害、建筑幕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脱落等险情的,立即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拆改结构或其他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开展既有房屋玻璃幕墙及外墙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房管局)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设施设备、环境绿化、应急管理等物业管理事项,加强对物业合同约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县房管局)

  (4)落实《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未落实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信用扣分,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县房管局)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和持证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责任书面承诺等制度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

  (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建立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互联网在线监控、移动终端实时传输等辅助监管模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协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县质监站、局建管股)

  (2)落实《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管理,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强化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程担保、评奖评优等环节应用。加强安全信用约束,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建筑市场环境。

  (局建管股)

  (3)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督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和专业人员数量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提高监督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监督机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同时保证购买社会服务以及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相关费用。

  (县质监站)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掌握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1)加强城市桥涵、道路的安全管理,按照《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通道的巡查、检测和维护。

  (局建管股)

  (2)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结合综合管廊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逐步摸清城市地下管网“家底”,建立健全台账,编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促进安全隐患精准防控。

  (局建管股)

  2.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1)加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城镇地下管线数据建库导则》,对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成果梳理、质量自查与查漏补缺。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同共享平台。

  (局建管股)

  (2)结合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加快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最新建设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实时监控,计划2022年形成地下基础设施“一张图”,且不断动态修正,逐步具备安全隐患预判预警能力,为日常维护养护、事故发生后迅速妥善处置提供保障。

  (局建管股)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1.执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标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供气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调度指挥有力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

  (局市政股)

  (2)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2021年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2021年完成全县燃气供应场(站)新一轮集中排查,促进老旧场(站)设备设施更新换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安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局市政股)

  (3)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程序、在用公用管道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局市政股)

  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1)按照《省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强化技术指导,推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

  (局城建股)

  (2)推进城市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对市政排水管网运行情况的信息化监管,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

  (局城建股)

  3.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深基坑、起重吊装、大型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控。

  (局城建股)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工作信息沟通,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局城建股)

  (3)常态化开展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高风险时期安全管理,将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炎热季节火灾高发期、汛期等作为防风险重点时段加强管控。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抢险应急人员、物资、器材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管理人员和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局市政股)

  (4)将防灾避险要求融入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全过程,并作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涉及安全的规划设计全部纳入强制性内容执行。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共绿地要合理布局、设立标识标牌,配备应急供水、供电、厕所等避险设施。

  (局市政股)

  (5)参照省、市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细化适用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抽查方式、部门协同、责任追究等内容,指导各地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消防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把进场产品质量关和工程验收关。

  (县质监站)

  (6)贯彻《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建房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予以劝导或制止。督促镇、街道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落实整改。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

  (局村建股)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方面。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p。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1)严格事故责任人追究,坚持每起责任事故必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依法对责任人执业注册资格和安全能力考核证书作出处理。提高责任事故处理的时效性,事故责任主体明确后,及时依法作出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处理,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力度,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或吊销等处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予以限制,直至永久性禁入。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加强事故督办和约谈制度,加大对一般事故的督办和查处力度,对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对事故多发及事故查处工作薄弱地区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制度。做好事故通报和案例总结分析^p,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1)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和实施。全面排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查处关键岗位人员缺位、安全投入不足、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安全措施违反强制性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县质监站、局城建股、局建管股共同牵头)

  (2)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至2021年年底),摸排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起重机械事故链,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把方案编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工序验收、备案登记、安拆告知、持证上岗等关口,规范租赁、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的市场行为。

  (县质监站)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安全监管不得缺位;房地产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可暂缓预售许可直至整改完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局建管股、局房管股共同牵头)

  (2)落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自动驾驶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用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

  (县质监站)

  (3)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注重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项目安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业绩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重要依据。

  (局建管股、县质监站)

  (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城镇燃气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制定“四项清单”。2021年年底全面完成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企业安全责任、岗位责任、隐患辨识、日常检查等清单编制和报备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照单履职、照单追溯、照单追责工作机制。

  (局建管股、局市政股、县房管局)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1)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市场“黑”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提高企业自律性。

  (局建管股)

  (2)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依托各相关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联合失信惩戒。2022年建立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交通运输、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财政、金融管理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

  (局建管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排查整治(2021年9月1日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更新“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推进会、观摩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促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预控体制逐步健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p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县级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牵头的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附后)。

  (二)细化工作举措。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坚决杜绝形式、官僚。确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逗硬实施处罚。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诚信处理、移送查处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逗硬实施处罚。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篇三: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1.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8—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

  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体育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省通信局、省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省级城市综合管理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平台,推进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部分市县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努力实现国家、022年底,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省住建厅负责)(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139—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

  、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业厂房等非3.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对商业办公用房、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的,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要畅通审批程序,积极办理土地、规划相关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建筑物所有权人落实责任,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140—

  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省住建厅负责)责任,压实建设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强化大型户外广告设计、规划审批,严格审批流程,加强对户外广告审批把关,大型户外广告必须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确保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141—

  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通信局、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通信局、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和燃气设施标准。(省住建厅负1.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指导各地建立3.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责),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省住建厅负责)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省住建厅负责)—142—

  加强城市供水、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省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安全和应急管理,4.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省住建厅负责)及5.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省住建厅负责)(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查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143—

篇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市住建局牵头了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这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近期以来,我局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既加强市直单位的横向协同,又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的纵向联动,同时积极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下面,将工作开展有关情况予以汇报。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积极谋划“两个专项”工作推进。

  一是制定了全市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两个专项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就贯彻落实xxxxx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夯实筑牢专项整治责任基础、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制定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各项制度措施,制定了两个专项整治组的组长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和挂图作战制度、信息(资料)报送制度、督查检查制度、联络员制度、工作汇报制度、通报制度,各项制度严谨务实,落实有力。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及时向两个专项整治组成员单位传达省、市决策部署,适时开展工作推进交流座谈会议,研究具体贯彻落实,同时发挥好整治组办公室职能,对方案落实、机制建设、风险防范、清单建立、手段创新、宣传报道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调度。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全市住建领域以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为导向,部署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开展了全市老旧危楼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了农村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和动态核查,抽调人员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障抽查。同时,大力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大力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全市住建领域累计检查项目xxxx个,检查企业xxxx家,出动检查人员xxxx人次;排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xxxxx条,已整改xxxxx条,整改率xx.x%;排查发现较大隐患xx条,已整改xx条,整改率xxx%;限期整改项目xxxx个,停业整改项目xxx个;处罚企业x家,处罚金额x万元;通报批评企业x家,约谈企业xx家,作不良记录行为x起,查处典型案例x起。

  (三)紧盯关键环节管控,大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方案,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载体,严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建设到位。二是紧盯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性较

  大分部分项监管,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标准的宣讲培训,推进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批、实施环节的把关。三是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印发通知要求,加大检查抽查频次,跟踪隐患整治实效。

  (四)注重工作推进方式,举办各类活动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一是组织举办了两次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观摩会议,通过现场实物展示,经验交流推广的形式,推进整治工作更好实施;二是大力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主体责任宣传月”“监管执法月”活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大力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导则》《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册》宣贯培训,开展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操培训,开展了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总计培训人员xxxx人以上。

  二、取得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引向深入,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两个清单”建立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住建领域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x

  起,死亡x人,同比去年下降xx起xx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大幅双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活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涉及行业领域广,责任单位多,目前来看,各成员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但联动配合机制还没有发挥到淋漓尽致,信息互通程度有所欠缺,涉及需要多个成员单位协同开展的一些工作,目前在紧密联系上还存在一定短板。

  二是企业落实上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安全责任建立不完善,安全投入还有欠缺,落实技术力量、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隐患整治等方面还有不足,“两个清单”建立不完善、不规范。

  三是深化专项整治还有待加强。目前,建筑工地施工定型化、标准化防护设施还没有全面普及,“智慧工地”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体检评估还有待国家出台指导政策,安全生产信息化和诚信体系的综合利用还有待深化。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牢牢把握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密切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行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行业领域规范建立“两个清单”,对风

  险隐患制定好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着力重大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坚决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大力开展督查检查指导。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和岁末年初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大力开展好督查检查,强化雨雪凝冻天气现气象预警和应急措施,提升冬季安全防范能力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此外,结合年终目标考核,开展对各县(市、区)、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管对象、重点风险领域督查检查。

  (三)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总结前期通过各类形式、各类活动开展工作所取得的一系列经验,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安排部署,特别是其中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会议安排、集中整治、示范试点、经验推广等一系列方式,打好组合拳,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四)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和两个专项整治组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共同谋划,相互提醒任务事项,并形成定期调度、按时统计、季度分析、年终总结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三年行动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并按照省住建厅各项重要要求,抓细抓实,确保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推荐访问: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城市建设 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