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禁捕承诺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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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禁捕承诺书10篇

2023-08-08 11:45: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禁渔禁捕承诺书

  

  禁渔和电捕鱼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

  为稳固去年以来开展的禁渔和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依据舒禁渔(20XX)3号关于印发《县20XX年禁渔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订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仍然对我镇境内杭埠河、杭北干渠水域全面实施禁渔,严肃打击电、毒、炸鱼和利用地笼、迷魂阵、拦河缯捕鱼等违法行为,严肃打击制造、销售、修理电捕鱼器等行为,严肃打击在禁渔期和禁渔区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20XX年禁渔和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管理工作领导组,详细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负责推动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专项管理时间为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12月底。

  (一)宣传发动(3月20日—3月31日)

  利用播送、电视、网络、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制作标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电鱼活动危害及法律责任,争取社会各级对专项管理工作的支持。以案说法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营造打击管理工作良好气氛。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

  对持有电捕鱼器、违规渔(网)具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摸底登记。对摸排的持有电捕鱼器、违法渔(网)具的要组织执法人员上门收缴,并与其签订《停止违法捕鱼行为承诺书》。对电鱼活动多发频发的重点水域,渔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必要时实行蹲守检查等方法,去除顽疾。发现涉嫌犯罪及涉黑涉恶线索按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底)

  不断总结专项管理工作经验,稳固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篇二:禁渔禁捕承诺书

  

  禁渔承诺书

  第一篇:禁渔承诺书

  机动渔船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是

  县

  镇人,我特向渔政站作如下承诺(一式三份):

  一、渔船方面:做到船体、动力和船舵常看常保,一发现存有不适航,坚决停航、停行。船上配备尾灯1盏,救生设备2套。船主须主动向渔政船检部门申请渔船检验。渔船主持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职务船员驾驶证上岗。

  二、渔船航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和水上安全管理条例,做到:

  1、渔船航行时必须经穿好救生衣,不穿拖鞋工作。

  2、经常暸望,锚泊时加强值班,值班人员不擅离岗位。

  3、有大风大浪大水情况下,停航停产。

  4、捕捞渔船不载货载客营运,不从事与捕捞渔业生产无关的行业。

  三、渔业生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以及渔业规章条例,做到:

  1、不刻意捕捉胭脂鱼、鳗鲡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无意捕获的立即放生,受伤的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渔政部门报告。

  2、遵守湘江干流禁渔期(4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规定,参与湘江鱼类资源养护。

  3、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不使用电鱼、毒鱼、炸鱼方式进行捕捞。

  以上承诺,本人坚守。若失信,本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2013年

  月

  日

  当事人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摘报:

  根据《湖南省渔船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渔船从事营运性载客的,对违章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非法捕鱼的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捕捞

  许可证。篇二:家乡的水

  家乡的水——新安江

  作者:水利水电二班

  洪艳艳

  【摘要】这篇论文向大家介绍了新安江的人文历史,简要描述了新安江畔的徽州文明,更重要的是介绍了建立在新安江上的新安江水电站的基本情况,以及关于新安江综合利用开发的前景。

  【关键词】新安江

  人文历史

  山水画廊

  新安江水电站

  环境保护河道保护

  【正文】

  “清溪清我心,水色异诸水,借问新安江,见底何如此,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李白《清溪

  行》

  当年的李白,行至新安江,在游览之后不禁抒发如此的感慨,如今的我,在新安江畔生活了十八年后,在远离家乡,远离家乡的奇山异水后,不禁怀念起那哺育了我十八年的新安江,也更愿意向更多的人讲述我家乡的水。

  我来自黄山脚下的一个文明古城:歙县。而美丽的新安江就皎洁地穿流过我的城,新安江发源于安徽徽州,经浙江淳安县,流至建德市;江水再往东流,经桐庐,流入富阳市境,曰富春江;再往东,到了萧山区的闻家堰,称钱塘江。新安江主体位于徽州境内,属钱塘江水系,居钱塘流域的上游。西、北以黄山山脉与长江水系为邻,东南以天目山脉

  和白际山脉与浙江、江西两省接壤,白际山以啸天龙高程最高,为1395米。区域面积6500平方公里,纯属山区,山脉之间,诸峰对峙,形成许多大小不一的山间盆地和谷地,如黟县、休宁、屯溪、歙县、绩溪盆地,以休宁、屯溪、歙县盆地为最大,一般在50~70平方公里范围。新安江以率水为正源,从源头起流经祁门、屯溪、歙县,至徽、浙界街口,注入新安江水库,出库后汇入钱塘江,徽州境江道长242公里。两岸支流众多,具山区河流特征,源短、坡陡、流急,各河集水面积除横江、练江大于1000平方公里外,其余均在100~

  500平方公里范围,左岸有横江、练江、棉溪、昌源、大洲源等;右岸有小源河、新岭水、兰水、汊河水、琅河、桂溪、贤源河、街源河等。

  新安江有着丰富而悠久的人文历史,一方面,新安江沿岸自古至今优美的风景吸引了无数文人墨客前来观光游览,并且在山水之间留下了千古名句。除了前面提到的李白,更有南宋学者沈约以《新安江水至清见底》为题,赋诗纪胜:“洞澈随深浅,皎镜无冬春。千仞写乔树,百丈见游鳞。”还有一位不知名的文人更把它刻画得温媚无比,秀色可餐:“皱底玻璃还解动,莹然绿却消醒。泉从山谷无泥气,玉漱花汀作佩声。”新安江之水,不论深浅,都清澈见底;也不管春夏秋冬,都皎洁如镜。这是新安江的一大特色。另一方面,新安江向有“奇山异水,天下独绝”之称,今有“清凉世界”的美誉,是一条闻名中外的“唐诗之路”。因得益于千岛湖的形成,新安江水常年保持在12-17摄氏度的恒温,形成“冬暖夏凉”的独特小气候,而在炎炎夏日之中,新安江就象一只巨大的“冰箱”一般,晶莹冰凉,颇有奇趣。新安江就是一条山江河流,它像一条闪闪发亮的银练,穿行于锦峰秀岭、山乡古建筑之间。两岸绵延数百里,翠岗重叠,郁郁葱葱;千仞石壁,临江卓立;百丈飞瀑,向谷空悬;江流澄碧,水色如镜;风光绮丽,娇柔妩媚。新安江沿岸弥漫着浓厚的徽州气息,新安江流域形成的民俗风情源远流长,成为民俗旅游的宝贵资源。沿江而游,可以欣赏到一座座白墙青瓦马头墙的村落,掩映在绿荫之中。小桥、凉亭和参天大树,浑然一体,自成一景;青石路、木板门、杂式铺面依稀可见,古风犹存。游人可到民家作客,领略一番纯朴的田园生活。而新安江山水画卷就是从我所在的县城开始的。在新安江畔,家乡人民更建造了新安江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这也是新安江吸引我的一大原因。1960年,在淳安与建德交界的铜官峡谷建立拦河大坝

  新安江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等效益。水库坝高105米,长462米;水库长约150公里,最宽处达10余公里;在正常水位情况下,面积约580平方公里,比杭州西湖大104倍,蓄水量可达178亿立方,比西湖大3000多倍。总装机容量66.25万千瓦,年

  发电量18.6亿千瓦时。半地下厂房共安装9台机组,其中7.25万千瓦机组5台,7.5万千瓦机组4台。它是中国自行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水库总库容220亿立方米,采用混凝土宽缝重力坝,最大坝高达105米。电站控制流域面积约1.05万平方千米,设计灌溉面积7.6万公顷。通过水库调节,除保证下游电站出力外,还可减轻下游建德、桐庐、富阳等城镇和2.01万公顷农田的洪水灾害。坝址以上,水域辽阔,长约150千米,最宽处达10余千米,在面积580平方千米的水域中,有近1600个大小不等的岛屿,星罗棋布,故亦有千岛湖之称。这座大型水库,不但气魄雄伟,而且景色壮观秀丽。水库内岛屿星罗棋布,常见的岛屿有398个,还有数百个小岛随着库水的涨落而时浮时沉,因此人们称它为“千岛湖”。1959年,周恩来同志为新安江水电站题词:为我国第一座自己设计和自行改造的大型水力发电站的胜利建设而欢呼。近年来,新安江水电站不停发展创新,新安江水电厂所属多种经营企业从1979年兴办,通过26年不懈努力,已初步形成了集水工建筑工程、水电站运行管理、电力安装检修、水电备品配件、消防产品、房地产、商贸、旅游为一体的多行业经济实体。新安江的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做地很好,一方面,近年来黄山市安排总投资近50亿元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工程56个,目前已完成投资7亿元,并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验

  收。位于休宁县境内的新安江源头,日前开始全面禁渔,严禁采取拖网、电击、爆破、投药等手段捕杀野生水生动物。源头流域乡镇政府已与近千户村民签订了禁渔和杜绝破坏生态等现象的责任承诺书。由当地村民组成的联防巡护组,将对流域大小河流日夜巡护,保护新安江源头“活水”。同时黄山市新安江两岸已建农村垃圾焚烧炉81个、垃圾填埋场52个、垃圾中转站109座、垃圾收集房66座、垃圾收集池3431个,组建起近千人的农村环卫专业队伍,建立了农村垃圾“农户集中、村组收集、乡镇处理”的无害化集中处理模式,初步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和处置的网络。另一方面,新安江成为了中国首个跨省水环境补偿试点。我所在的县城原本较为落后,多年来为了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又以牺牲自身发展为代价,延缓了工业化、城镇

  化进程。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今年1月份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为了保护新安江,黄山市舍弃40多个投资额达40多亿元的污染企业入驻,彻底关闭了造纸、印刷、纤维板、水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建立了循环工业园区。

  如今,新安江综合开发已成为新安江开发工作的重点,新安江综合开发又称湖边水利开发。项目恢复新安江屯溪段的水上通道,重现徽州极盛时期“屯浦归帆”时的历史画面。此项目既为旅游开发,又是一大水利工程,建成之后不仅连通了黄山市区至花山景区的水陆旅游交通,更是使得黄山市篇三:舟山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7月19日

  第10期

  舟山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7月19日

  目

  录?定海区以党建工作标准化认证为载体助推“两新”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普陀区采取“1+1”形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岱山县推行城乡统筹基层党建“n+1”模式助推创先争优活动

  嵊泗县在渔农村党员中广泛开展分类自选公开承诺活动

  定海区以党建工作标准化认证为载体

  助推“两新”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为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起、推得开”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群,定海区以深入开展“定海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推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认证,促进“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动态覆盖和规范运行。通过实施标准化认证,力争到2012年实现“131”培育目标,即“规范达标100家,创优提升30家,精品示范10家”。

  一、分项定标,科学设置认证内容。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方面要求,按照“两新”组织特点,从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阵地建设、发展业绩、特色项目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分别制定相应认证标准。制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认证评分细则,设定总分值100分,按照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分等定标、分项量化,合理设定分值,细化赋分要点。对于党组织在实施员工关爱、引领企业(组织)文化、履行社会责任、规范阵地台帐、推动和谐发

  展、促进培育人才等方面作用,加大分值权重,引导“两新”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有效作用。

  二、分层认证,合理安排认证程序。凡是组织关系隶属定海区的所有“两新”组织党组织均参加认证,认证工作本着科学、务实、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铺

  开的办法,建立分层认证机制。一是对标申报,各“两新”党组织对照认证细则指标,进行自查分析,明确本单位标准化认证工作的重点、难点,找准定位、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拟定措施进行查漏补缺,得出自评得分,确定申报等级,上报所属上级党组织;二是认证验收,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单位党组织根据“两新”组织党组织申报的情况,对照标准化认证评分细则,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察看现场等方式组织验收打分,将认证结果上报区委“两新”工委。区委“两新”工委牵头组成考核组,在每年的5月至6月对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定最终得分和评定等级;三是结果认定,认证结果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优秀”党组织,得分在70—89分的确定为“达标”党组织,得分在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达标”党组织。

  三、分类管理,强化认证结果运用。根据认证结果,在“优秀”党组织中评选命名一批区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纳入“定海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确定为“达标”的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区属有关单位党组织命名为党建工作达标单位。确定为“不达标”的党组织,所属上级党组织要下达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督促进行整改。认证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备案,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列入中小企业扶持对象;对支持党建工作的业主和尽心尽责带领

  党员发挥作用的党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好”党组织等评选必须从“优秀”党组织中推荐。普陀区采取“1+1”形式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优化设置+强化功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一是优化

  组织设置强功能。通过联合组建、行业统建等形式,科学合理地组建区域性党组织,针对文化体育类团体不断增多的实际,结合“乡土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建立文体类区域性党组织;统筹推进楼宇内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在融信财富大楼等商业楼宇组建党总支部和党员服务工作站;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已梳理出了56家具备建党条件的“两新”组织,并制定了党组织组建计划书,逐步推进党组织设臵工作。二是党建工作联谊强功能。建立了普陀区首家基层党建工作联谊会,探索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基层党组织间以党建联谊的形式,相互之间开展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联系服务工作,实现党建资源共建共享。三是城乡结对共建强功能。全面启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组织50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党组织与50家渔农村社区(村)党组织开展党建结对共建工作,通过组织共建、党员共管、发展共促、困难共

  帮、资源共享等途径,推动城市党建优势资源向渔农村辐射,增强渔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服务功能。

  二、“教育管理+平台搭建”,着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一是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实施基层党员干部大规模轮训计划,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全区4000多名渔农村基层党组织专职干部、党员骨干、村民代表等到区委党校接受集中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学习考察、交流互动等形式,有效提高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整体素质。二是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在强化党员服务中心功能的同时,把党员服务中心“四室一栏一窗口”的功能数字化、网络化,探索设立“网上党员服务中心”,在网上党员服务中心中设臵党员学习室、党员创先争优岗、党员服务站、党员沙龙、党员金点子等模块,为党员更加高效快捷地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学习教育、反映利益诉求、参与服务群众工作等搭建网上平台。同时,设臵后台计分功能,对党员参与各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积分量化,为科学评价党员具体表现提供的依据。三是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强化党员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的核心主体作用,在城市社区全面启动在职党员“双角色双争优”管理活动,引导广大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联系服务居民工作,要求每名

  在职党员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好事、参加社区组织的联系服务群众活动1—2次;在渔农村社区启动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通过无职党员认领岗位、履职践诺的形式,采取积分量化的手段,发挥渔农村无职党员在基篇四:2011年威海市和谐渔业建设行动报告

  2011年威海市和谐渔业建设行动报告

  2011年,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紧紧围绕“和谐渔业”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渔业生产、涉外渔业和水产品质量“三个安全”管理,积极争取和保障各项强渔惠渔政策落实到位,有力地维护了产业安全、行业稳定和渔区和谐,为现代渔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着力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以宣传促教育、以培训提素质、以案例敲警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当前渔民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以及大量缺乏经验的内陆劳动力涌入渔业行业且流动频繁等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开展“双基深化年”和“安全生产月”以及伏季休渔期等有利时机,举办各类渔业安全学习培训班26期,培训船东、船长和船员15000人次。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安全重于泰山

  生命高于一切——致全市渔船船东船长和渔民的一封公开信》,号召渔民、船东遵纪守法,照章作业。编印、发放《冬季渔业安全生产须知》、《船舶雾航安全温馨提示》、《渔船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等安全常识3万份,增强了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预防能力,提高了渔、船民的安全基本技能。

  (二)精心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针对不同季节渔船的生产作业特点和安全生产隐患,深入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排查和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一是组织力量每月深入到渔区、渔村、渔港、渔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消除各种

  不安全因素。一年来,共查处违规案件1094起,检查渔业生产单位510个,查处隐患34处。二是分别于4月15日至6月30日、8月15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了以渔船预防碰撞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渔港码头1528处次、检查渔船6897艘次,配备安全设备1932台(件)。三是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等方式,先后对各市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和荣成市安全工作综合情况进行了四次督导检查,及时查找安全隐患,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三)加快推进渔船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渔船安装各类信息设备,渔业安全生产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止2011年底,全市60马力以下渔船配备cdma通讯定位系统6475部,60马力以上渔船配备ais防碰撞终端设备2725台,捕捞渔船配备rfid射频识别终端5166台,基本达到全覆盖;强制所有赴韩朝作业渔船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并要求航行作业期间全程开通。在全市推广荣成市的做法,在3200多艘60马力以上渔船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目前安装比例达到37%,其中荣成超过50%。

  (四)加快完善渔业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反复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制订了《渔业安全登船检查制度》、《渔业安全管理约谈制度》、《渔业安全事故暨涉外渔业事件跟踪督办制度》、《黑名单渔船认定与管理办法》、《渔船安全生产考核计分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增强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与海事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双方签订的《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协议》、逐步完善以专业救助船为主体,以渔政执法船为骨干,以大马力渔船为补充,覆盖全市沿海的渔业应急救援体系。目前,全市首批363艘大马力渔船作为应急救援志愿船已列入全省海上救援力量。加强预警预报,在全市建立渔业安全信息平台80多个,及时将各类风险信息发送到渔民手中,指导渔民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全年共发送各类预警信息179期,其中转发省渔安委重要天气、海上风险预警信息62期,转发省政府及气象、海事、海洋等部门预警信息55期,转发市政府及气象、海事等部门预警信息40期,发送重要天气、海上风险预警信息22期。在预警信息中,重要天气预警信息82期,其中蓝色55期、黄色20期、橙色7期,预警状态持续200天。接收各类海上救援指令和信息110多起,出动救援船只120多艘次,救助渔民群众140多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00多万元。

  (六)积极做好台风应急处置。6月24-26日和8月6-8日,我市先后遭受了“米雷”和“梅花”袭击。接预警后,全市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下发了紧急通知,加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布预警信息200余份,下发和转发各类防范紧急通知30份,受众达17多万人次。迅速组织力量对全市渔船停港避风情况进行排查,逐条落实停泊和作业位臵,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两次台风期间,共成立组织安全督导检查组50多个,对全市渔港、码头进行巡查,核查落实渔船16000多艘次,应急处臵渔业险情67起,劝离渔船民220多人,组织应急救援行动12次,救援渔船9艘,救援渔民12人。

  (七)大力发展渔业互助保险。会同财政部门,对渔业互保进行补贴,发放补贴资金98.6万元,提高了渔民投保的积极性。2011年,全市参保渔船3285艘,参保渔民25566人,保费收入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7亿元,占全省50%以上。

  二、狠抓涉外渔业管理,坚决遏制涉外违规事件发生

  坚持把加强涉外渔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涉外渔船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涉外违规事件的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涉韩渔船管理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文件,多次召开涉外渔业管理紧急会议,与外办、边防等部门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韩渔船管理督查活动,建立了渔业、边防、海警联合执法机制。在全省率先与渔船签订涉朝韩敏感水域作业承诺书,对全市3200多艘60马力以上渔船实施包保责任制,市、县、镇、村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人,建立包保责任档案,把包保责任落实到每一艘

  渔船船东、船长,确保不漏一船、一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短信警示、组织座谈会、上船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涉外渔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讲清当前涉外渔业管理形势以及非法越界捕捞的危害性和后果,教育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全市所有渔船中推行了签订《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承诺书》,在赴朝作业渔船中推行签订《赴朝鲜东部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承诺书》制度,要求船东(船长)承诺遵规守纪、依法作业,确保安全,确保不发生涉外渔业事件。11月7日,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越界捕捞行为的通告》,在《威海日报》全文刊登,在电视台进行滚动播出,联合公安边防支队、海警支队深入渔港、渔村开展宣传,张贴《通告》、发放《通告》宣传单近7000份。

  (三)强化监管措施。一是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渔政、边防、海警等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调度执法力量,开展海陆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苗头。对检查发现的“三无”渔船,一律扣押。二是加强海上管控。在敏感时期,通知在朝韩交界水域我方一侧作业的所有渔船撤离,并在东经123°50构筑海上防线(在北方水域,124度线以东为朝韩敏感水域),禁止渔船越过此道防线。为防止赴朝鲜作业的渔船进入朝韩敏感海域,组织执法船护送渔船出港。在赴朝作业渔船出现进入日、俄水域作业的事件后,根据渔场资源不佳的情况,为防止出现规模性违规,迅速将赴朝渔船召回国内。三是加强外省籍渔船管理。制定了《威海市外省籍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办法》,与边防、海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外省籍跨界定臵作业专项行动,先后10多次对禁渔区线内侧海域作业渔船和外省停港渔船特别是“三无”渔船进行大规模联合检查,共检查内码头29个,检查渔船798艘,查处违规渔船18艘。(四)落实处罚措施。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外违规渔船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在全省率先实施渔船计分管理,将遵守涉外渔业规定的情况与涉外入渔资格、燃油补贴等直接挂钩,并对违规渔船船东进行强制培训。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对在韩国专属经济区套号作业的鲁荣水23号渔船进行了公开拍卖,对违规进入朝韩敏感水域作业

  的鲁荣渔2277、鲁威渔0571/0572等3艘渔船吊销了捕捞许可证,对冒充我市渔篇五:水利法律法规知识

  水利法律法规知识

  1、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什么制度?

  答: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2、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什么管理体制?

  答: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3、水事纠纷如何解决?

  答: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2)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3)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5、拒不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拒不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6、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的方针政策是什么?

  答: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7、禁止在多少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答: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8、什么是防洪规划?

  答: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防洪规划。

  9、什么是防洪区?

  答: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10、防汛抗洪工作的领导机制是什么?

  答: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1、如何取得渔业资源捕捞许可证?

  答:(1)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3)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春季禁渔期的期限?

  答:每年2月1日—4月30日。

  13、哪些方法捕鱼是违法的?

  答: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14、河道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答: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15、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哪些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答:(1)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2)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16、如何处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

  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

  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17、哪些情况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

  答:(1)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的;

  (2)为农业灌溉少量取水的;

  (3)用人力、畜力或者其他方法少量取水的。

  18、哪些情况取水免于申请取水许可证?

  答:(1)为农业抗旱应急必须取水的;

  (2)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取水的;

  (3)为防御和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必须取水的。

  19、申请取水许可应提交哪些文件?

  答:(1)取水许可申请书;(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3)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20、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的活动有哪些?

  答:(1)爆破、建窑、埋坟、打井、开矿;

  (2)在坝、渠堤上建筑、种植、铲草或从事集市贸易;

  (3)倾倒垃圾、废渣、尾矿,堆放杂物或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4)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污水;

  (5)违法砍伐水利工程绿化、防护林木;

  (6)炸鱼、毒鱼。

  第二篇:2012禁渔通告

  关于全县江河春季禁渔的通告

  歙农办字〔2012〕46号

  广大渔民:

  为保护我县渔业资源,促进江河渔类自然繁殖、增殖,保护生态平衡,达到渔业资源可持续性利用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春季禁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我县所辖新安江及各小河流域的禁渔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20日(练江渔梁坝至万年桥、古关桥段水域按规定常年禁渔)。

  二、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捕捞。

  三、禁渔期间各沿江市场、县各农贸市场只允许销售塘、库、网箱饲养的商品鱼。商贩从外地调入鲜鱼到我县市场销售,须凭调出地渔业主管部门证明并到我县渔政管理部门登记,否则按违法捕捞处理。

  四、开禁前,从事渔业捕捞的专、副业渔民必须到县渔政管理部门办理申领、年审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证书等证照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渔业管理规费。从事水产品贩运经营者须到县渔政管理部门登记办理有关贩运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五、禁渔期间,已经办理捕捞证的鱼鹰捕捞户可在坑口乡以上水域内定时放食,时间为每晚十时至十一时。严禁利用放食名义进行捕捞,严禁在坑口乡以下及练江渔梁坝以上水域放食。

  六、开禁后,从事渔业捕捞者,凭渔政、渔船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的四证一照、并在捕捞许可证上规定的水域内进行作业;渔具生产、经营以及水产品贩运销售者,须到渔政管理部门登记后,凭工商部门营业执

  照从事渔业经营活动,否则按无证无照经营进行处理。

  七、我县所辖新安江流域从今年起全面禁止大、小型倒须笼下水作业,违者,按?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为保证安全生产,持证捕捞者,须按海事部门的规定放好航道,插好渔政部门统一发放的红色标志旗,晚间点好红白标志灯(自备)。配备好有效的救生、消防设备。沿江各码头、港口、弯道严禁设网作业。

  九、拒绝、阻碍渔政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希遵照执行。

  歙县农业委员会歙县交运局

  歙县公安局歙县工商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第三篇:禁渔工作汇报材料

  禁渔工作汇报材料

  **镇畜牧水产站***(2011年6月8日)

  尊敬的各位局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本站半年来禁渔工作进展情况,在座的各位作个简单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党政高度重视,禁渔工作有高度

  **镇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也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地,有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3个。保护生态平衡,积极开展禁渔工作,确保我镇为常年禁渔期,已经成为我镇党委政府和我站的一项共识。

  自去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今年在财力上安排了2.5万元专项经费,在人力上安排了司法所所长为禁渔巡逻组长,在物力上配备了车辆开展巡逻活动,在宣传发动上召开了专题会议,在目标管理上对村签订了责任状。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开展,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禁渔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今年3月16日,乍暖还寒,镇长***同志就提出开展禁渔活动。当晚,一支由司法所长为组长的巡逻队伍从政府大院出发了,拉开了全年禁渔工作的帷幕。

  二、宣传发动到位,禁渔工作有深度

  为提高群众思想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我站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去年书写高标语墙面固定标语基础上,今年继续投入财力,张贴高质量喷绘标语100条,悬挂四条横幅标语,沿河重要地段张贴县委政府禁渔通告和红纸标语,无论在公路两边还是沿河地段都能看到那醒目的标语,转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三、行动措施科学,禁渔工作有力度

  半年来,我站积极组织风景区管委会,司法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夜间禁渔巡逻活动15次,缴费电机捕鱼具9台,网具2张,有效遏制了违法捕鱼行为,巩固了禁渔效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自去年开展禁渔工作以来,全镇产生了明显的禁渔效果,明目张胆违法捕鱼的少了,群众举报的多了,不理解禁渔工作的少了,维护生态平衡意识的多了,电、毒、炸鱼明显少了,河中游动的鱼明显多了,有效开展巡逻活动,共同维护禁渔工作,充分到了全镇人民的共同支持与共识。

  各位领导,我站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远远比不上兄弟站的扎实工作。为确保禁渔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我站还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杜绝违法捕鱼行为死灰复燃,有效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行为,实行常年开展禁渔工作,巩固禁渔效果,努力推进我镇渔政管理工作。

  第四篇:春季禁渔工作总结

  XXXX局

  春季禁渔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强辖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按照省、市渔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天然水域自2月1日至4月30日实行为期三个月春季禁渔管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2016年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春季禁渔通知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了春季禁渔工作的范围、时限、意义。

  二、强化责任监管。加强河流域非法捕捞执法检查,加强了巡查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参加执法车辆20车次,受理群众举报4次,及时查处2次,中止违法捕捞行为2次,警示教育4人次,案件处理回应率达到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自贡日报上刊登了春季禁渔管理公告,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春季禁渔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设立了春季

  禁渔监督举报电话,提升了群众举报非法捕渔案件的积极性和参与禁渔监督的热情。

  四、实施增殖放流。为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我区实施人工增殖放流万尾,对我区座饮用水水源水库及河流域段)渔业资源进行修复。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捕捞行为。

  2、执法装备不完善。没有水上交通工具缺乏适应禁渔执法工作的配套设备设施,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制约督查力度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3、人员紧缺,工作任务重。

  第五篇:县春季禁渔工作总结

  [县春季禁渔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强县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确保县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我局与**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向全县发布了《关于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正式拉开了从2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三个月的春季封江禁渔执法监督工作序幕,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县春季禁渔工作总结

  [专题]。现将春季禁渔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春季禁渔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违法案件明显下降

  春禁期间,由于加大了禁渔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了巡江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坚持从快从重处理渔事案件,加强公安、渔政联合执法,案件电视曝光、宣传说法及群众举报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封江禁渔期间违法案件的发生。春禁期间,发现和及时中止违法捕捞行为8起。

  (二)坚持禁渔期群众举报督查制度

  为切实抓好春季封江禁渔工作,确保江河、湖泊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资源的增殖,我局建立了渔政执法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并对社会公布了24小时开通的举报电话,公开向社会承诺:

  接到举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对举报人个人情况保密。春禁期间,统一组织检查,出去执法车辆6辆计67车次,参加检查执法人员162人次,其中公安配合出警8人次,受理群众举报2次,及时查处2次,中止违法捕捞行为8次,案件处理回应率达到100%,大大提升了群众举报非法捕渔案件的积极性和参与禁渔监督的热情。经检查,禁渔期间较好地实现了江中无捕捞作业渔船、船上无渔具、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的目标。

  二、春季禁渔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我局成立了由水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

  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要求,XX年1月30日,我县以水利、公安、工商联合向全县发布了《关于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公布了县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从XX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实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执法人员深入沿江(河)17个乡镇和市场,6个鲜鱼批发部,20个餐馆进行宣传,检查市场12次、餐馆6次,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渔获物,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处理,工作总结

  《县春季禁渔工作总结》()。春季封禁期间在城乡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县电视台连播禁渔《通告》1周。为严厉打击春季偷、电、毒鱼违法案件,局组织水政、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巡江执法67次,执法人员在宣传中要求渔民将船上渔具上岸保管。在巡查中发现夜间偷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高音喇叭宣传,灯光警告,岸边守候等形式,及时中止了春禁期间各类违法违规渔事活动,取得了渔事案件率下降、渔业资源增殖环境日趋良性的成效。

  (三)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渔政密切配合有效控制春季禁渔行政案件的升级。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和渔业捕捞者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的参差不齐,在过去的春季禁渔工作中,曾出现抗法、阻碍行政执法的恶性事件,甚直发生过事后威胁报复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例。为了切实履行好渔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好县域天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同时保护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人生安全和执法监督安全,我局积极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有船艇企业的联系,形成相互配合、信息资源共享的协作办案关系,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和控制暴力抗法及维护水政、渔政执法环境方面都收到成效。禁渔期公安出警8人次,有效地控制了春季禁渔期间渔业违法行为的升级。

  (四)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为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局严格按《**省行政执法规定》在在编工作人员中筛选熟悉行业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和工程技术干部充实执法队伍,制定了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和执法纪律制度,确保了专职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素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说明执法依据,充分给予被执行人申辩权力,做到秉公执法、教育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禁渔期未发生任何群众对禁渔工作的投诉,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加强渔民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3月29日,我县组织了全县200余名渔民参加了**市水务局的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培训会后市、县水务局领导再次就春季禁渔工作进行了宣传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广大渔民受到了全面的培训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一)缺乏执法专门经费。

  春季禁渔工作出案率高,动用人员、车次频繁,经费耗用较大,本级政府没有资金投入,望上级适当解决春季禁渔工作专门经费,以利收到更好的执法成效。

  (二)执法装备不完善。

  陆上交通工具差,没有水上交通工具,缺乏适应禁渔执法工作的配套设备设施,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制约督查力度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三)由于禁渔期间对渔民没有实行补贴,个别渔民违反规定捕捞行为仍然有发生。

  目前气温回升,为巩固春季禁渔的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渔事秩序,促进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篇三:禁渔禁捕承诺书

  

  本期聚焦长江禁捕历时四月“十年禁渔”起步成功文/惠新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国之大事,全面实施以来社会高度关注。沿江15个省市依靠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攻坚克难,形成了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提升了长江流域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意见,推动健全长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农业农村部制定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专项(特许)、垂钓管理、渔政执法工作规范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禁捕执法监管制度体系;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及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沿江各地正在加紧制定规范垂钓行为的政策措施,部分省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促进和保障长江禁捕相关工作。各部门联合协作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禁用渔具销售以及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网络交易、广告宣传等方面入手开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渔政、公安、海事、水政等部门106艘执法船艇组成的长江渔政特编执法船队,开展了“清江”“清湖”、打击电鱼、“四清四无”水上大排查等执法行动。农业农村部门依托长江渔政特编船队和14个部省共建共管渔政基地,联合公安、海事、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三次流域性同步执法行动,积极推动各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了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监管合力。从沿江省市统计数据和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举报受理数据看,禁捕管理秩序较去年有明显好转,“十年禁渔”起步成功。但非法捕捞仍然时有4/2021年第5期

  本期聚焦发生,执法监管形势依然严峻。长江“十年禁渔”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影响禁渔执法效果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还比较突出。一是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更加隐蔽。从近期公安查获或通报的案件性质来看,地下“捕运销”黑色产业链活动仍然存在,交易、销售更为隐蔽。二是非法捕捞风险隐患长期存在。许多地方农民自用船、乡镇船舶、交通运输船还比较多,还有部分乡镇船舶没有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有的货船上还存在携带网具、使用辅助船进行非法捕捞等情况。三是不规范垂钓问题日益凸显。长江禁捕之后,无序垂钓、生产性垂钓等变相捕捞行为逐渐成为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四是渔政执法监管短板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渔政执法基础条件还比较差,执法车辆、船艇配备不足,缺乏取证设备,协助巡护人员少、力量弱,信息化、智能化技防水平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会直接影响长江禁捕退捕的效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维护长江禁捕管理秩序,农业农村部党组提出了“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主要目的就是要深化专项打击整治,为治本争取时间;提升渔政监管力量,为治标提供保障。其具体举措聚焦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市场非法渔获物两个联合执法行动的基础上,紧盯“五一”“七一”、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打击刀鲚非法捕捞销售、“四清四无”回头看、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对残存的“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抓紧清理,对港口、码头、港湾、港汊等船舶停靠点规范整治,对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渔获物分销点加强管理,努力清除非法捕捞的各类风险隐患。二是要加强跨界水域监管。对于跨省市、跨河湖的交界水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积极推动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共管机制,推进禁捕管理职责和管理范围各自“向前延伸一步”,避免出现监管上的真空死角。三是要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农业农村部正在积极研究发布通告,进一步明确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监管的原则要求,推动将休闲性、娱乐性的垂钓行为纳入监管范畴,把生产性、破坏性的垂钓行为挡在法律门外,切实维护禁渔秩序,保护生态安全。各地也要加快落实《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的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休闲垂钓行为,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四是要严格渔政执法队伍管理。农业农村部连续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各地要加快建成一支与禁捕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长江渔政执法“铁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重托。长江“十年禁渔”是“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上,一项利生态、利民生、利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所有参与的工作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禁捕执法监管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保持思想不偏离、精力不转移、工作不松劲、步伐不停歇,紧紧扭住目标,牢牢抓好任务,不获全胜绝不收兵。2021年第5期/5本期聚焦编者按:经过沿江各地集中攻坚、连续奋战,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专项打击整治持续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在农业农村部召开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会议期间,六省份及相关部门就长江禁捕工作开展情况作典型交流,内容如下。江苏强化四防体系

  确保长江禁渔执法开好局起好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硬性要求,目前正在组织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保障渔政执法人员到岗到位。加快“技防”建设,提升禁渔执法智能化水平江苏省加快推进电子围栏等监测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水域执法执勤能力建设,江苏省财政先行安排1.6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公安、渔政、水利、海事等部门现有长江岸线监管设备和资源,实现对偷捕易发水域、交叉共管地带和关键时段的有效监管覆盖。加快“群防”建设,构建群防群治禁渔新格局开发“禁渔随手拍”微信小程强化一个机制,实行部门联合禁渔执法江苏省建立由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禁渔执法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制度,鼓励各地探索设立多部门“禁渔”联动执法中心,实体化运作、全天候值守,构建从“水里”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网络,形成水上严防死守、岸上严查重处的强大合力。一是严管重点水域。突出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等重点水域,聚焦交界水域、入江河道等关键节点,联合兄弟省市开展常态化巡航。二是严管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挂靠渔船、乡镇渔船、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计划在9月15日前实现基本清零,并全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打“电毒炸”“绝户网”等违法行为,从严抓好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加快“人防”建设,打造强有力渔政执法队伍江苏省明确渔政机构基本配置和每1.5km长江岸线配备1名执法人员的序,省市县全部设立24h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随时随地举报违法行为,动员群众组织积极参与,成为禁渔管理的“千里眼”“顺风耳”。加快“预防”建设,健全网格化责任落实体系建立风险排查、舆情应对、信访化解等预防机制,实现源头防控、标本兼治、长效常态。实行禁渔属地“网格化”管理,每一段岸线、每一片水域、每一个村组都有人管理、有人执法,构建全覆盖的监管体系。6/2021年第5期

  本期聚焦上海公安形成打击非法捕捞“上海经验”上海市公安局上海扼守长江入海口,连江系海、水网密布,各类水生物种资源丰富,生态地位特殊,保护意义重大。上海公安机关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的“上海经验”。据统计,2020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相关刑事案件390起,查获涉案船只48艘,查获非法捕捞工具420套,抓获犯罪嫌疑人404人,查获渔获物4万余kg。把握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管严打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明确工作方向、聚焦三大环节、全域全链打击。注重联勤协作。打造“人力岸边巡、船艇水面巡、车辆路上巡、无人机空中巡、监控网上巡”的立体化巡控模式。经常性协商、常态化巡航、协作化执法、立体化联动,共组织2次大规模联合巡航活动,30余次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因地制宜考虑,创新构建水域(海岸)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技术+合作”理念。推动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水域(海岸)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建立“横纵两轴”责任架构,形成多元禁捕合力。以智慧手段,赋能打击实战。在环沪水域布建11个光电雷达感知设备,完成全市3218路重点区域和部位视频监控建设,在长江口及沿海重点水域布设423路视频监控,完成苏浙两省8个入沪水路卡口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叠加307路海防视频监控链入和4座海防监控站建设。实战应用方面。推进涉水执法部门关键数据共享接入,优化涉水执法力量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战时指挥机制,应用智慧手段,研发分析模型,探索形成特色场景应用,推动禁渔工作数字化转型。统筹保障支撑,全面助力禁渔工作提质增效以技能培训、执法保障、宣传引导等为切入点,赋能专项打击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提升专业素养,组织长江禁渔专题讲座,建立专家人才智库。丰富执法制度供给,制定工作指引,成功推动《上海市水域治安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21年第5期/本期聚焦湖北全面落实“禁渔令”

  坚决打好持久战湖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为先,坚持依法禁渔积极推动立法。针对湖北省实际,起草《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于2020年7月24日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以立法推动禁捕工作为全国首例。广泛开展普法。印发《决定》《通告》5万余份,迅速组织湖北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宣传,推动贯彻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把2021年4月作为湖北省长江禁捕法制宣传月,同步抓好《长江保护法》宣传。严格规范执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印发《关于依法办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执法指引》,科学精准指导基层执法办案。机制为要,突出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公安、市场监管、水利、交通、农业农村的数据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座谈交流和联合执法。有奖举报机制,湖北省公安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公布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举报电话。打击为重,强化执法监管坚持全水域严打。据统计,处理行政案件1733起,刑事案件787起,治安案件430起。坚持全方位严查。检查市场主体121.5万家次。督促整改问题8314个。非法捕捞形势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月均非法捕捞案件数较去年月均数明显减少。宣传为基,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反面警示教育。编印禁捕典型案例,签订《禁售承诺书》,开展巡回展出,设立永久宣传栏。强化公开曝光处置。在全省同步开展长江流域禁捕违规渔具集中销毁行动,销毁电鱼、毒鱼、炸鱼设施设备1118套、违规钓具3280套、非法船舶197艘以及地笼、拖网和张网11959个。8/2021年第5期

  本期聚焦安徽确保“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0年7月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四无”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突出重点任务,持续打出组合拳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市场检查全覆盖。对所有的较大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进行约谈和“回头看”督查。铜陵市局率先向销售企业发放统一制定的水产品销售凭证。马鞍山市局开展“马上护鱼”春风行动,组织6个专项工作组,聚焦长江刀鲚鱼等江鱼品种,通过“翻箱倒柜”式摸排,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20余条,当场责令改正,并针对案件线索进一步调查处理。二是强化执法办案,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从餐馆饭店、交易市场、网络平台、广告发布等环节入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区域协作,凝聚长江流域执法合力。进一步深化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协作,常态化开展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活动。突出整体推进,确保打赢攻坚战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全面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见效。创新建立“组织领导、包保责任、督查考核、信息报送”等四项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巡查工作。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均建立层级包保责任制,将辖区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二是强化行纪衔接,时刻紧绷长江禁捕“责任弦”。驻局纪检组会同省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以“室组联动”形式深入沿江地区开展联合督查。2021年第5期/本期聚焦长江航运以打促禁

  保护长江生态安全长江航运公安局2020年6月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扎实开展打击长江干线水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有力保护了长江生态安全。据统计,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460起,打掉团伙8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30名,查扣涉案船只98艘,查扣非法捕捞器具2310套,收缴渔获物11t。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部署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就依法严打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成立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综合信息组、打击管控组、法制指导组、督导检查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强化打击职能,严打涉渔违法犯罪深入重点区域开展摸底排查,广泛搜集信息,实现精准打击。组织开展“零点”“利剑”等集中统一行动,打掉多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震慑效果明显。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0年公安部两批次督办的50起非法捕捞案件全部按期办结。10起案件分别入选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深化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共治共享加强警务协作。与长江上、中、下游11省市公安机关及海关缉私局签署警务合作协议。2020年9月,武汉分局在武汉市、咸宁市公安局支持协助下,打掉一个在长江嘉鱼水域“围堰捕鱼”的“捕运销”犯罪团伙。加强执法协作。持续深化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圆满完成第一轮、第二轮同步巡查执法、打击长江流域电鱼专项执法、涉渔百日走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水上大排查等活动。10/2021年第5期

  本期聚焦四川抓深抓细抓实

  提升专项行动实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据统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9万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1.7万家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5万个次,检查商场超市7.3万个次,检查餐饮单位27.6万个次,监测电商网站14.8万个次,监测广告231.1万条次,查处违法案件751件,移送违法线索103条,曝光典型案例55件。坚持以打促治,构筑高压态势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品牌“春雷行动”,强力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今年3月,在全省启动“断链冲刺行动”,围绕重点市场交易环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市(州)政府工作质量考核体系。建立暗访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属地认领及时处置,处理结果及时反馈,重要线索及时督办。强化机制创新,提升监管实效通过制订广告监管工作指南、投运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屏蔽互联网地图禁用词搜索,研发“长江鱼类图谱智能识别系统”等,运用大数据+自主监测,提升网络监管成效,并指导成立禁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经营联盟,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试行“联镇包片、定岗定责”机制。多维广泛宣传,构建共治局面宣传方式多样化。在抖音平台发起“长江禁渔DOU行动”话题挑战赛活动,专题视频播放量超1.1亿次,话题阅读量425万,近3万人参与互动。联合美团、大众点评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宣传。编印禁捕工作执法手册,编印养殖与野生鱼类鉴别手册。2021年第5期/11

篇四:禁渔禁捕承诺书

  

  巢湖禁捕宣传手册

  为深入贯彻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重大决策和巢湖市市场局相关部署要求,栏杆市场所结合春节期间消费特点,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持续开展禁捕禁鱼专项行动。

  全面摸排,严控市场准入。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常态化检查,水产品经营户必须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开具水产品产地证明,同时,对餐饮单位店招、菜单进行排查,禁止出现“江鲜、江鱼、巢湖虾鱼”等字样,禁止销售、使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

  加大宣传,拓展方式途径。在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张贴《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醒告示书》85份,开展自我承诺制度,与餐饮单位、水产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并向经营者做好禁渔禁捕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拒绝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强化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严打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使用非法捕捞渔获物、虚假宣传等行为,开展所际互查行动,联合打击违法行为,形成合力,织密禁渔禁捕防护网。

篇五:禁渔禁捕承诺书

  

  1.非法捕捞保证书怎么写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条系由79刑法第129条修改而来,刑法将法定刑由2年调整为3年,增加了管制刑种,并将其由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章移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章中。高法《罪名规定》、高检《罪名意见》将其解释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因此,必须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予以惩罚。

  2.求一篇勤学苦读、遵纪守法保证书

  保证书

  尊敬的XX:我保证:一,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课时间里,按时上课,不早退,不缺课。二,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课余时间,一定在家按时完成老师交代的练习与作业。三:在双休日,做好自习安排,努力完成自己安排的自习目标。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纪律,不做违法的事,不去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吸烟不喝酒。

  保证人:XXX是写给家人看的吗?

  在第一点加上:认真听课。第二点加上:找与课本有关的课外练习来做,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第三点加上:在双休日里,完成学习目标外,巩固本周的知识,预习下星期的学习内容。第四点就够了

  3.公司守法诚信承诺书模板是什么

  维护xx市xx市场秩序,保障xxxx,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xx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xx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监管。

  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xx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xx市xx市场xx和xx业务,同意xx市各级xx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xx;

  (二)与xx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xx许可证擅自xx;

  (四)将xx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xx强制性标准;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xx或者xx民工工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xx或破坏xx现场、阻碍对xx调查;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九)未依法履行xx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xx资质证书;

  (十一)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自律自强承诺书,急求

  “少年当自强”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是中华的希望。所以我们应学会做个自律、自强的人。

  自律自强以八荣八耻为基准,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服务同学,心系他人,崇尚科学,摒弃愚昧,振奋精神,自强不息,团结奋进,造福他人,诚信守时,一诺千金,以身作则,守法自律,勤俭节约,吃苦耐劳。

  自律,顾名思义,就是要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

  林则徐是我国清代著名爱国政治家、思想家和诗人。他自律的事例让人十分佩服。禁烟运动之初他到广州时,官吏百般阻挠,使他情绪波动很大,怒不可遏。但他知道,暴怒无济于事,而且还可能给那帮官吏找到攻击他的口实。于是,他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写了“制怒”二字挂在墙上,作为警句告诫自己。每当要发怒时,他就注视墙上的“制怒”,将怒气压下去,最终他禁烟成功了。

  自强,就是要有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

  苏联著名作家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一次战争中不幸受伤,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是他有一个信念,必须生活下去,而且要活的有意义。于是,他就开始写小说,他躺在床上,先构思全书轮廓,想好了每一章细节,接着口述让人记录。然后又自己抄;即使夜深了,他仍然在坚持写作……,他的妻子早上起床,看到写好的稿纸散落的满地都是,他的嘴唇上还有淡淡的血迹……,显然,这嘴唇上淡淡的血迹是他为了抵御病痛,忍痛写作咬成的。终于,在1934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出版了。面对人们的赞誉,他高喊:“顽强精神万岁!”

  在历史的长河里,像这种例子不计其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同样也不乏这样的事迹。而它们都反映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自律自强,是成功的必备前题。

篇六:禁渔禁捕承诺书

  

  春季禁渔禁捕承诺书

  1.非法捕捞保证书怎样写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爱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峻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条系由79刑法第129条修改而来,刑法将法定刑由2年调整为3年,添加了管制刑种,并将其由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次序罪章移至妨害社会管理次序罪章中。高法《罪名规定》、高检《罪名看法》将其解释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爱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珍贵财宝。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爱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衍、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国家鼓舞、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进展,合理支配内水和近海捕捞。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需根据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进展。因而,必需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予以惩处。

  2.禁渔期捕鱼被逮捕,会怎样惩罚

  未构成犯罪的禁渔期捕鱼被逮捕会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峻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殊严峻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扩展材料

  案例:禁渔期非法捕鱼遭判刑

  2021年4月22日、23日晚,冯首林在瀼渡大桥四周水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抬网捕鱼安装和光诱捕鱼方式,非法捕鱼100余公斤。24日22时左右,心存侥幸的冯首林再次非法捕鱼,被前来巡查的万州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抓个正着。

  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40条规定,判处被告人冯首林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据了解,这是自万州环保法庭成立以来,万州区首例渔民因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被判刑的案件。

  9月9日万州区渔民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案在案发地宣判,今年47岁的瀼渡镇渔民冯首林因禁渔期非法捕鱼被判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冯首林表现出深深的悔过之意,自动出资购买2.5万尾鱼苗放回瀼渡河。

  参考材料来源:人民网-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惩罚之重可能远超你想象

  3.违反禁渔令的相关惩罚

  参考《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殊严峻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使用全民全部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值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由发放养殖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拘束全民全部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备。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全部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阻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备,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第四十二条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责令马上停止运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爱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责令马上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

  者将其驱除,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形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或者渔业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爱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追查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打算。但是,本法已对惩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现实清晰、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根据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惩罚打算的,可以先临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执行行政惩罚打算。

  第四十九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核发许可证、安排捕捞限额或者从事渔业生产运营活动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4.关于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法律有什么禁止规定

  本条是有关违反爱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峻的行为的惩罚规

  定。

  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珍贵财宝。在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根据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作业。

  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所谓禁渔区,是指

  由国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对某些重要鱼、虾、蟹、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

  道,划定肯定的范围,禁止全部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或者禁止某种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

  所谓禁渔期,是指对某些重要水生生

  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止渔业生产作业或者限制造业的肯定期限。

  5.禁烟禁酒的保证书,200字左右,帮帮忙

  通过对训练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日半夜无例外禁酒规定》的学习,我深刻熟悉到工作期间禁烟、禁酒的重要性。因而,我保证做到以下两点:

  一、严格落实国家训练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21]1号)文件精神,坚决做到: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内不抽烟;值班和执行公务时不抽烟。

  二、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禁酒规定,根据《工作日半夜无例外禁酒规定》要求,坚决做到: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半夜不饮酒;值班和执行公务时不饮酒。

  如违反以上保证,本人自愿根据《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

  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日半夜无例外禁酒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保证人(签字)

  6.禁渔期违法电捕惩罚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殊严峻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打算。但是,本法已对惩罚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在海上执法时,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以及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现实清晰、证据充分,但是当场不能根据法定程序作出和执行行政惩罚打算的,可以先临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

  执行行政惩罚打算。

  7.2021年禁渔期捕鱼惩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单位判惩罚金,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情节严峻的行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依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方法捕捞水产品、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爱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爱护水产资源法规

  8.禁海捕捞有冒犯法律吗

  1、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爱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峻的行为。

  依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爱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爱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因养殖或者其他特别需要,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需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根据限额捕捞。

  在水生动物苗种重点产区引水用水时,应当实行措施,爱护苗种。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殊严峻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备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篇七:禁渔禁捕承诺书

  

  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

  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2020年31号)等相关要求,现向全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一、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水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凭证,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三、在门牌、招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均不使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野生江鲜”“长江鱼虾”“江鲜”等字样。

  四、不在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不以其它水产品冒充长江鱼类对外销售。

  五、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野生鱼鲜,努力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篇八:禁渔禁捕承诺书

  

  GLOBALDYNAMICS11江西:发文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期,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

  经营体系,500亩以上油茶种植经营大户达1000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

  家;高产油茶林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建称《意见》),明确将支持“赣南茶油”、“宜成500个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创建以油茶为主

  春油茶”等地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逐步构建以

  导产业的国家级产业示范园区1个以上,省级产

  “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为引领,地方区域特色

  业示范园区5个以上,油茶年综合产值突破1000品牌、企业知名品牌为一体的品牌体系,构建现

  亿元;筛选一批高产、稳产油茶良种,年产优

  代油茶产业发展体系.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山区群

  质容器大苗5000万株以上,研发精深加工产品

  众脱贫致富、促进乡村振兴和打通“两山”转换

  10个以上。通道的示范产业。该省将统筹地方财力、中央补助等多渠道资

  按照规划,到2025年,全省将建立经营机

  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补助、担保

  制灵活高效、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高的油茶种植奖补等多种形式,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7J安徽: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公开承诺倡议行动年12月30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

  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同时不在门牌、招通知,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

  牌、广告等载体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

  为期一个月的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

  野生江鲜”、“长江鱼虾”、“江鲜”、“野生

  议”专项行动,组织食品市场开办者、餐饮服

  江鲜”等字样,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

  务提供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

  法捕捞渔获物进人市场销售。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实现全省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签订《餐饮服务单

  “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流域禁

  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

  捕水域野生鱼鲜的目标。诺书》,承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采通知要求,全省食品市场开办者要签订《食购、不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不在门牌、招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

  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使

  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

  用“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不在菜单

  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查验义务,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确保市场内销售者不采购、不销售来A长江流域不以其它产品冒充“江鲜”、“江鱼”、“野生085

篇九:禁渔禁捕承诺书

  

  关于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XX市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2019年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电专治组〔2019〕X号)文件要求,XX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实现禁渔目标。根据《XX省农业委员会对XX市28处水域申请实施禁渔的批复》(X农函〔2017〕156号)文件精神,城东湖(含汲河)、XX、XX水库、XX湖、XX河(XX叶桥-XX大闸)、XX县XX河水域实施全面禁渔,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8月31日,XX河、XX湖国家级水产种质1资源保护区、城XX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东湖芡实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渔。

  2.电捕鱼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严厉打击电捕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和利用地笼、迷魂阵、拦河罾等违法渔具捕鱼,坚决遏制多发频发态势。大范围、群体性电捕鱼等违法行为全面消失,构建有效、运转高效的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活动机制,让群众守法意识增强,社会满意度上升。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为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日-3月31日)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制作标牌等,广泛宣传禁渔和专项治理方面的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持有电捕鱼器、违规渔(网)具(迷魂阵、大地笼、吸螺机器设备、拦河罾等)的人员实行2全面摸底登记。对摸排的持有电捕鱼器、违法网具,要组织执法人员上门收缴,并与其签订《停止违法捕鱼行为承诺书》,并组织专抓队伍对湖泊、水库、河流等电捕鱼行为多发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打击行动,提高打击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底)

  各村(社区)要不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行渔政与镇区派出所联动夜巡夜查执法模式。派出所受理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举报。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在禁渔期(区)内电捕鱼、毒鱼、炸鱼,由镇区派出所直接出警受理、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移送检察院、法院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区外其它非法捕鱼行为,由镇区派出所直接通知XX镇政府,由政府组织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并给3予批评教育等,构成违法的须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通知渔政等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移送派出所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派出所受理非法捕鱼举报,根据举报违法情节,发布执法指令,参加联勤执法巡查,查处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需由镇政府等其他部门处理的举报,通知并配合开展查处。

  法院负责对非法捕鱼构成犯罪的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对有关人员批捕、起诉、审判,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基层组织具体落实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辖区内从事电捕鱼和其它违法捕捞人员台账,落实违法人员停止违法行为承诺,动员及时上交非法捕捞工具,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主动监督举报。乡镇及村要制定乡规民约,建立护渔组织,开展社会共治,要把打击电捕鱼行为与河长制推行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纳入到“河长制”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发布专项治理工作等信息,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沿沣河、牛角河、找母河等水域的巡查和打击。

  (二)加强配合,联勤执法。整合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检查形式,切实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联勤执法,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完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违法行为信息,增加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5曝光,设立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镇举报电话:110、XX),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篇十:禁渔禁捕承诺书

  

  今天起,捕鱼?要注意了,千岛湖开始禁渔了!记者从县渔政部门了解到,根据2019年中央及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县对禁渔相关规定作了调整,其中季节性禁渔于今天正式启动,到7?31号结束。为了全?做好禁渔?作,在禁渔期开始前,千岛湖镇还召开了专门会议,围绕2019年禁渔的背景、政策制度、具体措施等内容,向到会的渔民讲解禁渔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县渔政?作?员告诉记者,禁渔前期要求分站以各个乡镇为单位,组织好宣传?作,做到五个?,即各个乡镇要召开?个禁渔?作会议,张贴?份公告,发放?份宣传资料,每个渔民送达?份信,和每个渔民签订?份承诺书。据了解,经过多年的禁渔实践,千岛湖禁渔分为常年禁渔区和季节性禁渔区。今年根据钱塘江流域禁渔通告要求,我县对禁渔制度作了重?调整,不仅实现了全?禁渔,延长禁渔时间,禁渔区域也有所增加。县渔政?作?员解释,红?区域禁渔时间是全年,蓝?区域是今年增加的,禁渔时间从3?1号到6?30号,黄?区域就是?湖?禁渔区,禁渔时间是3?1号到7?31号。针对千岛湖湖区?积?、范围?的实际情况,为防?私?违法捕捞?为的发?,在禁渔期,我县渔政部门不仅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度,同时还计划对全县捕捞渔船进?集中停泊,统?管理。记者/胡竞亚

  善民审核/何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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