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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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10篇

2023-07-31 16:27: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

  定本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

  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

  府或者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

  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

  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

  性开辟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

  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

  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

  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范

  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方案审

  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

  制(含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

  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

  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

  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

  划方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方案编制、立项、建设红

  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

  采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

  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

  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

  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

  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

  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

  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

  项拨付审核,参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

  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

  划许可、防雷审查、人防审查、消防审查、规划审查、绿地

  审查、施工许可、报建、报监、落实“三通一平”、签订施

  工合同等工作,协调落实项目拆迁工作,配合计划发展部开

  展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评审等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工程

  项目实施,起草建设项目有关合同,按集团公司审批程序送

  审,组织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服

  务单位进行管理;对施工建设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成

  本控制实行全面管理和协调;组织负责所管理工程项目款项

  拨付审核并按集团审批程序报批;组织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

  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四)纪委、内审法务部负责全程参预工程项目招投标

  工作,参预工程项目各类合同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审核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监督工程款拨付。

  (五)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筹集、管理和拨付。

  第二章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审批与投资决策。

  (一)计划发展部负责在每年12月31日前采集、汇总

  各类拟建工程建设项目,在次年年初形成正式的工程建设项

  目投资建设计划,报集团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后获准建设。

  同时明确或者授权项目管理实施主体。

  (二)年中受政府安排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管理和代建新增

  类建设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后

  启动建设。

  项目可研与立项

  (一)工程建设项目经集团公司审批获准建设后,由计

  划发展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向发改部门申请

  立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集团公司项目

  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参预。

  (二)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已确定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内容和规模、估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时间等内容,可以启动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立项的同时,计划发展部应及时向有关部

  门申请办理项目环评、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完成工程项目立项后,房产公司应指导项目责

  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按单个项目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拟订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

  批准允许后执行,集团公司考核小组按审定的实施方案考核

  催促。

  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一)项目完成立项后,计划发展部组织方案设计,同

  时应做多方案比选和专家评委会评审,优化方案设计,为投

  资效益最大化奠定基础,集团公司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参预。

  (二)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初步审定后报请规划、建设

  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确定设计方案后,计划发展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

  初步设计和评审工作,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参加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后由集团公司

  批准初步设计概算(包括项目经济性评审)

  项目施工图设计

  (一)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房产公司组织开展施

  工图设计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报送规划、建设、消防、人

  防等主管部门审查,同时委托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项目

  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配合计划发展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

  控制价,经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审核后,计划发展部报县

  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

  项目征地拆迁(无征地手续办理)

  (一)涉及拆迁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内审法务部配合项

  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组织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拆迁情况进

  行摸底,根据现行拆迁政策作拆迁资金预算。内审法务部组

  织审核,并按集团公司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报县委、县政府审

  定后,由财务部及时支付拆迁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

  进。

  (二)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村

  社,解决拆迁问题,以利项目建设。

  项目报建审批

  房产公司负责指导项目责任部门或者子公司按照国家现

  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办

  理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取得合法建设许可。

  建设资金准备与管理

  (一)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统

  一按预算筹措、调度和管理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

  额到位。

  (二)集团公司财务部将建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管理

  工程类建设项目委托管理,是指集团公司投

  资的建设项目,在授权范围内委托下属子公司,对集团公司

  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的活动。

  责任主体和职能职责

  (一)实行委托管理的项目业主,在工程建设期间作为

  委托人,负责筹措建设资金、提供建设条件和外部环境,在

  项目建成后实施运营管理。

  (二)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对集团投资工程类管理

  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三)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在授权

  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委托管理任务。

  (四)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房产公司、财务部、内审

  法务部等根据职能分工履行相应管理职能。

  项目委托管理的实施

  (一)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于每年年初编制集团公司年

  度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根据项目资产权属、投资主体、项目业主等因素,同时提出项目实施与管理主体单位建议方

  案,报经集团公司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和授

  权范围。年中新增项目需委托管理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

  或者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授权实施。子公司不得擅自承接未经

  集团公司确定的工程类建设项目受托管理任务。

  (二)经集团公司审批允许的托管类工程建设项目,由

  集团公司书面委托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以业主的名义实施

  及建设管理,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权。授

  权委托书由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统一范本,明确项目的投资

  控制额、经营性项目利润额、工期、质量和安全等目标及授

  权范围,由集团公司以单个项目签发。

  (三)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原则上实行全过程委

  托管理,个别特殊项目也可分项委托管理。项目业主委托子

  公司组织开展可研、环评、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施工

  建设及相关协调等工作,合同签订、招投标、增加、减少投

  资技术经济签证、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确价、建设资金支付、审计结算相关工作按集团公司既定审批程序程序办理。受托

  子公司对项目的质量、成本、安全、工期目标及利润目标负

  责,建设过程按月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

  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经营性项目委托管

  理与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开辟、建设、销售、运营等,应经深

  度市场调研并编制可行性实施方案,按既定程序报集团公司

  审批后实施。

  (四)委托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由计划发展部统一组织,集团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配合。

  (五)委托管理项目的建设资金支付:按集团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及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委托管理费。()(一)计提标准:项目规划(如果项目按一、二…N期

  建设,财以项目分期为界点),按财建(2002)394号计取:

  1000万以下的项目,按1.5%计取管理费;

  1001万-5000万元的项目,按15+(5000-1000)×1.2%计取管理费;

  5001万-10000万元的项目,按63+(10000-5000)×1%计取管理费;

  10001万-50000万元的项目,按113+(50000-10000)×

  0.8%计取管理费;

  50001万-100000万元的项目,按433+(100000-50000)×

  0.5%计取管理费;

  100001万-200000万元的项目,按683+(200000-100001)×

  0.2%计取管理费;

  2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883+(280000-200000)×

  0.1%计取管理费。

  上述计费基数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控制价为准。

  (二)支付方式:

  项目业主按月向受托专业子公司预付,项目竣工后按审计决策清算。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子公司收到项目管理费计入营业收入。

  (三)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

  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

  料费、印花税、项目的业务款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

  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的业务款待费支出不得超过

  管理费总额的10%,纳入子公司业务款待费统一核算和集团

  公司对子公司业务费的核定总额。

  委托项目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竣工

  验收、审计结算、资料归档等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奖惩

  (一)因子公司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

  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集团公司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1、非经营性项目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工

  程费用节省额=工程县财评控制价(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策总价。

  2、经营性项目奖励金额=实现的超额利润×30%。实现

  的超额利润=实际完成利润-计划完成利润额。

  3、由子公司负责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可向集团申请

  专项奖励。

  (二)子公司未能彻底履行委托项目的管理工作,或者

  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导致工

  期延长、投资增加的,因管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经集

  团公司检查、评估认定后从项目委托管理费中按相应比例扣

  除。

  1、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

  认的实际损失在委托管理费中按相应比例扣除。

  2、因子公司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委托管理单位进

  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总额÷计划工期(日)×延长工期(日)。

  3、未经项目业主单位允许,导致项目投资增加的,按

  实际增加投资额在委托管理费中扣除。

  (三)集团公司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按以下的方法计算

  并支付委托管理单位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四)对于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集团公

  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分类

  1.前期阶段:可研、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节能

  评估、地勘、设计、造价咨询、代理、评审评估等各类委托

  服务合同。

  2.施工阶段:施工、监理合同;设备、材料购销合同。

  3.后期阶段: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签流程按照集团公

  司《合同(协议)审查制度》执行。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集团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

  理、可研、环评等,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

  准》规定应当招标、比选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和比选,不招

  标及不比选的其他项目按集团竞争性谈判程序实施。

  实施主体和工作职责

  (一)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董事任

  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分管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的副总经

  理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集团子公司、相关部门为成员,负

  责领导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

  (二)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实施管理,组织开展招标、比选、开标、评标及

  竞争性谈判工作,集团纪委、内审法务部、财务部、责任部

  门或者子公司参预并配合。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和纠

  纷。

  招标程序

  (一)招标方案审定:集团公司审批投资项目时,由项

  目责任部门、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项目

  招标方案,送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内审法务部审核,报集

  团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定。

  (二)招标核准: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在申请办理项

  目立项审批时,同时按集团公司审定的招标方案向政府投资

  主管部门申请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等核准。集团

  公司计划发展部按核准批复文件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各专业子公司、内审法务部、财务部负责配合。

  (三)控制价评审:施工招标由招标办负责组织编制工

  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集团公司内审法务

  部、专业子公司参预并配合,预算控制价按集团公司审批程

  序经批准后,由内审法务部送县财评中心评审后作为招标控

  制价。

  (四)招标信息发布: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经备案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五)开标:公开招标项目由计划发展部组织业主单位

  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在政府指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现场开展签到,投标人递交标书,查验投票保证金缴纳情况,相互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宣布开标,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在开票记录上签字确认等工作。完成《会议签到表》、《开标记录表》、《保证金缴纳情况一览表》签署工作。邀请

  招标项目参照公开招标流程开标。

  (六)评标专家组成及抽取:公开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在

  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5人,由计划发展部组织(委

  托招标由代理机构负责)业主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在开标前

  填写《四川省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开标当日在市招投标

  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邀请招标项目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

  方式组建和抽取评标专家。

  (七)监督:开标前3日,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组织项

  目业主或者委托管理单位邀请集团公司纪委、内审法务部,投

  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专

  家抽取、开标和评标全过程监督。(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机构及要素配套建

  设单位的确定。要通过绵阳或者三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

  标代理机构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完成后,招标代

  理机构按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评标、公开开标。涉及项目规划设计、勘察、监理、清单造价、施工图审查、初设审查等中介机构的选择,对符合国家规定额度以内的,可参照三府办?2022?

  55号文

  件规定执行,并按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理审批程序,其中:单项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审

  定后实施;单项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董事会审

  定后实施。水、电、气等要素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由分管

  副总组织公司纪委、内审等部门集体洽谈,形成协议文本,按程序报总经理、董事长审定后执行。

  第六章

  工程量增加管理

  项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要催促项目建

  设单位严格按照审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量变更

  审定关,不许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也不允许

  盲目压级压价,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量变更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对于BT模式建设项目,工程量变更要严格按照

  《三台县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细则》

  (三府办发?2022?

  55号)的规定执行,由建设单位

  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二)对于公开招投标建设项目,工程量增加不得超过

  投资总额的10%。工程量变更前必须由建设单位向项目责任

  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副总核实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再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工程量变更实行部门会商制,项目

  责任部门、子公司要与县发改、审计、监察、财政、主管部

  门和设计、监理、施工方一道进行现场会商分析,确定是否

  变更,研究最佳变更方案。

  要严格按照现场核实、相关会商、部门审核、集团公司审批、县政府审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工程

  量变更。

  (三)对于集团公司自建项目,工程量变更按集团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

  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

  副总和纪检、内审等部门进行初审,报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味

  审通过后执行。

  其中工程量增减超过投资总额10%的,应报

  集团公司董事会集体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核价单、签证单等经济

  资料管理

  (一)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主要设备材料核价单、签

  证单(简称“三类”经济资料)的相关部门职责划分。

  1.项目责任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负责对涉及增加投资变更实施方案和功能性设计变更的必

  要性提出意见,拟定变更方案(附变更设计图及预算)按程

  序报批,应急项目请示集团领导允许后可先实施,同时完善

  手续。采集完整的原始影像资料及计价依据。

  2.房产公司:主办部门,负责对涉及增加投资变更实施

  方案和功能性变更的设计变更单的可行性审核,负责资料归

  档、建立投资控制档案,修改和完成内部签字手续。

  3.内审法务部:负责对涉及增加投资变更实施方案和功

  能性变更的设计变更的必须要性进行审核,即对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变更量进行审核。

  (二)“三类”经济资料办理及归档流程

  1.增加投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责任部

  门、子公司起草或者初审-房产公司审核-内审法务部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审批-项

  目责任部门、子公司编号、归档和组织实施。

  2.核价单: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对工程量和材料价格

  组织房产公司、内审法务部、纪委参预现场核实及市场调查

  进行初核-分管副总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或者董事

  长审批-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编号、归档和组织实施。

  3.签证单(各类签证单):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起草

  -房产公司审核-内审法务部审核-分管副总-总工程师

  审核-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工程部编号、归档和组织

  实施。

  第七章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实行动

  态化管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外界关注程度,推行周报、月报、季报和专报制度。

  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

  设规模,工期,投资额,参建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二)动态信息:工程进度(形象进度)、完成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质量安全和存在问题等。

  (三)要素文件信息:

  环评、规划、国土、选址、可研、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批复、备案、招

  标、合同和设计变更等文件资料。

  (四)媒介:效果图、照片、视频和音频等。

  (五)表格:各类统计表和报表等。

  工作要求

  (一)计划发展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平台,并进行维护和管理。

  采集、汇总和更新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报送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二)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负责及时填报、汇总和更

  新基本信息、动态信息、要素文件信息、媒介和表格等。按

  照计划发展部制定的统一格式书面报送有关信息,包括:周

  报(每周四17:30前报送),月报(每月24日前报送),季

  报(每委末月24日前报送)。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专报制。

  (四)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及时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平台上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

  第八章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实

  施过程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建档,并在项目实施完毕后,整理、移交集团公司。

  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一)工程项目的申请与批复、计划任务书、技术咨询

  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依据文件。

  (二)选址、征地申请,征地报告、协议书及批复文件,拆迁方案、许可证及地界划分、土地借用、互换割让等文件

  材料。

  (三)勘探、测试和鉴定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设计委托管理书及设计要求;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计算及审批文件。

  (五)开工报告及审批表、建造许可手续,招标、投标

  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承包合同及工程概算。

  (六)完整的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和审计报告等。

  归档要求

  (一)按单一工程项目归档,从项目提出之初,按流程

  直到竣工决策等全过程。

  (二)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其管理和项目建设

  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和系统。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

  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殊是竣工图在内

  的全套图纸。

  (三)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做到审查手续完

  备、制成材料优良、格式统一和字迹清晰,图面清晰、整洁,不得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书写。

  (四)具有法律依据和凭证的文件材料、签字和印鉴必

  须齐全,请示与批复要同时归档,缺一不可。如果报告、请

  示后无批复,经办人应注明办理情况,以备日后考查。

  (五)归档份数:

  竣工图壹式叁份(壹份交城建档案馆,壹份党群综合部保存、负责房产公司公司保存),文字材料、底图、底片和声像材料各归档壹套。

  (六)归档时间:凡具有法律依据和凭证的重要文件材

  料(审批文件、产权证明、使用证明和处理产权纠纷等)在

  办理、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竣工图、施工文件材料和声

  像材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第三十四条

  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程序

  (一)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

  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归档范围,分别做好平时工程文件材料的采集、整理工作。

  (三)综合性管理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立卷归

  档。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立卷归档的制度,即在工程项目竣工时,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要求,将该

  项目文件材料采集齐全完整,并系统组卷,待项目验收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和项目责任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检查验收签

  字后,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四)工程项目未及时采集、整理、完善、移交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工程项目审计结算,不予支付后续工程款项,若因业主原因影响档案移交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领

  导批准后办理工程项目审计结算。

  第三十五条

  工程档案的管理、利用和借阅

  (一)工程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进行分类编号、编

  目、排架和妥善保管,并永久保存。

  (二)集团公司党群综合部和房产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档

  案进行检查和鉴定,以重新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密级

  等事项。

  (三)为保证竣工图与工程现状相符,凡在改建、扩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和管理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时,必

  须填写更改通知单,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

  (四)建立多种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编制并发布工程

  档案目录,积极开辟工程档案信息资料,积极其重点工程服

  务,为保护集团公司产权和处理重点工程工作中的各种权益

  问题提供凭证。

  (五)工程档案原件惟独壹套者,普通不借出,如确需

  借出,必须按规定时间归还。造成工程档案丢失者,除集团

  公司通报外,将由当事人负担该卷档案材料重新制作的全部

  费用。

  (六)借阅的工程档案、资料需摘抄、拍照和复制时,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允许;底图档案只供复制,不能借出。借

  阅人员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毁坏,描画,保护档案原存

  罗列次序。

  (七)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工程项目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已推动保存价值的档案经过集团公司有关程序审批,登记

  造册后进行销毁。

  第九章

  廉政建设

  凡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人员一

  律不得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用名占用施工、设计、监理和地

  勘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

  公正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

  在管理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利

  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不得在管理活动中利

  用权力为自己或者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

  工程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和串通招投标。

  凡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浮现违规、违纪

  现象的,集团公司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惩罚。

篇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1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

  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

  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五、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需方按国军标进行性能

  检测:

  1、如需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供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屏蔽室安装结束后由需方派出专人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屏蔽室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

  1、严格按照标准,保证施工质量;2、屏蔽室移交使用时,供方向需方提供屏蔽室的全部图纸和资料文件,并进行使用培训,需方保证不向除最终使用者外的第三方泄露;3、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回访用户,检查质量情况: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及时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一般问题立即答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

  九、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积极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十、顾客满意度测量

  工程质量是关系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顾客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顾客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一、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2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

  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3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

  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4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5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学校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提供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提供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况;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况清楚,场地动迁情况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

  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2、施工图纸会审应当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部门、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及监督人员、物资供应人员、财务人员、预决算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首先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建筑结构类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的选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选用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详细交待,以达到了解设计图纸的意图;

  3、图纸会审的要点:

  ⑴设计图本身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是否准确无误;

  ⑵建筑图、结构图、设备安装图之间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设计图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

  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改进与建议;

  ⑷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⑸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⑹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⑵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⑶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⑷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⑴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准备;

  ②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节约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

  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⑴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

  ⑵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⑶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⑴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⑵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⑶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

  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

  1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可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可以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6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2.施工的成本目标;3.施工的进度目标;4.施工的质量目标。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

  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必须按工程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而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标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其生产和经营的情况自行确定的。分包方则必须按工程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方的成本目标是该施工企业内部自行确定的。

  按国际工程的惯例,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

  二、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2.施工成本控制;3.施工进度控制;4.施工质量控制;5.施工合同管理;6.施工信息管理;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由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时间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终止,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工程安全、费用、质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也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实践中,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该项目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是两个相互有关联,但内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传统的较广义的术语,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和任务,既包含项目管理方面专业性的工作(专业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一、总则

  1、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司资质正常运行、健康发展,提高企业信誉及市场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凡在本公司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其生产活动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在xx公司资质类别、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依法承揽的相关业务工程。

  二、公司各部门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㈠、公司总裁

  1、公司总裁是受企业法人委托,全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质量、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质量、安全工作,对公司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质量、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4、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5、领导并支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和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的各项质量、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协助公司总裁做好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公司质量、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

  方案。

  3、负责对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负责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不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于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其施工方案审核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质量、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及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贯彻实施“5牌1图现场管理法及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参与文明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现场文明安全管理。

  ㈢、事业部/分公司经理

  1、对本事业部/分公司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公司总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事业部/分公司各项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事业部/分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质量、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审核本事业部/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的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使用。

  4、领导组织本事业部/分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质量、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民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事业部/分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潜在或存在的质量隐患及不安全生产问题。

  ㈣、质量安全部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编制定期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质量、安全活动和检查。制订或修改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公司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建立定期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公司生产会议,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6、定期、不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7、协助领导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8、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一图九表法、业内资料管理标准和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㈤、综合部

  1、劳资、劳物

  ⑴对公司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质量、安全技术知识列为职工培训、考核、评先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员工要组织入职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生产素质。

  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主管领导通报情况;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⑷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人事

  ⑴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干经验的质量、安全骨干,保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⑵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⑷参加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3、教育

  ⑴组织与建设工程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统筹安排质量、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⑵各专业主办的各类学习班,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1-2%)。

  ⑶将质量、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㈥、运营部

  1、在审核项目部上报的月度生产运营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运营生产考核目标。

  2、在检查生产计划运营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㈦、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工序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项目部人员时,必须本着质量、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项目部质量、安全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并指导项目部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对应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民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人员质量、安全教育,要对民工队伍的人员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问题时,及时组织制订措施,解决问题。对上级提出的质量、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创优评先工作,维护公司资质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㈧、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订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危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周一次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5牌一图”及内业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创优评先工作,负责项目部申报文明工地资料的准备,并参加相应检查评定。㈨、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所管辖施工段的质量、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任务特点,向所管辖民工队伍进行书面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施工段民工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民工队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质量、安全教育活动,自觉接受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监理/业主/上级领导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存在的问题。

  5、对所管辖施工段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㈩、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部和公司质量、安全部的领导下,督促项目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纠正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2、参加项目部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并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3、深入现场每道施工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其在整改限期内整改完成。发现危险及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认真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十一)、材料员

  1、按照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组织各种施工、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向公司反馈供应商相关信息。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生产物质、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验收、记录,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生产物资及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的标识及分类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经常与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听取施工人员对所购劳防用品和安全防护物品的反馈意见。

  (十二)、机械员

  1、操作规程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制度。为了管理好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制度。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带领下才能操作,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乱动。

  3、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或机务人员的指挥,正确操作,保证作业质量,及时完成任务,但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引起危险事故的不正确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懂机械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的“四懂三会”水平。

  5、严格执行各施工机械的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质量、安全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项目部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5、参加项目部每周工程例会,针对项目工程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分析原因,制定预控及整改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6、在质量监控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十四)、项目班组长

  1、认真执行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质量、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五)、项目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质量、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质量、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质量、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㈠、合同签订管理制度:1、公司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代表公司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运营部负责工程中标后与事业部/分公司/分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过程中,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i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⑴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⑵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ii合同价款应注意:⑴《协议书》中“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⑵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iii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⑴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⑵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⑶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iv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⑴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⑵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⑶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⑷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⑸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v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⑴填写工程预付款条款的依据是否清晰。

  ⑵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⑶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⑷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vi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⑴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⑵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vii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⑴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⑵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⑶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viii违约条款应注意:⑴在合同条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⑵在合同条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在进度、质量、安全、保修期等方面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⑶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⑷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ix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⑴填写合同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

  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⑵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⑶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⑷合同条款中关于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x国家规定的五类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

  ⑴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于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⑵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⑶越级承包。

  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因此,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⑷非法转包。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

  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凡以上述禁止形式进行非法转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合同。

  ⑸违反法定建设程序。

  ㈡、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各事业部、分公司经理所属项目部经理/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工程中标后各部门《签批流程》完成后3日内应与公司质量安全部签署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项目部负责完善民工安全协议、机械安全协议等,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三级”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㈢、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具体由事业部经理/分公司经理组织,项目部经理、项目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业主以及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对会审时各方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时间等,均要详细记录,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均要签名/盖章认可,手续完善后的图纸会审记录作为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纳入工程档案,存档。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业主/监理还是项目部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认真及时办理设计变更联系单,经业主/设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项目部必须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修改后施工图纸均需文字记录,一并纳入工程档案。

  ㈣、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时,由质量安全部根据工程

  中标合同额大小,确定该工程的创优目标(即市优、省优、国优)及省、市文明工地申报。项目部根据质量安全部下达的质量、安全目标要求及工程特点,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工程创优计划及文明工地申报实施措施,经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统一备案至质量安全部。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针对项目工程创优目标实行“优质严管、安全监控”方针。对于各类优质工程、文明工地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在工程奖项证书发放10日内所属工程项目经理根据相关公司奖励规定,报质量安全部审核、总裁审批后给予现金奖励。凡以公司资质中标的(含bt项目),项目规模、技术含量等达到申报市、省、国家各类工程奖项申报标准的,一律实行强制申报,各事业部、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应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殆于履行义务。特殊情况的项目,由总裁书面批示,可不参加工程创优及文明工地申报。

  ㈤、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制度

  1、事业部/分公司属各项目部接到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后,应由事业部/分公司经理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事业部/分公司经理要对其所承揽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管理措施予以审核,并确保相应的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使用。

  2、项目部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单独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3、所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4、项目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由事业部/分公司经理组织专家、项目部、公司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5、事业部/分公司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其所属项目部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

  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6、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xx]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写。

  7、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会签。经审核合格的,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事业部/分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论证会人员资格、人数、论证内容均参照建质[20xx]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召集。

  7、项目部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8、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项目部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9、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7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事业部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0、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12、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业部、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㈥、岗位培训制度

  1、项目部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应对职工进行岗前、转岗、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结合工程进展、职工工作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科学适时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应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主要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

  ㈦、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为确保公司负责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公司实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管理:⑴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班组长对所主管的项目工程其分部分项工序操作进行交底。

  ⑵技术交底应于项目工程分部分项工序施工前开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机管理员的技术交底应有书面材料。

  2、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⑴本施工项目的质量要求、作业特点和危险;⑵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⑷相应的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要求;⑸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3、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⑴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⑵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⑶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质量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⑷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验收标准、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⑸保持书面技术交底签字记录;㈧、技术复核制度

  技术复核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首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具体实施情况,有序开展技术复核,下列为项目部建设工程必须复核项目:1、水准点、导线点复核、定位,每道工序的测量放线、断面定位、均要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砼、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填写复核记录及自检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项目监理复核后签字认可。

  ㈨、工序、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建设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主要是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公司属各项目部应保证所承包的项目工程其每道施工工序质量均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保证总体项目工程符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工序验收必须在项目部自检合格和相关资料都完善的情况下,报现场监理验收,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凡被后续工序或其他分项工程所掩埋覆盖,今后无法直接检查的工程部位,都属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必须经过检测、试验进行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要在隐蔽的工序已完成,检测试验结果齐全且满足规范要求后,项目部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现场监理验收签证。

  3、竣工验收交付手续

  ⑴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工程预验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验。复验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参加,复验合格后,项目部填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报业主/监理申批。

  ⑵项目部工程竣工验收须提前通知公司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派员参加。公司所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按《公司竣工资料整理规定》整理归档,竣工资料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并交综合部存档,分公司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公司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归档。分包工程资料由所属项目部督促检查其完成情况。所有工程竣工资料未达到公司规定要求的,扣除建设工程所在项目部5000-10000元罚金。

  ㈩、工程分包制度:⑴凡以公司资质中标的建设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⑵公司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⑶分包工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分包资质及相应管理人员,并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资质、专职人员证书应报运营部备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将对分包单位资质及相关人员证书进行检查。有权对未配备相关人员的分包单位所在的项目部进行处罚。分包工程由其所属事业部/分公司经理对其质量、安全负总责,分包工程所属的项目部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

  指导。分包单位签署分包合同时需提交一定数额的质量、安全生产保证金,具体由承包/分包双方协商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安全生产达到合同规定的,保证金(不包括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予以退还,不含利息。

  (十一)、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各项目部应结合项目施工生产的实际,制订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救援预案的编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xx版)相关章节要求进行编制。

  (十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三定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公司属各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2、操作证制度

  凡上岗操作机械设备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机操作。

  3、交接班制度

  上班作业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的运转情况,故障的处理记录等;接班人员应全面检查设备的状况,发现疑问要及时提出,以分清责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严格执行机械设备使用中的技术规定

  ⑴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规定

  凡是新购进、新制造和重新安装的机械,都必须经过检查、保养、试运转、鉴定(统称为技术试验),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⑵机械设备磨合期的规定

  其目的就是使机械零件磨合良好,增强零件的耐用性,提高机械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延长大修间隔期和使用寿命。

  ⑶季节性使用机械设备的规定

  建设工程机械多数是在露天作业,受气候影响大,特别是冬季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预热保温、换用冬季润滑油等。

  5、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⑴机械设备安全协议。

  ⑵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消耗记录。

  ⑶机械设备的历次主要修理和改装记录及有关资料。

  ⑷机械设备的事故分析记录及有关资料。

  (十三)、建设工程项目拨款制度

  根据公司财务部划账规定,公司属各项目部在建工程款项的每笔支付申请单,需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签署质量安全无事故证明,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部,质量安全部根据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有权建议扣除10万以下(包括10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质量、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保证金,待工程整改到位后予以退还。(建议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拨款支付制度)(十四)、奖励与处罚制度

  1、奖励

  对于项目部建设工程获得的各相应工程奖项,公司给予一定奖励,具体见下表

  奖项名称

  奖励金额(元)市级优质结构工程

  30000市级文明工地

  30000省级文明工地

  50000“古彭杯”金、银、铜奖

  50000/30000/20000省级市政示范工程

  50000省级优质工程(扬子杯)100000中国市政示范工程(金杯奖)100000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150000以上奖项不累加,以最高奖项为准,并按项目部60%,资料整理部门40%的比例分配。

  2、日常检查奖惩

  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施工,并做好日常质量安全自检自查,公司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进行巡查,对于出现相关质量安全隐患部位开具罚单及整改意见,经项目经理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期限内做好整改工作,质量安全部对其进行复查。对整改范围内未整改到位的,质量安全部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1-2倍罚单处罚。

  四、附则

  1、本《办法》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总裁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8考试目的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考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和基本方法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1、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担保

  3、工程保险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施工招标程序

  2、投标人资格审查

  3、施工评标办法

  四、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工程设计招标

  2、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3、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设计

  3、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施工合同的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挂蓝

  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订立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全责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条件部分条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条件部分条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篇9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

  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

  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

  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

  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

  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

  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

  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

  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

  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

  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

  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预算组结算。

  (二)凡属设计原因发生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填写经济签证单。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要写清变更原因、内容以及必要的图样。

  (三)凡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复施工或新增工程量,由甲方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原因、内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以及必要的图样。

  (四)凡属设备本身缺陷发生的经济签证,由设备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设备缺陷的部位,形成的原因,修补或改造的内容及工程量,并经设备制造厂家驻厂代表签字,没有驻厂代表的,要附有设备组与制造厂方联系的电传和电话记录。

  (五)由于施工单位之间的原因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并经双方认定签字。

  (六)由于生产需要产生的经济签证,由各专业组负责填写《经济签证》单。要写清楚理由、内容、工程量并附有设计变更或设计联系单。

  第十一条

  经济签证结算

  (一)各专业组对《经济签证》单所填写的完工验收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要逐项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属于甲方或设计原因发生的经济签证,一律按照签证项目的主体合同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结算。

  (三)属于设备制造厂方的.原因发生的经济签证,经各专业组审核签字后,转财务组从应付设备款中拨付。

  (四)属于施工单位之间失误发生的经济签证,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各专业组审核签字后,从承担责任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第四章

  工程协调管理

  第十二条

  协调程序

  (一)工程建设中,凡是需土建施工单位处理的问题或遇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包括涉及安装、设计等),或是需安装单位处理的问题或遇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包括涉及土建、设备、设计等),都需反馈到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落实解决;

  (二)凡涉及需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都由项目办负责对外联络解决。

  第十三条

  协调方式

  (一)以书面形式进行沟通解决。

  (二)发生问题若不能马上解决或需解决问题在要求时间内未得到解决将会给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为尽快解决问题、明确责任,需采取《工程联系单》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协调,使工作协调有追溯性。

  第五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四条

  验收项目

  (一)财务、预算组:负责编制好工程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考核投资效果,形成书面材料;请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工程投资正式审计报告

  (二)设备组、工艺组负责配合办公室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三)安全组负责完成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的单项验收,并负责完成消防单项验收。

  (四)生产准备组负责完成生产准备工作和开车后生产实际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

  (五)项目办公室负责协调、收集准备以下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

  2、施工许可证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3、环境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单项验收合格文件。

  4、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合格文件。

  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文件。

  6、设备中标通知书。

  7、投资与资金计划。

  8、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做的投资决算审计报告。

  9、工程施工图、竣工图等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验收程序

  (一)在各部门负责验收内容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工程指挥部要组织一次自验。

  (二)指挥部自验合格后,由公司组织进行预验收。

  (三)公司预验收合格后,请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对安全卫生及消防进行单项验收。

  (四)在自行组织验收合格、需单项验收的工程已通过验收并有批准的验收报告后,由办公室起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验收。

  (五)项目办公室负责验收前的联络和验收期间的接待工作。

  第六章

  工程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工程资料复印、下发管理

  (一)项目办公室在收到各专业组移交的施工图和设备图纸、说明书后,蓝图在当天下发,白图应在三天内复印、下发完毕;

  (二)工程急需资料应加班复印满足工程需要;

  (三)由项目办移交的现场设计联系单和外来设计联络传真、设备组移交的设备资料和外来传真及各组室的工程联系单,要求在当天复印、下发完;

  (四)工程会议纪要及指挥部文件,均由项目办公室起草、打印、下发。接收和下发资料均要作好记录,资料的发放标准按《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的各工序记录。

  (二)开工前的记录应在开工报告报审前完成,记录主要有: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及开工报告;

  (三)施工中的记录要求在该工序完成(有检测结果)后两天之

  内完成,并经相关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对记录进行签证,最晚不得超过下道工序检验时,否则,相关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有权不验收下道工序,记录内容执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四)所有记录都用A4纸、计算机打印,按规定格式、字体填写,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记录的真实性、及时性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八条

  竣工图管理

  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套原图作为竣工图纸,发生设计变更的应在图纸上标出,并将设计联系单附在图中,竣工图必须逐份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一律统一格式,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图案规格为70毫米×50毫米。

  竣工图章应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所有文字一律用钢笔填写。竣工图需在工程竣工之后20天内完成并移交项目办公室。

  第十九条

  竣工资料验收、归档

  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整理后移交相关监理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经审核合格后移交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分别从档案管理规定的角度对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验收、登记,不合格资料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要求处理,直到合格后由项目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第二十条

  工程档案管理

  (一)工程档案移交与保管

  1、工程的技术设计、技术改进、质量改进、设备订货、采购及安装、基建施工等活动中形成的图纸、设备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数据、原始记录、文字材料等均属科技档案,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办公室,由项目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或据为已有。

  2、工程建设、各子项施工、设备安装等,在竣工验收后,结算工程费用之前,由各职能部门把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技术资料整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移交档案室归档。

  3、购置设备入厂开箱时,应由设备组和档案室人员参加开箱验收,随机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4、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考察等外事活动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内容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各项活动的历史过程。

  6、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文字图表必须清楚,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文件资料上不得乱涂乱画。

  7、凡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登记,由办公室编目立卷、分类保管。

  8、档案室在接收时,必须按移交清册编目清单所列项目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备查。

  (二)工程档案的借阅

  1、凡是借阅档案资料的,一律履行借阅手续,按要求登记。

  2、档案资料借阅期限为一周,最长不超过15天,如延长使用时间,必须办理借阅延续手续。

  3、外单位索取科技档案材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由档案室负责提供,其他部门包括接待部门不得自行提供。

  4、员工在调离本公司时,必须将本人持有的科技档案全部退还,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签字手续。

  5、借阅和查阅科技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不得涂改、标记、撕页或损坏。

  6、借阅科技档案返还时,必须认真严格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借阅手续。

  (三)合同保管

  1、合同签订后,必须至少一式八份,承办部门自行保存两份、交付合同对方两份和预算组、总部法律事务处各一份,另外两份移交项目办公室管理。

  2、项目办公室要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分类编号,记入合同管理台帐。

  3、发放和借阅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做好登记。及时收回。

  4、项目办公室应定期(至少每季一次)检查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关资料的存档情况。

  第七章

  日常办公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用车管理

  指挥部各组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向综合部联系用车。

  第二十二条

  业务接待管理

  (一)业务接待范围: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外来人员,由指挥部安排项目办公室负责接待;与指挥部各部室有直接业务往来的,由各部室负责接待。

  (二)业务招待必须本着节俭的原则,杜绝浪费。

  (三)业务招待需在综合部办理就餐手续,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就餐。

  (四)业务招待陪餐,一般由部门领导陪餐,陪餐人数不能超过2人。

  (五)陪餐人员不得饮酒,如特殊需要须经指挥部领导批准,但酒后不准进入任何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

  第八章

  工程设计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工程设计管理,实现工程设计先进、投资经济,为生产系统实现工艺布置合理、物料输送流畅、设备运转可靠、生产运行正常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十四条

  设计方案审定

  在工程项目选定之后,工程指挥部要会同设计院,充分结合所在地的自然状况、资源情况、工程一次性投资和远景规划及水泥技术的发展水平,要深入现场、反复论证、优中选优,为集团领导科学决策、审定项目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十五条

  设计联络

  在公司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程指挥部负责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至生产达标其间的设计联络工作。要加强与设计院的沟通,根据

  工程计划和工程进度,做好各环节的设计协调、联络工作,确保设计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施工图会审

  工程指挥部要根据施工图到达公司时间,及时报集团公司总工办,组织不同形式的图纸会审。

  (一)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院施工图进行会审,主要审核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结构(混凝土梁柱和钢结构件)选型及水电气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在安全使用和规范要求下,有无改进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有理有据地与设计院论证解决,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二)组织指挥部和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审核图纸各部尺寸是否正确;各类图纸在建筑、结构、管线、设备之间有无矛盾;各种管线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建筑、地下构筑物交叉有无矛盾等。

  (三)为便于会审前提出的问题在会审时能尽快解决,应将问题提前电传设计院。会审内容要形成纪要,设计院和甲方签字后,下发执行并存档。

  第二十七条

  设计交底

  在图纸会审时,由设计院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工艺流程、建筑结构选型及水电气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采用、建筑材料选用要求、施工步骤、施工方法等,以使对设计图纸统一认识。

  第二十八条

  图纸发放

  图纸发放执行指挥部《工程图纸/资料发放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

  设计变更

  (一)使用范围

  凡须改变原设计(含笔误)图纸,均需办理设计变更。

  (二)实施程序

  1、由设计院、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出于不同的原因,提出设计变更,均由设计院作技术可行性认定,然后转交指挥部。

  2、若变更后需增加费用,指挥部要组织相应专业部门论证有无变更必要,并汇报指挥部批准后,转交办公室复印下发实施,下发标准

  执行相同专业施工图的发放标准。

  第九章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十条

  通过加强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节约工程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施工用水管理

  指挥部设备组负责施工用水的前期施工及施工中用水的管理。设备组要协调好施工用水的供应和管理,为防止供水系统突发故障,施工单位须在现场建立蓄水池,以调节用水高峰及停水补救,并要做到节约用水,若检查发现有长流水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二)施工用电管理

  指挥部设备组负责施工用电的前期施工和施工中维护、管理。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使用,发现乱接、乱用及“长明灯”、用电取暖等情况及与施工无关的用电,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三)施工道路管理

  指挥部土建组负责协调施工道路的修建和维护,要加强管理,确保道路始终畅通无阻。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不得将任何材料、以任何理由占用道路或开挖道路,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向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占用原因、时间,获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批准私自占路,土建组有权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造成损失,由责任方全部赔偿。

  (四)施工控制网管理

  施工控制网是施工尺寸线准确的保证,指挥部土建组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控制网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要保证材料堆放不能影响控制网的通视和使用,并要保护好施工控制网桩点。对破坏施工控制网的单位,将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五)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按指挥部批准的平面图布置要求执行,不能影响交通、测量,并做到“归方、归垛”,文明施工。若占用场地需要变动时,应先到土建组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可

  要求施工单位无偿清理倒运。

  (六)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并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安全事故自主处理,并承担责任。

  2、施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重点环节重点检查、防护,做好安全管理。

  3、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并报甲方备案。

  第三十二条

  施工工作程序管理

  (一)工程的开工、停工及复工管理

  1、开工。在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将施工组织方案报送监理公司、指挥部审批后,填写开工报告,经监理公司、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单项工程开工,开工前需填写开工会签单,会签单位和部门包括指挥部各专业组、相关部门,经会签、确认可以开工后,方可进行单项工程开工。

  2、停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方面问题时,工程监理、生产、安全等职能部门有权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提出停工要求,但该部门在停工1小时内,要向指挥部汇报。

  3、复工。停工工程在问题得到处理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批准后,可以复工。

  (二)材料领用管理

  甲方按合同规定的供应材料品种向施工单位供应材料,领用程序为:施工单位填写《基建工程领料单》,根据工程进度及付款情况,由指挥部、财务组审核、指挥部领导审批,再到财务组办理手续,手续齐备后到材料的发放部门领取。

  (三)工程计划及统计报表管理

  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和下月施工单位计划,上报监理公司和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将各单位的进度统计审核、汇总,经财务组审核后在28日前把进度报表和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下发各施工单位。

篇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了解)

  1、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政府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标准定额司→省总站→市站→区分站),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职能:

  可简称为:四制定,一负责、一监督。

  1)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

  2)制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

  3)制定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4)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

  5)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行为。

  2、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行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其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9个方面:

  (1)研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方针,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

  (3)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接受定额标准司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申报、复核、变更,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变更和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

  (5)以服务为宗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网站和期刊等);

  (7)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

  (8)受理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投诉,对违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9)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了解)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1、甲级资质标准(12项)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2考试目的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考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和基本方法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1、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担保

  3、工程保险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施工招标程序

  2、投标人资格审查

  3、施工评标办法

  四、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工程设计招标

  2、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3、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设计

  3、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施工合同的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挂蓝

  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的职责

  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订立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全责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条件部分条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条件部分条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3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2.施工的成本目标;3.施工的进度目标;4.施工的质量目标。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必须按工程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而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标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其生产和经营的情况自行确定的。分包方则必须按工程分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方的成本目标是该施工企业内部自行确定的。

  按国际工程的惯例,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

  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

  二、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2.施工成本控制;3.施工进度控制;4.施工质量控制;5.施工合同管理;6.施工信息管理;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由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时间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终止,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工程安全、费用、质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也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实践中,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该项目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是两个相互有关联,但内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工管理是传统的较广义的术语,它包括施工方履行施工合同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和任务,既包含项目管理方面专业性的工作(专业人士的工作),也包含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

  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

  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5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

  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20xx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20xx万元以下(不含20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2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按照国家规定,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凡涉及世界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项目;

  (二)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利用项目,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三)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设施)。

  第十一条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屯溪区辖区内(含新城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铁路、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属核准制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在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属备案制的项目或不需要进行备案的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建设的投资。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试生产时间,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或生态修复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因工艺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试生产期限经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

  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满前,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环境保护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重新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建设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违法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律无效,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违法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导致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黄政[]36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管理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オ

  3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

  5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管理。

  6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安排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

  7参加对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严禁进场。

  8负责组织各种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9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

  10制定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7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8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9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通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学校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提供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提供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况;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内容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况清楚,场地动迁情况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达到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2、施工图纸会审应当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部门、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及监督人员、物资供应人员、财务人员、预决算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首先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建筑结构类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的选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选用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详细交待,以达到了解设计图纸的意图;

  3、图纸会审的要点:

  ⑴设计图本身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是否准确无误;

  ⑵建筑图、结构图、设备安装图之间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设计图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改进与建议;

  ⑷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⑸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⑹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⑵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⑶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⑷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⑴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准备;

  ②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节约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

  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⑴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⑵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⑶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⑴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⑵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⑶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

  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

  1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可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

  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可以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0(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

  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

  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

  2.企业自身检查

  3.定期检查

  4.不定期检查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考试大%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

  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

  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2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

  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

  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

  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

  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

  1、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件审查不允许通过;

  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

  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

  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土地创卫标准》实施。

  本条九牌二图是:①工程项目概况牌;②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③安全生产制度牌;④消防保卫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节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险源识别牌;⑧规划审批牌;⑨五方责任主体牌;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

  第八条

  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责任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第九条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件;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

  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

  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

  ①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件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件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件必须全数检测。

  ②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件轴线、几何尺寸情况;

  ③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

  ④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

  ⑤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

  ⑥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

  ⑦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条

  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核查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

  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

  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

  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

  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

  第十二条

  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

  1、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件,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件、板厚、楼梯板、施

  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几何尺寸、柱和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

  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

  1、依据x建建〔20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20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

  ②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④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

  ⑤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

  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1、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3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

  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4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

  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15第一章总则

  1.1目的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篇四: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设?程管理制度有哪些近??余年,建设领域中逐步在宣传和推??程项?管理,?提到?程项?管理或建设?程管理,?们?先就想到其任务是项?的?标控制,包括:费?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建设?程管理?作是?种增值服务?作,其核?任务是为?程的建设和使?增值。那么建设?程管理制度有哪些?下?就让店铺?编为?家讲解。建设?程管理制度有哪些建设?程项?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阶段)。从项?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的可?性研究等项?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的论证都属于项?决策阶段的?作。项??项(?项批准)是项?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管理?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的定义。?般包括如下内容:1.确定项?实施的组织;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4.确定和落实项?建设的资?;5.确定建设项?的投资?标、进度?标和质量?标等。"建设?程管理"(ProfessionalManagementinConstruction)作为?个专业术语,其内涵涉及?程项?全过程(?程项?全寿命)的管理,它包括;1.决策阶段的管理,DM-DevelopmentManagement(尚投有统?的中?术语,可译为项?前期的开发管理)2.实施阶段的管理,即项?管理PM--ProjectManagement;3.使?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阶段)的管理,即设施管理FM--FacmtyManagement(图1Z201011-1)。国际设施管理协会(IFMA)所确定的设施管理的含义,如图1Z201011-2所?,它包括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运?管理,这与我国物业管理的概念尚有差异。管理的?标和任务?、施??项?管理的?标由于施??是受业主?的委托承担?程建设任务,施??必须树?服务观念,为项?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作为项?建设的?个重要参与?,其项?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本?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的整体利益。"项?的整体利益和施??本?的利益是对?的统?关系,两者有其统?的??,也有其?盾的??。施??项?管理的?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1.施?的安全管理?标;2.施?的成本?标;3.施?的进度?标;4.施?的质量?标。如果采??程施?总承包或?程施?总承包管理模式,施?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管理?必须按?程合同规定的?期?标和质量?标完成建设任务。?施?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管理?的成本?标是由施?企业根据其?产和经营的情况??确定的。分包?则必须按?程分包合同规定的?期?标和质量?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的成本?标是该施?企业内部??确定的。按国际?程的惯例,当采?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总承包?,或与施?总承包管理?,或与业主?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管理?的认可,因此,施?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管理?应对合同规定的?期?标和质量?标负责。?、施??项?管理的任务施??项?管理的任务包括:1.施?安全管理;

  2.施?成本控制;3.施?进度控制;4.施?质量控制;5.施?合同管理;6.施?信息管理;7.与施?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施??的项?管理?作主要在施?阶段进?,但由于设计阶段和施?阶段在时间上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的项?管理?作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合同尚未终?,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程安全、费?、质量、合同和信息等??的问题,因此,施??的项?管理也涉及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在?程实践中,?个建设?程项?的施?管理和该项?施??的项?管理是两个相互有关联,但内涵并不相同的概念。施?管理是传统的较?义的术语,它包括施??履?施?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作和任务,既包含项?管理??专业性的?作(专业??的?作),也包含?般的?政管理?作。以上就是?编为?家讲解的“建设?程管理制度”,从项?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的可?性研究等项?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的论证都属于项?决策阶段的?作。项??项(?项批准)是项?决策的标志。决策阶段管理?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的定义。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店铺进?专业咨询。

篇五: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1.项目法人

  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项目法人的设立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3.组织形式和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

  4.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关系

  (1)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

  (2)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二)工程招标投标制

  1.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下列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2.招标方式和程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招标程序:招标过程可以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

  段。

  3.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

  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建设工程监理制

  1.建设工程监理准则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3.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制度(详见第二章第四节)

  5.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详见第二章第二节)

  (四)合同管理制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篇六: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陕西康联颐福阁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使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造价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2章前期管理

  第二条

  前期工作以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不同阶段的审批为依据,划分为:立项阶段、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一)立项阶段,以《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完善、上报和审批协调为主线。

  (二)规划许可阶段,从取得《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意见开始,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止.(三)

  施工准备阶段,管理工作内容繁多而且线路复杂,各工作单位之间制约关系明显,对专业技术要求高。以《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监理招标-施工许可证办理为主线展开.第3章勘察设计管理

  第三条

  勘察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审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第四条

  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签订设计合同,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审核设计概算。

  第五条

  公司成立设计方案评审小组,对重大的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会,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六条公司要在技术设计阶段对设计进度、投资进行严格控制。

  第4章招标管理

  第七条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作为招标工作的决策、监督、指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完成项目各阶段应办理的招标申请、审批手续.(一)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全面贯彻项目在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二)在编制标底时,充分分析项目在材料、设备功能、技术要求和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为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三)在评标时,向招标领导小组及评标委员会提供客观、公正、合理且符合项目各方面特殊要求的技术评标报告。

  (四)在招标组织上,保证招标工作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地进行,使招标

  1安排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5章质量管理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检员,建立、完善质量责任制。

  第十一条选择的参建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实力、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类似大型项目的丰富管理实践经验,此外,施工单位的良好资金状况也应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免因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对项目的人力、物力投入,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设计图纸的质量、深度是影响工程质量、成本和功能的重要因素,应从设计招标、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控制等方面进行设计质量管理.第十三条管理单位是聘请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应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监理委托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理目标应与项目管理目标一致。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应从通过招标优选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机构、审核监理规划的重要分项工程监理细则、现场工程质量抽查和核查监理记录、定期评价与交流等方面进行,以促使监理单位的工作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必要的监督,并使监理单位能真正承担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通过招标优选,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要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精细的过程控制,精致且稳定的工程质量.第十六条

  公司应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各分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案,对重点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组织进行重点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重点部位的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公司通过招标选择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加强园林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要严把材料、景观、投资等环节,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造成资源和资金上的浪费。

  第十八条严把图纸会审和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进场报验和取样送检关,认真履行隐蔽验收、工序交接的检查手续,对检测调试、关键节点、重点部位要求监理旁站.第十九条

  施工质量管理

  (一)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控管理,定期对各标段进行安全检查,并追踪了解整改情况,给予监理单位必要的支持。

  (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和有关的规范规定作好现场施工工作.(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要求监理单位跟踪落实.第6章进度管理

  第二十条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工期考核,控制项目进展和里程碑计划,以

  2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第二十一条监督承包商是否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是否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和材料,指导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当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不相符合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第7章造价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做好成本规划工作,确保技术标准、系统设置与成本规划指标相符

  合。准确细致地做好各招标分项的界面划分工作,减少和避免工作界面不清、遗漏或重复现象。

  第二十三条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一)设计合同管理

  通过合同管理方式加强设计单位的投资控制意识,确保设计单位按照项目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使成本得以有效控制。

  (二)限额设计

  1.对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管理.在设计任务书中明确设计投资指标,要求设计时按照分项指标进行设计,原则上各个分项均不允许超过限额;

  2.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任务书,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设计过程管理

  1.对设计单位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查;

  2.把好设备选型、材料比选关,充分考虑能效比、采购价格、运行费用等,在满足技术及整体效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造价因素,并根据需要提供评估报告;

  3.随时了解设计进程,提供可能的节约投资方案;

  4.针对不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关键点,与设计进行协商探讨,通过改进设计文件中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设计细节,进行设计挖潜来节约投资。

  (四)设计图纸审核

  利用专业的设计管理人员及顾问专家库资源,对项目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地评审,对施工图文件中的错、漏、碰、缺以及图纸的经济性、合理性及影响投标报价准确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评价。

  第二十四条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周期中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及财力最多、工程管理难度最大的时期,同时也是造价管理难度最大和工作量最大的时期.(一)总承包工程合同价格的确定

  依据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对工程的概预算定额和市场价格核定。

  (二)设计变更洽商的造价控制

  变更洽商是施工阶段费用增加的主要途径,必须重视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严格设计变更洽商的审批程序,并重点加强变更洽商的预防工作,将变更洽商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三)索赔的造价控制

  控制索赔费用,关键在于索赔预防,并注意作好日常记录,为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证据。

  (四)

  对工程签证要制定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内的签证一律无效。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由于客观因素产生的超出图纸或合同范围外的事项进行现场签证,形成记录,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第二十五条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一)竣工结算

  1.编制竣工结算审核计划,内容包括:结算审核程序、单项工程的结算资料提交时间、审核期限、审核报告完成时间、结算负责人等项目。

  2.在各项工程竣工后,依据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文件、有关索赔文件、工程合同条款,组织由造价工程师负责、各专业工程师参加的结算审核小组,增强对现场情况了解,及时、准确、科学、合理地进行结算审核工作,按分项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二)投资分析报告及资料归档工作

  1.在工程竣工后,编制项目总体投资/费用分析报告,对项目的投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2.

  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对造价资料进行归档、保管和移交。

  第二十六条

  成本管理的任务是降低工程造价,并通过控制工程款支付达到控制工期和质量的目的,不断提高设计质量,选择最佳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加强事前控制,尽量避免较大的返工。

  第二十七条

  完善公司工程款支付程序(见附件一).第8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详细分析项目的所有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出合法、合理、科学、完备的合同网络图。

  第二十九条

  根据项目的总体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合同管理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合同签订对象工作。

  第三十条负责组织实施合同谈判工作。

  第三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按规定的流程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审批单(见附件二)上,合同审批单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经办人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三十二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应充分理解、熟悉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经办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子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第三十三条涉及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解除等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并依上述流程履行审核手续.第三十四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第9章采购管理

  第三十五条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制定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的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对所有的供应商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不得使用有效证件不齐全或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应优先选择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

  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工程实施前,结合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交工程中所使用的大宗材料设备清单(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材料采购的范围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10章预、结(决)算管理

  第三十七条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预、决(结)算行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预、决(结)算,对预、结(决)算进行审核.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第11章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

  建立系统化的资料分类、编号和查阅、收发、保管制度,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建立工程资料查询、检索和分发体系。建立完善的书面文件存档和报备制度。

  第四十条

  在竣工初验完毕后一周内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是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依据,也是预算是否受理工程结算和考核工期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工程实物和资料的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填写“项目移交确认表”。移交工作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办理完毕,其中竣工图在两个月内移交完成。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预、结(决)算档案包括招标文件、预算书(标底)、投标文件、承包合同、结算书以及双方确认的与预、结(决)算有关的变更单、签证单、协议和备忘录等资料,须及时整理、归档。

  第12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公司机密,坚持工程管理的清廉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严禁工程管理人员收受与公司协作的相关承包商以任何方式给予个人的现金、礼品和物品,违者一经发现,将立即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陕西康联颐福阁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一、陕西康联颐福阁项目资金审核单二、合同审批单

  陕西康联颐福阁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17日

  附件一:陕西康联颐福阁项目资金审核单

  编号:

  工程(材料)名称

  合同总价

  大写:

  施工(供应)单位

  :元

  支付节点

  本次支付金额

  本次支付后累计额

  共次

  大写::元

  大写::元

  本次支付

  第次

  支付依据条款

  原计划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最晚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支付说明

  管理公司监理意见

  工程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工程主管副总意见

  公司总经理意见

  养老产业事业部意见

  集团总裁签审

  附件

  附件二:合同审批单

  合同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合同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合同总金额

  合同经办人

  (部门)

  合同附件

  联系电话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时间

  签字:年

  月

  日

  合同主谈人表述合同主要内容

  签字:年

  月

  日

  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养老产业事业部意见

  签字:年

  月

  日

  集团公司总裁签审

  签字:年

  月

  日

篇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通用5篇)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11.目的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

  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

  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二、群防群治制度:

  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4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

  1.1目的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确认。

篇八: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

  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

  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

  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篇九: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

  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制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4。合同管理制(责权平衡机制)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5。建设监理制

  (约束与协调机制)

  1988年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监理制度;《建筑法》也做了“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的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6。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政府监督管理制)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分工,负责对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地方和各专业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7。建设工程许可制(生产许可制)

  为了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设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工程开工实行许可,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8.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国于2003年11月24日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在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9。建设工程节能制(可持续发展)

  建筑相关能耗占全社会能耗46%,为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实行建设工程节能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审查时,应当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当定为不合格。

  10。竣工验收备案制(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2000年4月7日,建设部正式发布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或备案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或备案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篇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制度总那么

  为标准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推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工程工

  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加强合同管理及现场平安管理,协调好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关系,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制定工程管理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考核方法,具体制度如下: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序号

  目录

  制度名称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审批制度施工图纸阅审、设计交底及会审制度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工程材料代用审批管理制度工程签证单办理制度施工用水、电管理制度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施工测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施工进度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例会管理制度工程联系单办理制度工程进度款申报及审批制度工程竣工结算管理方法17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1.开工报告签发由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报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批,批准后由工程总监理

  工程师公布开工令。开工条件单位工程开工提供书面材料,由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资格证书复印件;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提供人员、机具情况,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施工图纸满足开工并经过会审;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情况,工程基线、标高复核情况。按工序或专业申请的开工申请报告,审核工序交接验收是否进行。3、开工申请报告由施工承包商在开工前提前3天送工程监理审核,总监理工

  程师审签后送工程管理部审签。4、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工程管理部、工程监理、总承包单位、施工承包

  商各存一份〕。5、开工报告考核承包商擅自开工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停工,假设上述行为对现场进度、质量、平安等造成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承包商10000-50000元,并赔偿现场损失。

  监理单位已审批承包商开工条件,下达开工令,但实际不具备开工条件,处分监理单位5000元,并通报批评责任人。已签署开工报告的单位工程,未按期开工,每延误一天考核承包商1000元,考核监理单位500元/天。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流程图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开工准备

  施工承包商

  施工承包商质保体系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完毕

  分包商资格证书复印件

  填写开工申请单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必须包含三级网监理单位整改审核开工条件

  络进度方案)

  监理师审定签署

  落实人员、机具到场情况

  不合格审核结果合格报工程工程部同意总监理师下达开工令

  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4材料、设备到场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上道工序是否验收合格、满足下道工序开工要

  求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情况,工程基线、标高复合情况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和审批制度总那么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的是否合理,影响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施工组织设计审签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承包商编制并内部批准后,送工程监理部和工程管理

  部审批。3.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措施〕

  承包商编制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措施〕,必须重点突出、简单易懂、可操作性强。作业指导书〔方案、措施〕,对施工中的危险点、影响职工平安健康的因素、影响环境的因素要提出预控措施。作业指导书的审批过程中,HSE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应签署意见。

  简单的单体工程,只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即施工方案〕,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内部批准后报工程管理部和工程监理备案。依据?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局部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平安专项施工方案。重大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措施〕,如深基坑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注、大型脚手架搭设、烟囱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承包商编制并经内部批准,由工程监理组织相关单位专题讨论通过,包括工程管理部在内的IPMT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批准实施;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符合专家论证的,应由施工承包商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5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重要施工方案审批流程退回

  施工承包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

  退回施工承包商组织内部审核施工承包商审核上报监理监理单位批准报工程管理部审批否通过与否是

  工程管理部〔含HSE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及分管领导审批

  否

  审批与否是施工承包商执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根本要求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工程设计转向现场施工的必需程序。设计人员要加

  大设计交底深度,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量。未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工程不得开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按设计主项分专业进行,在必要时,可按设计图纸的交付情况分段进行。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一般情况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可同步进行,在专业技术特殊时,可先进行设计交底,再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以会议形式进行,原那么上由业主/监理组织、主持。由IPMT/监理、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各自组织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

  施工承包商技术人员汇总问题,设计代表负责对图纸会审问题进行答复。IPMT/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方案和施工图纸到位情况,确

  定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时间,并提前通知有关单位。

  在图纸会审前,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技术人员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阅审。

  设计交底和会审工作先由设计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的介绍,并说明施

  工标准的选用及关键技术部位和要求,使施工人员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和技术要

  求。参加会议专业人员应提前熟悉设计图纸,认真审查、汇总预审提出的主要

  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组织单位。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形成会议纪要,由组织单位正式行文,参加单位共同

  会签,作为与设计文件同时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指导工程施工的依据。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的条件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在施工现场进行,设计单位必须派专业设计代表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程序〔流程见附图〕由设计人员介绍工艺布置、设计意图、与结构特点和工艺要求与有关考前须知。设计单位答疑〔监理单位负责将各参建方提出的问题汇总并与设计单位进行对接,以文件的形式发送的设计院〕。设计方明确给出解答意见。

  监理单位编写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后分发。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其他事宜图纸会审应作出详细的记录〔样式见附表2〕,会议纪要由监理部门完成该

  纪要会签后即被视为设计文件组成局部。对会审中出现的设计修改,重大问题那么应报IPMT管理批准后,由原设计单

  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修改意见实施。

  涉及设备制造商的工程工程施工图,由技术管理部通知设备制造厂家代表

  参加,与设计单位的代表一起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由工程监理保存原始记录备查,工程竣工后归档。

  图纸会审的重点内容设计采用的方案是否进行了优化。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与部颁的有关标准与标准。

  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预制构件、设备组件现场加工能力是否可以满足设计要求。

  各专业之间、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设备外形尺寸

  和根底尺寸,预留孔洞及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部位,管线之间相

  互关系等。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是否经过鉴定与评

  审,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给上有无困难。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各专业施工图是否有错、漏、碰、缺现象。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方便检修、维护作业需要。

  设计中是否有现行技术难以实现的内容。

  其他需要设计解决的问题。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图纸阅审记录单

  编号:

  图

  图

  确

  纸编

  号

  纸名

  称图纸

  认日

  期

  审阅、确认人员

  审阅、确认记录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图纸阅审、设计交底与会审流程图施工图意见统一与否

  是

  出阅审意见单

  形成会议纪要

  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要求

  IPMT管理、监理、施工各方提出图纸中的问题设计单位答疑

  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各方熟悉图纸,设计详细阅审,并提

  监理确认

  IPMT分发,交付使用11监理召集各方对提出问题研究、协商解决否

  一般问题由建重大问题报设单

  IPMT管理批准

  位、监理与设计商定

  否批准与否是设计单位进一步研究提出修改方案,按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进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单工程

  阶段

  序号

  IPMT管理部门:

  位

  施工承包商:

  设备制造厂:提出的问题

  工程监理单专业

  提出方

  :

  共页第页会审意见设计单位:1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提出的原因设计图纸有过失;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设计条件有变化;

  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对设计修改的正式批件;

  设计变更分类

  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那么,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平安运行、不涉

  及已审定的初步设计原那么。

  重大设计修改:涉及原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那么

  工艺系统与主要结构布置的修改,工程量的改变,进口设备范围的变化。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一般设计变更:

  属设计单位自身的设计修改,由设计人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并按规定审核、签字后,由IPMT技术管理部按规定分发监理和施工承包商。

  属施工承包商、设备制造厂、IPMT各职能管理部、监理提出

  的变更要求,经过逐级审批后,以工程联系单递交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意见。1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重大设计修改〔发生费用50万元以上〕应上报IPMT领导层批

  准前方可启动设计变更的程序。

  设计变更应按单位工程提出,并经技术管理部、监理、设计单

  位、会签,否那么不予核算工作量。各有关单位不能无故拒签。1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

  工程名称

  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变更原因或理由

  变更内容及执行情况:〔标明图纸编号〕修改单位

  会签单位

  15监理技术管理部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图1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流程图

  提出修改设计要求,并附签证后的变更单是退

  设计、IPMT、监理核签退

  回否

  核签与否是技术管理部审批

  是

  否

  批准与否是

  IPMT、监理执行施工承包商执行回16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图2由设备制造商、施工承包商提出的重大设计

  变更流程图

  设备制造厂、施工承包商以工程联系单提出变更要求。

  原因方案退

  承包商核签回

  否

  核签与否是设计单位提出变更通知单

  退建设单位批准否

  批准与否是

  监理执行

  承包商执行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图3由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流程图

  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变更要求,交IPMT技术管理部原因方案退

  设计单位核签回

  否

  核签与否是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

  退技术管理部批准

  回否

  批准与否是

  监理执行

  施工承包商执行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代用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代用原因

  因实际订货变化或施工条件有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完全符合。

  正式变更批件引起材料变更。

  技术改良和合理化建议引起材料变更。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施工图规格型号与现行的标准不符。

  2.工程材料代用的分类

  一般性材料代用:不涉及更改设计原那么,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

  机组平安经济运行,不增加或减少工程预算费用。

  重要性材料代用:不更改设计原那么,但对建筑工程结构强度、工

  艺系统运行有一定影响,对施工、安装工程量有局部增、减,涉及到

  工程预算费用的变化。

  特殊性材料的代用:引起主要建筑物的重大修改,主要工艺系统方案

  的变化,甚至涉及更改设计原那么,引起重大费用变化的。

  4.材料代用变更单签发

  4.1属设计原因发生的一般性材料代用,以及重要性工程材料代用,必须在保证本工程建

  (构)筑物平安性和工艺系统运行可靠性不降低

  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按其审批权限,通过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签发,并经设计单位、监理、施工承包商核实后,方可进行实施。

  承建各方因施工、订货等原因发生的一般性或重要性工程材料代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用,必须在保证本工程建(构)筑物平安性和工艺系统运行可靠性不降

  低的前提下,由提出方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核、会签并经工程监理、IPMT技术管理部签发后实施。

  特殊性材料代用,必须经IPMT管理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审批

  前方能实施。

  所有发生的工程材料代用,其记录性文件应由IPMT资料档案室

  进行存档和发放。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图1:

  由于设计和市场原因而引起

  的工程材料代用流程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材料代用原因方案监理意见

  退回否同意与否是设计单位签署意见

  技术管理部意见监理执行

  施工承包商执行2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表1工程材料代用申请单提出单位:

  编号: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图纸名称

  图纸编号

  原设计材料型

  拟使用材料型

  号

  号代用原因: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月

  日年

  监理意见

  月日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监:

  年

  设计单位意见:年月日建

  技术管理部

  日

  监

  理:日

  施工承包商:年

  月

  设

  年

  月

  单年

  月

  位

  22日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单办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明确标段施工图纸范围之外的工程量的结算手续。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现场临时调用的机械、设备、人员等。合同约定的需现场明确的技术措施费用。

  不属于施工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于现场发生的特殊问题,如隐蔽障碍物、地下水位与勘测设计资料不符、地下未可预见的设施等增加的签证。因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其它原因而发生的增加挖填土方或超运距签证。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停工、窝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序

  施工前详细核实工程量后由施工承包商填写工程签证单,同时应附预

  算书。工程签证单填好后由施工承包商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报工程管理

  部、控制管理部签认生效。工程签证单的统一编号存档。3、现场签证的考前须知:

  标段中包含的内容不得进行签证。

  凡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的形式出现。现场签证的内容要准确,数量要准确。

  现场签证要及时,坚决杜绝事后补签。现场签证的意见必须要建设单232、办理程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位的工程管理人员来签署。附图

  报施工监理审核退回否核签与否

  工程签证单办理流程详细核实工程量后由施工承包商填写签证单

  是报工程管理部、控制管理部现场核实退回否

  资料室

  IPMT管理统一编

  监理

  号归档

  审批签字

  施工开始24工程管理部、控制管理部负责人确认签字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施工电源的归口管理单位为工程管理部。

  现场布置共有3台800KW箱式变配电装置,由工程管理设专人负

  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低压侧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

  设备由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管理

  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工程管

  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低压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收费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分表之和与总表之差值,按用电比例分摊

  各施工承包商。

  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不得私自在表计上口接线。

  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施工电源进行统一调配。

  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校验。

  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时埋深要大于,穿越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25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

  志牌。

  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现场严禁架空线。

  地线

  施工现场的以下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

  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以下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吊车轨道;

  供暖管道;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局部接零,一局部接地。

  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

  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严禁导线钢结构上缠线。26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使用行灯照明电压应在36V以下,在金属容器内、井坑

  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

  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配电室

  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

  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考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现场施工用电设施,违者必须承当全部修复费用,并同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私自停送电、私接电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分责任单位3000元,假设影响了正常施工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处分责任单5000-10000元。由于违章作业或疏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处分责

  任单位10000-50000元。

  未按要求进行接地保护、未设置满足要求的空气开关或熔断器、未按要求装设电度表的,处分责任单位1000-3000元。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表施工用电申请表20年

  申请用电单位申请用电量〔KW〕申请接入位置安装位置申请用电时间

  年

  200申请用电性质安装变压器型号安装电表型号月日至20单位用电管理员

  月

  日年

  月日

  :

  申请单位负责人

  签字:

  :

  申请理由〔附用电线路简图〕:批复意见工程管理部

  年

  回一份,工程管理部、资料室各存一份。注签字:月日年

  月

  日1.此申请一式叁份,批准后返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

  1.施工用水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工程管理部为用户提供水源并负责管理。

  施工承包商必须在水源接口处安装水表,抄表的读数由施工承包

  商签字确认;收费方法按水表收费,收费标准具体下发通知。

  水表后的用水设施由各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

  2.使用要求

  各施工承包商用水办理书面申请,经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在指定的接水口位置取水。

  用水方按时缴纳水费,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用水方应设专人负责水源管理工作。

  用水方应确保水管、截门不得泄漏;供水系统处理缺陷需停水时,必须办理书面停水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有穿管保护,水管道应埋设在米以下。

  冬季对水管线、截门应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施工承包商安装的水表按规定应定期校验。“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有泄漏比拟严重的水管线应立即消缺,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于经济处分。

  3.施工现场用水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罚款1000元

  辖区内水管线泄漏没有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未经工程管理部批准而私自接水者;不服从IPMT管理、监理管理者。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表施工用水申请表

  2年

  月

  日用水申请单位

  用水申请水量

  接管坐标位置

  安装水表位置

  申请用水时间

  单位用水管理

  :

  员

  申请单位负责

  :

  人

  用水申请性

  质

  申请接管管

  mΦm

  A;B

  径

  安装水表型座标处

  号

  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

  签字:

  签字:

  用水申请理由〔附用水管线简图〕:批复意见工程管理部

  年月日

  年月日1.此申请一式叁份,批准后返回一份,工程管理部、资料室各存一份。注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总平面要求、罚那么:

  施工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

  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当工程工程的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工程监理和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实施。

  施工承包商在其所给定的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时,包括临建

  位置、外形、层高、建筑标准及道路、管线等内容必须专项报请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才可施工。

  施工承包商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承包商的实际需要,工程管

  理部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施工承包商占用的临时场地使用前进行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完工后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样。

  施工承包商应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平安、防火、道路

  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弃到指定的地点,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施工承包商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调配,3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承包商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方。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运到工程管理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

  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路面的地段时,应事先征得监理单位和工程

  管理部同意,同时将开挖的位置、范围、开挖时间、完工时间书面上报监理单位,经批准前方可施工。

  因施工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路面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报工程监理审核。

  因施工需要临时阻断通行,应书面上报工程管理部,并且要设立路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损坏路基和路面,除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识,由该区域内主施工承包商设置

  醒目标识,并应予保护,如发现永久测量标识损坏,由责任单位原样回复,并进行处分款。

  施工承包商对所承当的工程工程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

  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设施在限时内撤除有关施工承包商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

  工程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施工总平面,施工承包商对有关施工场地

  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管线布置、平安、防火、排水、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工程管理部做好施工总平面的管理。对违反总平面管理规定的施工承32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包商,监理进行经济处分。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装置区控制点由工程管理部现场交底,并附文字依据。

  工程测量管理施工承包商必须配备专人进行测量工作;所用仪器仪表必须符

  合标准、规程的要求;根据工程性质,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建筑物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保护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保护

  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设置沉降观测点,并设置统一的保护装置,并且沉降观测点和保护装置不得连为一体;禁止在沉降观测点上方米的范围内设置任何设备和设施;禁止任何形式的对沉降观测点的碰撞、挤压,不得在其上连接任何物体;沉降观测点的保护实行区域性保护,本区域的施工承包商是责任单位;对无意损坏和成心破坏方格网桩、基线网桩、沉降观测点的行为,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进行经济惩罚。、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必须由有资质测量工程师进行观测;所用仪器仪表必须符合沉降观测的要求;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按有关规程、标准进行分阶段观测;按设计设置的沉降观测点位,必须每个都观测,不得遗漏;按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网,其精度要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按阶段分别向监理提供阶段性成果,按标准要求观测完毕后,向IPMT管理提供完整的成果资料。.考核损坏厂区坐标及标高控制点、建筑或设施沉降观测点,影响了重3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要测量结果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的范围.现场的设备和材料、建成的土建设施、保温的管道。〔包括已刷油

  漆的管道〕、安装就位设备等。成品保护的责任到货设备移交给施工承包商的,接收单位负责设备保管、维护,任何形式的遗失、损坏〔产品质量问题除外〕、污染等均由接收单位负那么。对于任何成品损坏,由造成成品损坏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恢复并负责赔偿处理。成品保护的措施对于厂区坐标方格网及标高基准点和控制点、建筑或设施沉降观测点必须做永久性防护措施,并悬挂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对其进行撤除、移动或进行其它有损测量结果的作业。厂房内成品地面、墙面禁止直接放置、悬挂、依靠任何设备、工器具、材料等。假设必须放置,需事先做好衬胶垫、垫木方、做临时支架等保护措施。成品地面和楼梯上禁止拖拉设备、氧气瓶、电焊机以及其它任何工器具和材料。楼梯扶手和平台护栏上禁止栓系手动葫芦或和起吊有关的任何绳索。禁止在门窗、孔洞盖板、爬梯、布道上进行任何非设计以外的作业,禁止将上述设施挪做他用。任何液态材料〔粘结剂、油品、油漆等〕的施工需充分考虑对相邻地3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面、墙面、设备、管道等成品设施的污染,必须做好铺垫、覆盖、隔挡胶垫〔或塑料布〕等措施,并确保措施切实有效。上述液态材料的运输和现场放置也必须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洒漏。任何能够引起扬尘的作业必须充分考虑对周围电子设备的影响,必须事先对电子设备进行密封隔尘处理。禁止在设备或建筑结构〔钢梁〕上进行任何设计以外的焊接、钻孔、切削、吊装等作业。如果必须要进行的工作,要经过有关单位批准前方可施工。禁止在成品设备或管道上搭设脚手架、跳板等临时设施,防止使其承受额外的应力。锅炉、热力管道及设备的保温设施上禁止踩踏或私自撤除。地下管道、管沟、电缆沟等设施上行走大型机械或临时放置大型设备,必须做好铺钢板、架钢梁或其它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该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全厂电气、热控设备〔含盘、台、箱、柜及其它设备〕上禁止踩踏、搭设脚手架或放置施工材料和工器具。禁止私自撤除设备标识牌、建筑标识牌、现场平安警告标志、防火设施、疏散指示、路标、以及用于警告和宣传的设施。损坏成品的处分损坏厂区坐标及标高控制点、建筑或设施沉降观测点、热力系统膨胀测量点等重要设施,处以2000-5000元罚款。

  损坏成品能够修复,责任单位能够积极主动恢复成品原状〔成品性能

  和品质没有降低〕,同时对工程进度和平安没有造成影响的,免于考核。

  禁止设备上站人、设备上搭设临时设施、成品楼梯和地面上违章作业、35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私自撤除各种标识牌等违规行为,假设造成了成品损坏那么勒令修复、大型设备安装严禁在建筑结构上开孔作为起重作业,赔偿,同时罚款1000-5000元。

  私自开孔作业造成重大平安事故的,处以重罚。

  一般性成品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不到原样的,勒令其更换设备或返工重做,同时罚款5000-10000元。

  重大成品损坏不能修复的,勒令其更换设备或返工重做,同时罚款10000-50000元。36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考核的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金鹰能源科技30万吨合成氨项

  目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设备厂家等。

  施工进度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控制管理部。

  2、施工进度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本工程一级进度方案及工程里程碑〔网络图〕由控制管理部制定、IPMT

  领导小组审核、发布。

  本工程二级网络进度方案〔网络图〕由控制管理部制定。

  本工程三级网络方案〔网络图〕由施工承包商制定,并随单位工程开

  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

  监理单位要对各级进度方案进行管理和检查,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与

  进度方案进行比照分析,并做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工程例会中汇报分析

  结果。

  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IPMT下发的网络方案,组织人力、机具,安排施工。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职责

  质量管理部对本工程各工号、各专业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

  验收。

  质量管理部对本工程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各专业主管及专工是

  IPMT管理本专业质量工作责任人。

  监理对本工程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本专

  业质量工作责任人。

  质量管理部、监理有权依照本管理制度对各施工承包商质量工作

  进行检查、验收及考核。

  2.考核条款

  凡拒绝质监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

  对该单位罚款或通报。

  接受检查单位接到质量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

  整改工程的单位每项罚款2000元,直至停工整改。

  须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员〔包括监理单位和其它承建单位〕,无证

  上岗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未按隐蔽验收程序办理隐蔽验收,而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承包

  商,返工后再重新办理验收。

  当建设工程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如砼工程跑模严重、较大面积

  的蜂窝、严重漏筋等建筑通病〕对承建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并对监理处分1000元。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

  照合格签字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未经IPMT工程管理部同意,监理不得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违

  反本条款对监理依据合同进行处分。

  在检查中发现较大质量问题,整改又不积极的单位;责令停工整

  改,直至清退出厂。

  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和焊接检验人员无证上岗,每

  人次罚款200元。

  IPMT管理各职能部门进行抽查中发现用于工程现场的原料、构件、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将分别对接受单位、监理处以1000~

  3000元的罚款。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例会管理制度

  工程例会

  工程管理部每周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工程例会。参加会议的人员:

  IPMT各职能部门主管、专业工程师;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工程经理、总工程师;设计代表;设备厂家;

  工程例会内容:

  各承建单位汇报上周完成情况,提出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问

  题;监理单位通报进度、质量、平安状况,并提出监理意见。IPMT

  职能部门安排近期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专题会议

  由监理公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区域性、专业性的工程

  问题。专题会议由监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并统一发放执行。

  监理单位负责对纪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视工程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

  业会,解决本专业需要协调的各类问题。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办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的适用范围

  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必须行文外,各单位之间在以下工程活

  动中,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

  工程管理部、监理就现场总平面、道路、水源、电源、通讯等方面的安排以及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需通知各参建单位。

  工程进度协调中,催促有关方迅速作出回应和安排落实的问题。施工承包商提请工程管理部向有关部门或外部单位联系的有关问题以及工程协调的其它问题。

  设备制造商驻地代表与各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工程问题。

  需要协作单位配合解决的其它问题。

  工程联系单的签发

  工程联系单由发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发。4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

  签发单位:主送:

  抄送:

  工程名称:事由:

  批

  准:年

  程

  联

  系

  单编号:月

  日经办人:年

  月

  日工程管理部:

  回复意(相关单位):见批准:年

  月

  备注:42监理单位;批准:

  :年年月日

  年月日

  月

  日

  经办人:

  年月日

  经办人:

  年月日

  日经办人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制度

  1.每月20日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各承建单位、监理、IPMT工程部及各职能部室进行工程实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形象进度、施工质量、平安文明施工等,形成验收纪要,作为工程月度工程款支付依据;2.各施工承包商依据形象进度验收纪要编制工程施工预算,报监理单位、IPMT各职能部室审定,将审定的工程进度款编制资料签字确

  认,由控制部编制汇总文件后,附签字付款表格,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汇总的报表资料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

  总经理签署支付证书后,财务作为工程支付依据支付工程进度款;

  每月25日前将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汇总资料报财务,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

  施工承包商编报的下月工程进度方案〔形象进度方案、资金方案〕一并上报。附图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4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承建单位依据验收完成实体工程量编制月工程进度预算立即

  回

  复

  送控制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经理签发支付证书财务支付

  一般问题重大问题

  报常务副

  得到批准或

  经理协调

  解决后立即回复意见

  财务管理部生并履行支付程序

  统计汇总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总监签发4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定义: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各方参加竣工验收,确认合同内容完成、质量合格后,才能进行竣工结算。

  施工承包商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现场签证等工程结算资料,一式四份。

  监理公司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将竣工资料分发到IPMT管理各职能部室,各职能部室审核后交财务管理部,工程结算工作由财务管理部组织进行。

  1.

  工程结算以IPMT管理委托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工程价款为最终结算价款。45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附图

  工程竣工结算流程工程已验收、竣工资料已交接施工承包商报竣工结算资料回

  复

  监理单位审核报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会同有关职能部室审核,财务管理部组织结

  一般问题重大问题

  报IPMT常得到批准或务副总经解决后立即理协调回复意见

  审计事务所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竣工后资料室归档修改工程:1、作业指导书编制和审批制度即46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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