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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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7篇

2023-08-13 13:54: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餐配送改革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推进全县学校食堂供餐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努力从“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促进和推动我县教育科学发展,为全县脱贫攻坚致富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积极探索学校的农产品需求与农村产业调整精准对接的“校农结合”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校农结合”助推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引导供餐配送企业,让供餐配送企业的食材采购与县内各乡镇农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利益联结起来。通过营养餐改革,真正把学校的后勤部脱手出来,让学校腾出更多的精力开展教学。既保障校园饮食安全卫生,又拉动脱贫产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步骤

  (一)实施范围

  将全县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实施的“食堂统一供餐模式”改革为“配餐企业集中统一配送模式”。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xx年,主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区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施。

  第二阶段:xx年,拓展到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各村级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xx年以后,逐步拓展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三、实施内容及措施

  (一)夯实学校食堂基础设施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中小学食堂标准化建设和食品经营许可的要求,着力解决现有食堂供餐面积不足、设施设备不齐的问题。到xx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标准,持证率100%,全程视频监控达100%。逐年提高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标准”等级,到xx年底,全县60%中学和500人以上小学的食堂升级获得B级以上餐饮服务许可证;到2020年底前,100%的中学和500人以上小学食堂均升级获得B级以上餐饮服务许可证。县教育部门主动协调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认真规划,对食堂分类指导,分布予以实施,切实为全县在校学生提供干净、卫生、清爽、明亮、整洁、安全的就餐环境。

  (二)落实供餐标准

  1.食谱要求

  由配餐企业提供每周餐谱,报县教育和科技局学生资助中心(营养计划办)食品安全监督小组甄别、筛选,再与企业协商拟定供餐食谱。配餐企业要结合地方实际和口味特点,科学制定符合学生身体发育成长所需的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制定至少3套以上的学生营养餐每周配餐食谱供各学校选用,一周一换。配餐食谱应提供多种新鲜蔬菜,应有水果、鸡蛋、牛奶或酸奶、大豆或豆制品的供应,每餐要有油有肉,猪肉、牛羊肉、禽肉、鱼肉要定期轮流替换,还要定期适当增加

  海产品等营养丰富的食品,尽可能满足各个阶段学生的成长营养搭配需要。

  2.供餐质量

  采取定量供餐,学生午餐和晚餐均按1-1.2两肉(每周3天猪肉、2天其他肉类),5两蔬菜鲜切搭配供应,米饭管吃饱。

  3.食材标准

  食品原材料包括大米、菜籽油、米粉、面粉、盐、鲜肉类、禽蛋类、干菜类、鲜蔬菜瓜果类及配菜、辅料等。

  鲜蔬菜类:鲜蔬菜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每批次产品需随货提供农残检测单、甲醛检测报告单及规定机打小票(附参照标准,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鲜肉类: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信用卫生标准,感官性状好,无异味,经过充分“喷”烧并刨铣干净,做到表皮无毛,除猪头和内脏、附检疫三维码,确保追踪溯源。

  副食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品质达国家规定级别及以上。

  粮油:大米国标一级(GB1354—2009),菜籽油国标一级(GB1536—2004),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禽蛋类:需提供批次检疫合格证;食盐必须由经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且在县域注册通过的企业提供。

  配餐企业要尽量采购当地当季节新鲜食材,当地食材的采购要达到采购总量的60%以上,其中向贫困户采购农产品占采购总量的

篇二: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新凤小学学生营养餐政府采购申请报告

  第一篇:新凤小学学生营养餐政府采购申请报告

  楠木渡镇新凤小学关于学生“营养餐”炊事用具政府采购的申

  请

  报

  告

  开阳县教育局经费核算管理中心:

  根据开阳县教育局关于《楠木渡镇新凤小学关于学生“营养餐”食堂建设经费申请报告》的批复,为了保证2015年3月“营养餐”工程的开展。为此,特拟定学生“营养餐”炊事用具政府采购的申请报告,请批复或给以采购为谢!

  (一)采购物品及预计单价:

  1、单头大锅炉1台4200.00元。

  2、不锈钢蒸笼2个900.00元。

  3、不锈钢双门消毒柜1台3200.00元。4、300升电热开水器1台3500.00元。

  5、双门蒸饭柜1台3500.00元。

  6、不锈钢伍格餐盘130套,单价每套25元3250.00元。

  7、留样柜1套900.00元。

  8、水壶2个180.00元。

  9、木面案板1个900.00元。

  10、高身储物柜1台2600.00元。

  11、冰柜1台3000.00元。

  12、大风力鼓风机1台300.00元。

  13、抽油烟机1台2000.00元。

  14、饮水机1台500.00元。

  (二)预计经费金额:33340.00元。

  开阳县楠木渡镇新凤小学

  2014年12月15日

  第二篇:“学生营养餐”采购合同

  东阳关中学“学生营养餐”供货协议

  甲方:东阳关中学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需要,确定乙方为学生营养餐原材料定点供应单位之一。为互守信用,确立双方责任和义务,签订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需要,可在乙方经销店采购适量营养餐原材料、成品食物,如:肉食、蛋类、奶类等食品。乙方必须以当地市场最低价销售,并确保质量和数量,不得任意抬价或降低标准。

  2、乙方经营所需的证件(如卫生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必须齐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由此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需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要严把生产、运输卫生关,保证经营环境安全、卫生,谨防疾病的产生和传染,由此而引起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准时到位、价格合理。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食品质量安全,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提供的食品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如发现物品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甲方随时可更换采购点,乙方无权干涉。

  7、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可对乙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所提供的食品的质量、数量及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随时停止在该处采购。

  8、在采购物品时,双方必须当面查看质量、清点好数量。

  9、甲方必须在每月向上级报帐,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与乙方结账,不得拖欠货款。

  10、随着学校在乙方采购终止,此协议随之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章、印):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2015年10月22日

  第三篇:“学生营养餐”采购合同

  “学生营养餐”供货安全协议书

  甲方:

  四新小学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需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乙方为学生营养餐原材料定点供应单位之一。为互守信用,确立双方责任和义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间,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根据甲方需要,可在乙方经销店采购适量营养餐原材料,如:粮、油、肉食、蔬菜等。乙方必须以当地市场最低价销售,并确保质量和数量,不得任意抬价或降低标准。

  2、乙方经营所需的证件(如卫生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必须齐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由此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需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要严把生产、运输卫生关,保证经营环境安全、卫生,谨防疾病的产生和传染,由此而引起的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准时到位、价格合理。食品中不得出现灰尘、头发、泥土等杂物,更不允许出现苍蝇、蟑螂、老鼠屎等有害物。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

  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工作督察,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按时整改。

  7、如发现物品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甲方随时可更换采购点,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做好供货方的资格审查,经常对乙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所提供的食品的质量、数量及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及时停止在该处采购。

  2、按上级规定,做好食物样品48小时冷藏保存制度,以备食品的质量检验。

  3、甲方采购员采购物品时,必须当面查看质量、清点好数量,并与乙方对账签字。甲方必须尽快向上级报帐,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与乙方结账。

  随着学校在乙方采购终止,此协议随之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一二年

  月

  日

  第四篇:楠木渡镇新凤小学营养餐实施方案

  楠木渡镇新凤小学营养餐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我校实施营养餐工程,为确保学校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学生营养午餐工作,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内容和方式

  实施内容:在正常上课期间,每天向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一份,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每人每年按200天供应。

  供餐方式:学校食堂供餐。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书贵

  副

  组

  长:周晓飞

  成

  员:郑太平李文波

  黄丽

  管理员(兼保管员):李文波

  采购员:墙兴有

  杨

  文

  食品卫生监督员:黄

  丽

  陈天珍

  雷远花

  周

  静

  食堂工作人员:沈中芬

  报账员:郑太平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本校实施方案和营养餐制度的制定,成立学校管理机构,对此项工作督促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做好工勤人员的配备与管理,做好学生就餐指

  导与管理,对午餐资金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定期公示,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随时收集教师家长的信息反馈,及时整改落实。

  2、报账员:负责每周发收营养食品采购登记表、出库入库登记表;定期对各班学生进行营养餐就餐资金核算;定期到教育室报帐;每周公示食材采购台账;定期公示资金使用中,负责资金的管理,做好现金日记账,严格控制收支平衡。

  3、采购员:具体负责物资的采购,包括餐具、食堂物资、煤气等;做好采购安全工作(复印供货商营业许可证、质检证等相关证件、签订食品采购安全责任书);做好营养餐食材采购清单,及时索票索据,随时核算资金,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4、保管员:负责对大宗物资的保管工作,对采购的物资做好采购日期、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采购数量等进行登记。科学细致地管理;做好入库、出库登记。

  5、管理员:管理厨房的具体工作,负责为工勤人员提供所需工具,保证工人用煤、用电、用水等工作,对工人的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6、监督员:负责监督配合管理营养餐工作,监督营养餐食材的卫生情况、数量、质量达标情况、收集家长、学生、教师的反馈意见,及时汇报学校。

  四、主要工作:

  1、积极完成学校食堂供餐工作。

  2、制订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包括购买设备、招用工勤人员,对工勤人员进行培训,采购物资,台账登记,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就餐管理,信息反馈等。

  3、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物资采购作严格规定。

  4、管理员负责对每次食品随机抽取留样。

  5、安全管理员制订午餐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和报告工作。

  6、学校定期对营养午餐实施情况和有关文件进行公示,确保政策信息公开、透明,定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7、加大宣传力度,使营养午餐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午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营养午餐工作的实施。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教师和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开展宣传,告知每一个家庭,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重视学生营养问题,避免浪费。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使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四)建立营养餐工作制度,确保学校营养餐工作平稳实施,使学生、家长、政府满意。

  六、工作措施

  1、学校食堂建设。用一间教室作为学生营养餐室,添置相应的设备。

  2、食堂值日教师工作安排具体。学校全体教师到岗到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对采购物资、蔬菜进行严格检查,拒绝无证经营食品、“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物资进食堂。

  4、工勤人员严格按学校要求完成食品的加工,管理人员随机抽取留样。

  5、学校制定营养餐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制。

  6、坚持上报,出现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

  7、制定食品中毒应急预案和上报制度,最大限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楠木渡镇新凤小学2015年2月25日

  第五篇:营养餐采购制度

  保宁小学营养餐采购制度

  1、营养餐食品必须是袋装纯牛奶和鸡蛋,绝不允许采购其他食品代替。

  2、采购的鸡蛋必须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及食品合格证,数量以“颗”为单位,且各栏必须填写完整。

  3、学生饮用的奶必须是县上招标确定的品牌、价格和数量为准,学校和个人不得更改,否则按违纪论处,记一次严重工作失误。

  4、学校必须与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按时供货与质量责任合同。合同内容具体、详细,有明确的质量要求、标准及相应的责任追究。

  5、建立“采购、入库、袋奶试尝”台账,供货及采购接货双方签字。接货人必须对袋装奶进行试尝,并建立袋奶试尝台账。

  6、学生饮用的奶和食用鸡蛋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送的蛋奶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不得采购。

  保宁小学营养餐运送制度

  1、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或者雇用未经审查合格的人员运送。

  2、奶制品送到中心小学后,由学校后勤人员负责验收、入库,并建立验货台账,供货及验货人双方签字。配送不得提前、推后。

  3、验货时严格审验生产日期及包装完整情况。接货时,春冬两季超过生产日期十天、夏秋两季超过生产日期七天的,校方拒绝接收。保宁小学营养餐储存保管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工程储藏室,配备好营养餐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建立“采购、入库”台账。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接收食品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方可入库储藏。

  3、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储藏室。

  4、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5、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时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储存食品。

  6、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7、存储必须规范安全,实行储存室双人双锁管理。两人同时开门发放营养餐,发放完毕,两人同时锁门离开。

  保宁小学营养餐加工制度

  1、加工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2、加工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进行操作,不得穿拖鞋、戴首饰上岗加工操作。

  3、鸡蛋加工前检查鸡蛋有无破损,并对外壳进行冲刷、清洗。

  4、腐坏变质或者破损、感观性状异常的蛋奶不得加工。

  5、加工设备及所用器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

  6、鸡蛋必须煮熟(蛋黄、蛋清均为固体形态),不得让学生吃生鸡蛋。

  7、实行专人加工制度,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否则视为不规范操作。

  保宁小学营养餐发放与用餐制度

  1、营养餐发放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和用餐后学生的反响、动态。袋装奶发放到学生手中之前必须包装完整无破损。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发放人员及程序:

  ①鸡蛋的发放:学校后勤人员负责按时向鸡蛋加工人员发放鲜鸡蛋,由加工人员将鲜鸡蛋加工熟后经过值周教师检查审定、试尝无不良反应后由加工人员向各班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发放。最后由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向全班学生发放,且在班主任老师监督下食用。

  ②奶的发放:学校后勤人员在每天早餐前向各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发放袋装奶,再由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向全班学生发放,且在班主任老师监督下食用。

  2、建好“出库、报损、试尝、留样、分发消耗”五种台账。①出库台账:由后勤人员向鸡蛋加工人员发放鲜鸡蛋和向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发放袋装奶时建立出库台账,管库人、领取人双方签字方为有效。

  ②报损台账:蛋、奶入库后在储存过程中有损坏、过期变质食品必须及时清理,并建立食品报损台账,经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属实后签字方为有效。

  ③试尝台账:袋装奶由接货人在接货时试尝并建立试尝台账;鸡蛋在加工熟并经值周教师试尝后由值周教师填写鸡蛋试尝台账。

  ④留样台账:每次采购的奶由管库人员留样一袋,待当次采购的奶全部向学生分发完毕一周后进行销毁处理,记入报损台账,并建立留样台账。鸡蛋加工熟后且值周教师试尝无异常后由值周教师从加工熟的鸡蛋中随机抽取一颗交管库人员在存储室封存留样。

  ⑤班级分发(食品消耗)台账:鸡蛋加工人员在向各班分发煮熟的鸡蛋时班主任或生活委员必须检查鸡蛋有无破损,并由鸡蛋加工人员建立向班级分发的加工出货台帐,班主任签字方为有效。各班领取蛋、奶后向全班学生分发时必须建立向学生个人分发的学生发放领签(即食品消耗)台账,由学生本人注明领取数量并签名(严禁他人代签),并由班主任审核签字方为有效。

  3、各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班级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4、蛋奶工程发放工作人员要及时将食品按班发放,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各班不得克扣、截留或转移用途。一旦发现要严肃惩处。

  5、各班主任要经常对食用营养餐的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如果对食用蛋奶有过敏者要立即停用,同时做好医护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让过敏学生继续食用,并做好工作,予以调整。

  保宁小学营养餐留样制度

  1、每天应做好鸡蛋留样,放入专用的消毒过的容器中,再放入冰箱冷藏。

  2、每次采购的袋装奶由管库人员留样一袋,待当次采购的奶全部向学生分发完毕一周后进行销毁处理,记入报损台账,并建立留样台账。

  3、留样的蛋奶应完好无损,且在留样容器上必须标明留样具体日期,待规定的留样期限后销毁处理,并列入报损台账。

  保宁小学营养餐管理制度

  1、大力宣传营养餐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每学期开学前将本校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领导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核定的营养餐学生名单报县文教体育局审查备案。

  4、积极配合,全面安排,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时间,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妥善解决好特困学生用餐的资金问题,要免费为特困生提供营养餐,确保特困生免费配发营养餐工作的顺利实施。

  7、认真做好营养餐工程的检查与指导工作。主管领导要坚持每周

  检查指导一次。分管领导要做到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8、严格审核营养餐工程享受对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认真审核享受营养餐工程学生条件、公示学生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绝不允许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否则将严肃查处。

  9、严格收费管理。必须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得违规收费,对于多收、强行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报请文体局给予纪律处分。

  保宁小学营养餐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必须把营养餐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

  3、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入学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送不规范,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4、对于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营养餐工程资金的学校或个人要视其情节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5、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严格执行营养餐制度,造成食品卫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保宁小学“营养餐”应急预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营养餐工程”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营养餐中毒”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权

  副组长:杨登文

  成员:杨孝根

  张奎

  李俊翠

  戴晓云

  各班班主任

  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营养餐工程日常运行、突发事件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预防

  1、领导小组把“蛋奶中毒”预防救治工作的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考评体系,将蛋奶发放工作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之中。每周开展一次“蛋奶中毒”相关常识教育,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教育落实。

  2、班主任每天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蛋奶中毒”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当周值周领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每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由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每周定期检查量化评比。

  4、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学校后勤力争每学期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

  (1)开学初,学校师生食堂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否则不能上岗;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具体由分管食堂冯永安同志监督实施。

  (2)学校食堂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建立购销台帐,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

  保洁措施。每周具体由当周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具体检查。(3)学校食堂的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杨登文同志全权负责。学校营养餐领导小组每周对其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健康课任课教师必须上好健康教育课。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出事件的能力,具体由黄权同志负责。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营养餐工程领导小组应迅速做好下列工作:

  1、知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5分钟内)告知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黄权

  同志立即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就快和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治疗。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立即到现场,安抚学生,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和实施急救。杨登文

  同志集中患者,以便组织车辆及时运送患者。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用电话向县文体局、县疾控中心、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处理情况等。

  3、学校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中毒学生相应班主任守护中毒病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便于及时汇报情况、解决和处理有关问题。

  4、黄权同志全力做好保持学校的稳定,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思想,做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避免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的混乱。

  5、杨登文同志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各班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对学生实施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7、患者送往医院后,领导小组成员或相关教师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8、杨登文同志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2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事故后续情况报告: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主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的相应措施。

篇三: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学生营养餐整改方案

  学生营养餐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我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共11所,其中小学10所含教学点一所全部实行“贵州模式食堂供餐”。就餐学生数2813人(其中小学1918人,初中895人),全乡开餐率达

  100.就餐率近100。

  二.完善基础设施及专项资金落实情况xx上半年,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有食堂”的目标,按上级相关要求,建设标准为就餐人数100300人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就餐人数301600人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就餐人数6011200人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就餐人数1200以上的学校,食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三.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

  1.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索票索证,大宗物资采购严格实行“四统一”,并做好相关记录;

  2.物资存放必须做到干湿分开,分类上架,严禁使用变质.腐烂食品原料;

  3.餐具.炊具必须清洗消毒,做好标识;

  4.工勤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操作;

  5.供餐食品必须进行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资金安全管理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校财局管”,严格按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就餐考勤,要求学生实名签字认可作为报账依据,严格专项资金下拨使用.层层审核,严禁贪污.挪用.克扣等违纪行为发生。营养餐专项资金情况中学报账截止到6月,到现在未报账金额508353元;小学部分报账截止到6月,到现在未报账1029762元,借支135900元,全乡营养餐款结余1402215元(扣除借款)。食堂建设资金情况食堂建设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一.附表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各中小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营养餐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教育局营养办备案。

  四.开展的活动

  1.全乡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参加了7月22日在大方一中学术报告厅由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共同举行的xx年大方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

  2.全乡各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参加了8月28日--8月31日在全县分四个片区进行的培训。

  3.全乡各学校新增食堂工勤人员参加了9月8日对全县学校食堂新增工勤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存在的问题

  1.校多面广,统筹管理难;

  2.边远村校如箐脚小学.熊寨教学点交通不便,熊寨教学点无食堂(租用民房暂做食堂),部分学校缺煤.水.电,基础条件薄弱;

  3.多数学校设施设备简陋.条件差,工作开展难度大;

  4.学校食堂专职管理人员缺编缺岗。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四个统一”。xx年下半年起,各学校采购必须规范化,大宗食品采购如粮.油.米.面等必须严格按照“四统一”执行,每一笔采购索票索证必须到位。并做好采购.入库.出库台账。管理中心准备于xx年下半年开始试行肉类.蔬菜类统一招投标,统一配送。

  2.食品安全方面的内容。从采购.配送.库存.加工.配餐.消毒一条线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具体内容按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的七个制度作出执行。

  3.食堂文化建设方面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一律要上墙,该公示的内容公示到食堂外面。

  4.对工勤人员的管理。不服从安排.没有敬业精神.没有责任心.偷奸耍滑.拉帮结派.勾心斗角的一律辞退。工勤人员上岗须服装整洁,佩戴证件。

  5.报账制度和学校账务管理。按照校财局管相关的要求完善报账制度,各学校要做好票据管理和进出库登记等工作,财务管理规范到位。七.工作打算

  1.下一步工作中,将以毕节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六五四三”目标要求为准则,在全乡打造一所营养改善计划示范学校,加强各学校学习交流,共同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督查,将查出问题加以梳理后要求被查学校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督查组进行复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及保障供餐质量,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三个确保”,努力让学生吃上安全.放心.可口的营养餐。附表一竹园乡xx-xx教育工程项目经费统计表说明

  1.各校教师周转房.学生宿舍.幼儿园主体均由教育局发包,进度款由教育局直接拨付,管理中心对结算情况不知情。

  2.幼儿园附属工程大方县教育局尚未组织实施。

  3.海马宫小学厕所已修建好为报账附表二竹园乡新一轮学生食堂建设排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大方县竹园乡教育管理中心学生营养餐整改方案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综合素质。

  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我校本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确保“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保障农村中学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校长室牵头.总务室负责.班主任落实.全校教职工执行的原则。二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三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在全校所有学生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在校学生课间操间供应一瓶牛奶.一个鸡蛋条件允许时给所有学生提供免费午餐。由班主任组织生活委员每天到指定地点负责教师石及汉领取。

  四.领导机构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各班主任.后勤及炊事员等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学校党副校长石及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营养餐配发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标准按政策变化进行调整。提供营养午餐的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学校执行时间从开学至县教育局召标后全县统一配送后止。六.工作程序与管理要求一审定补助人数各学校每学期初将配发营养早餐学生按实名制建立学生全面信息造册上报学校总务室初审汇总,再报县教育局复核汇总审批备案,以此作为对学校发放补助资金.配送分发食品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每学期补助资金划拨到各校后,由学校校务会监督,总务室管理和支出,学校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少年儿童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三确定供应方案营养午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鸡蛋等食品由校长室负责牵头,总务室负责落实。采购至少确定2个厂家或个体供应商,食品采购供应商个体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每学期签订一次合同,并将供应商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午餐食品及时配发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鸡蛋每周至少配送2次,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负责鸡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确定专人保管和发放营养早餐食品,并做好当日的统计工作。七.职责分工

  1.学校总务室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适合于本校的供餐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2.建立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午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总务室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建立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社区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负责供应合格食品,建立科学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将营养餐食品按时配送到校。八.保障措施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

  根据教育局“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二加强寄宿生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寄宿生校园生活的管理,完善学生住宿.就餐.如厕.洗浴等后勤设施。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加强对营养午餐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时刻预防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事件,做到警钟长鸣。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托“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加强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学生营养餐整改方案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1.我校自3月11日开始供餐以来,由于学校地处距离乡镇较远的光明村,学校条件有限,食堂改造和配套设施不能及时进行完善,学校现有食堂不具备营养餐供应要求。

  2.由于营养餐供应工作仍在实践和探索之中,供餐实践暂时定在下午420,经过第一阶段的试行,发现供餐时间不够合理。

  3.根据学期初(3月份上旬)全区学生营养餐计划以及中心学校学生营养餐计划相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已聘请食堂操作员一名,但未及时办理操作员健康许可证,属违规操作。

  4.由于没有及时获得有关营养餐资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培训,因此没有及时如实.如期做好学生营养餐相关的台账和有关账目,影响了资金的管理使用。

  5.虽然学校在实施学生营养餐计划前已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的培训,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食堂人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还不是很规范。如用碗盛装食品样品而未使用一次性杯子进行盛装;食品样品未加盖保鲜膜;食品样品保存于冷冻层而未置放于保鲜层等。

  6.学校虽然对每周食谱均组织了教职员工讨论制定,并将每周食谱张贴在各班“班务栏”内进行了班班公示,但未在校园内显眼处固定设置“学生营养餐专项公示栏”,违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

  7.由于设施不达标原因,学校至今未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整改措施

  (一).整改时间xx年4月4日xx年4月15日)

  (二).整改的主要工作

  1.学校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食堂的改造和修缮工程,并于15日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合法供餐。

  2.学校必须于4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校学生营养餐计划实施的相关工作。

  3.自4月4日开始,将原来的供餐时间改为早晨800。

  4.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办齐操作人员的各种资格证书。

  5.学校分管营养餐领导,必须于4月5日4月15日之间,指导食堂有关人员和学生营养餐报账员,认真按要求如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相关的台账和有关账目以及食堂设施设备的固定资产台账。

  6.学校必须在4月12日前严格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留样工作的培训。

  7.学校必须在校园显眼处开辟一块黑板作为学生营养餐的公示专板,每周必须组织行政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食谱,进行周周公示。

篇四: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营养餐工作计划

  第1篇:营养餐工作计划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坝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营养餐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付华

  副组长:韩波

  成员:许玉兰陈萍李云代咏徐林贵黄丹(以上为各班班主任)及后勤人员

  三、职责及要求

  (一)组长职责及要求

  1、全面统筹,实施本校的“营养餐改善计划”。

  2、检查落实好“营养餐改善计划”专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3、对资金发放,公示等缓解进行全程指导。

  4、走访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及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

  5、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对群众的来电、来访等均要有记录,若需调查落实的要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来电、来访人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副组长职责及要求

  1、预防和妥善处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制定和完善实施工作方案。

  2、做好转向资金的预算、汇总、上报和结算,做好每月营养餐食品台帐和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解决相关社会反映存在的问题。

  3、定期和不定期对采购货物进行质量抽查。

  (三)成员职责及要求

  1、管理人员要做好专项资金的领取、结算、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每月营养餐食品的台账;指导各班级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工作,并展板公示,接受监督。

  2、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组织并维持好本班学生的就餐秩序,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用餐,做到不浪费;督促学生用餐后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不得乱扔;负责指导学生每周签字和每月签字。收集整理学校每月一次学生及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上报到营养餐管理员处。

  3、后勤人员做好每天营养餐样品的采集和保管工作,(留样保留

  48小时),按时足额提供新鲜营养的原材料,保证卫生清洁,做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采购原材料要索取凭证,除保证原材料的质量之外,要求实事求是开支,不虚报。

  四、实施的步骤

  (一)宣传方式:利用校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二)供餐对象:本校1—6年级学生,学前班午餐自理。

  (三)供餐形式:学校食堂供餐。

  (四)供餐范围:不提供早餐,中午放学后提供免费营养午餐,做到膳食结构合理搭配,营养均衡,按计划供给学生营养餐,切实保证数量和质量。

  (五)具体措施

  1、午餐由陪餐教师领取,以班为单位,发给学生统一在教室就餐。

  2、每周一至周五进行供餐,放假时不供餐。

  3、就餐结束后,学生的餐具自己清洗,把垃圾统一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五、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时学校领导及管理员及时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

  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3、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往医院诊治。

  4、迅速向镇中心小学及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5、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6、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7、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

  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

  2、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3、对从业人员进行用电、机器操作规范培训。

  七、实施时间

  本学期从2月27日开始供餐。

  大关镇小坝小学

  2021年2月28日

  大关镇小坝小学

  营

  养

  改

  善

  工

  作

  计

  划

  2021至2021学年第二学期

  第2篇:营养餐工作计划

  花沟学校2021——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营养餐

  工作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根据教体局“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

  程专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召开了“全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结合我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情况、供餐方式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和研究,为使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花沟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花沟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水兆宝,全面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副

  组

  长:车起达,领导和督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成

  员:尹发余,督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开展。

  2、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车起达,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开展。

  副

  组

  长:尹发余,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的管理和督查。

  成

  员:各班主任,具体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严格管理,强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强化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特提出如下要求。

  1.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

  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2.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1、供餐类型及要求:学校统一实行学生完整营养餐的膳食补助计划;每餐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餐,不得有意克扣。

  2、人员配备及职责: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检、监督等管理人员。

  质检员,负责对企业供餐的各类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把关,坚决杜绝霉烂变质、边角头料、无合法票证的食品;

  监督员,负责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并负责列好每日进货清单、建好供餐台账;

  3、制度建设及管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健全制度,统一管理。

  ⑴组织建设。学校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报学区备案。

  ⑵制度建设。切合本校实际,制定“花沟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种管理制度。

  ⑶“食品仓储及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存储关,做到定期检查,分类储存,标识清楚,杜绝霉烂变质、过期食品出仓。

  ⑷“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把食品质量检验关,做到对采购食品分类验质,防止以次充好,并索取相应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等,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

  ⑸“食品数量核准登记制度”,严把食品购入数量关,防止克斤扣两,杜绝资金流失,杜绝弄虚作假,中饱私囊。

  ⑹“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做到食堂、餐厅、餐具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确保每日食品留样,及时杀灭蚊蝇蟑螂,杜绝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⑺就餐管理。学生就餐期间,各班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亲自负责本班学生的就餐秩序,坚守岗位直至学生就餐完毕。

  为保障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生就餐安全,以防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通常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制定《学生就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护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做到统一指挥,组织有序,行动迅速,有备无患。

  2、在学生就餐过程中,各班主任教师必须严密注视学生的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学生出现的食物中毒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施救。

  3、当个别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状况时,由学校直接送往学校附近医院或医疗室进行救治。

  4、当大批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状况时,由校长及时组织相应数量的教师和运输工具按症状先重后轻及时有序送至附近医院或医疗室进行救治。

  5、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按照《学生就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⑴、立即报告学区、区教育局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及区、乡人民政府。

  ⑵、临危不乱,全力协助医护人员进行人员救治。

  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并按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⑷、加强事故发生当时的安全保卫工作,把握事故态势,及时做好家长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与疏导工作,确保秩序稳定,事故处理及时、高效。

  ⑸、及时认真撰写事故报告,实事求是反应事故真相,追究事故原因,检讨管理失误,总结事故教训。

  ⑹、根据事故原因及时进行整改,迅速恢复供餐。

  2021年8月27日

  第3篇:营养餐工作计划

  营养餐工作计划

  大理市湾桥镇中庄完小

  2021年9月

  2021-2021年营养餐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县教体局、城关学区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全面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志刚

  管理员:郭艳梅

  成

  员:全体教师

  2、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1)学校营养餐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为该班营养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拟定出安全协议书,将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

  议。

  三、加强营养餐日常工作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营养餐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管理委员会,行使营养餐工作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1、加强学校营养餐工作的卫生安全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严禁接收下列食品:

  ①无本批次检验合格证的牛奶、面包、鸡蛋等食品。

  ②包装鼓胀、生产日期模糊、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③不符合营养餐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拒接,并且每次最多接收一周量的食品,还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四、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鸡蛋加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病毒性肝炎等传染性强的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

  校食堂工作。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加工食品;不在鸡蛋加工室和储藏室内吸烟。

  五、学校要加强学校营养餐食品存放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做好储藏室和加工间的“五防”工作。

  六、应急措施

  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第4篇:营养餐工作计划

  2021年圈湾小学营养餐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田百成

  成员:李国栋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刘应智

  成员:沈有才

  陈海军

  祁海中

  乔丽玲

  朱永霞

  三、内容及要求

  (一)实施时间:从2021年8月25日开始试行

  (二)标准及经费来源:按照中央财政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补助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三)供餐内容:

  严格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供餐内容,提供大肉臊子面(每周一、三、五)、牛肉面条(每周二、四),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材料新鲜洁净,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四、强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精心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因此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校长要负总责,值周教师要搞好服务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营养餐食谱公示制度,在食堂和教室醒目处公示。

  二是严格按照公示的食谱不折不扣落实营养餐。

  三是账目结算要及时,发票报销必须附有本周的营养餐食谱,在开支中,不允许有其他费用。

  四是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做好宣传发动开好教师会和班主任会,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宣传营养餐实施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成员职责及要求

  1.管理人员要做好专项资金的结算、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每月营养餐食品的台账;做好学生的用餐登记工作。

  2.值周教师要组织并维持好就餐学生的秩序;每周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3.值周人员做好每天午餐样品的采集和保管工作(留样保留48小时),按时足额提供新鲜营养的午餐,保证卫生清洁;做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六、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上班期间工作服应穿戴整齐、清洁卫生。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食堂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七、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时学校领导及管理员及时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3.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往医院诊治。4.迅速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5.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6.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7.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八、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2.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3.对从业人员进行用电、机器操作规范培训。

  圈湾小学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5篇:营养餐工作计划

  老店子小学2021年秋季学生营养“管办分

  理”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内容及要求

  :

  (一)营养餐的供餐方式

  本学期我校从8月31日开始供餐,学校统一进货,再由食堂向学生提供鸡蛋、猪肉、蔬菜、米饭,价格为区教育局确定的价格。

  (二)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五级责任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1.开学初,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2.在日常工作中,分别从食品采购质量监督、财务管理、供应加工监督、宣传和档案管理四个环节负责对营养餐改善计划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入手,确保学生能吃上安全、卫生的营养餐,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到实处。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1.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还在各灶分别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各灶的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2.严格监管,按照学校加工制作环节的要求,向学生提供合格食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身穿工作服,卫生帽,各食堂购买了消毒柜、冰柜、食品留样柜,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发挥功效。为了消毒达标,学校要求各灶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用84消毒液对所用餐具按“一洗二消三冲四保洁”程序进行消毒。学校监管方面,每天由各灶监督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项目涉及卫生、质量、数量、留样等。3.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4.按照县上要求,我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使用。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堂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监管人:王珉

  2021年8月30日

篇五: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同在蓝天下携手成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

  钱伟竹

  【期刊名称】《教育家》

  【年(卷),期】2015(0)5【摘

  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地处黔西北高原,平均海拔2200米。县境中部为开阔平缓的高原,四周低矮,是贵州省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县,乌江、牛栏江、横江发源于此。威宁全县总人口140多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四分之一,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威宁也是教育大县,全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514所,受益学生26.5万人。为了读书,学生们得翻越大山徒步往返学校。简陋的教室、桌椅,灿烂的笑容是这里的校园特色。学校的篮球架是用几块木板钉在两棵松树上的。一勺油浇在苞谷干饭里,再加点盐就是一顿中午饭。

  【总页数】3页(P53-55)

  【关键词】义务教育学校;威宁;同在蓝天下;牛栏江;营养改善;食堂卫生;横江;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黔西北

  【作

  者】钱伟竹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759.2【相关文献】

  1.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浅析外来民工子女就学的现状及对策[J],董晓清

  2.精细管理

  让资金安全

  让学生开心——威宁自治县2012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实施情况扫描[J],刘荣刚;浦永贵

  3.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第四届上海市青少年质量夏令营举行[J],苓迎

  4."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上海青少年质量夏令营开营[J],5.同在蓝天下

  携手共成长——让外来民工子女享受同样的教育[J],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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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31?

  【字

  号】黔府办发[2011]134号

  【施行日期】201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13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为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顺利实施,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连片特困地区65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启动国家试点工作,同时鼓励非连片特困县逐步开展“计划”地方试点工作。

  (二)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65个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非连片特困地区的县“计划”试点所需资金由各市(州)、县自行承担。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在争取中央财政奖励性补助的同时,省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供餐方式。通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的实施,我省村级以上学校已全部建有食堂,村级以上学校原则上由学校食堂供餐。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教学点,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有关地区和学校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科学合理配餐。供餐内容可包括完整的午餐,或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加餐或课间餐等。

  (四)鼓励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组织,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学生用餐安全。新建学生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在2012年春季开学前收回。严把食堂饭菜卫生、质量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严格执行食堂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登记、食品留样、安全检查、餐具消毒、校领导付费陪餐等制度。完善学生食堂监督机制,学校成立伙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和教育、卫生、乡镇负责人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严格中小学食堂管理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校长及本级教育局长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县级政府要制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提供服务主体和托餐企业、单位(个人)的食品安全检查。

  三、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各级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

  各县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指挥长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乡(镇)长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乡镇政府和学校相应成立本乡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职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

  各地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级政府职责。省政府负责统筹制定全省“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指导和督促市、县政府做好“计划”实施工

  作。

  市(州)级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根据省的方案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督促所辖县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为试点地区和学校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本县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对全县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计划实施负总责。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县级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

  2.有关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计划”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对有关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物价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新闻、宣传、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学校职责。“计划”实施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三)规范组织管理。

  各市(州、地)、县政府要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组织管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大力宣传“计划”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计划”实施;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附件:1.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办法

  2.贵州省连片特困65县名单

  附件1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加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管理

  (一)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

  补助标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5∶5分担。各地要做好“计划”专项资金与补助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工作。按照各自的资金管理要求,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严禁产生挤出效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要尽快将预算分解到县,并在

  预算分解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并区分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类型,通过特设专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三)资金使用。

  国家试点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有条件地方可实行餐卡(券)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或发放餐券。

  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由各县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如原上报的在校学生人数有变动,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补足。各县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结余部分存放于县级财政专用帐户上,用于抵扣下一学期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县级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开支;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可由学校公用经费中给予补贴。

  (四)资金监管。

  1.各县要制定“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计划”资金。

  2.各县要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充实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对试点学校食堂实行成本核算。

  学校要按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

  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3.各县应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学校、供餐单位或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4.各县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5.建立“计划”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每年都要将“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审计重点。

  6.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食品安全管理

  (一)“计划”实施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各县要将“安全、卫生”作为学校实施“计划”的首要条件,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计划”。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不得纳入“计划”实施范围。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县级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各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的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保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有效实施。建立

  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食品采购管理。

  1.各县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针对“计划”所需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招投标、配送等环节,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一般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食品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

  2.各县要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应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学校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有条件的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3.各县要指导学校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

  4.加强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律取消其供货资格。

  5.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食品存放管理。

  试点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六)各县应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要定期对纳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供应商和供餐企业、托餐家庭(个人)依法进行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县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各县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卫生专家巡查各试点学校,通过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各学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师生和餐饮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有条件的试点县在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活动期间,可将涉及“计划”的食品供应商、供餐企业和供餐家庭(个人)等一并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指导,提高校外食品供应方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食堂建设和管理

  (一)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1〕23号)要求,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实现全省除教学点外“校校有食堂”的目标。村小和片区完小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改建食堂,乡镇所在地小学食堂不应小于100平方米,初中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7号)规定。农村中小学食堂实行自办自管,按照公益性、零利润的原则,中小学学生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在2012年春季开学前妥善收回。

  (三)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规范管理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设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各县要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结合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齐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问题。招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身体、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有问题的不能录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

  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学校炊管人员专业知识岗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食堂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购员。

  (五)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

  学校食堂实行三种供餐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一般适用于小学;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一般适用于中学;三是蒸饭制,即由学生自备米菜,由学校统一蒸饭,主要适用于一些条件艰苦的山区学校。

  实行包餐制的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粮油等原料市场价格、不同年龄段等因素,根据价格管理部门设定的最高限额,合理确定不同的伙食费标准和收费方案,并报教育、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实行自购制的学校食堂,应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饭菜价格,每餐供应的主副食、菜肴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

  实行蒸饭制的学校食堂不得收取费用。

  试点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食堂可单独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支票户),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采用蒸饭制方式的小规模学校,其食堂财务可纳入学校事业财务账中统一核算。

  学校食堂收入核算以自身的经营服务活动为依据,主要包括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小店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上级部门下达的学生伙食补助拨款,直接计入财政补助收入。

  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劳务补贴、添置、维修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县级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开支;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可由学校公用经费中给予补贴。

  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其它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伙食管理委员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严禁学校食堂发生下列行为: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虚列支出;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四、校外供餐管理

  (一)建立校外供餐准入机制。

  各县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外供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形成轮流更替和优胜劣汰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对预进入“计划”的供餐企业、托餐家庭(个人)等,试点县要组织职能部门,先期进行严格的资格(资质)审查,通过筛选,最终确定校外供餐推荐名单,指导试点学校做好选择。

  采取校外供餐模式的学校,要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作为确定供餐模式的首要条

  件,要在县级确定的推荐名单中选择供餐企业和家庭(个人),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最安全的供餐模式。

  采取校外供餐模式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校外供餐者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级营养办备案。

  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不在县级校外供餐推荐名单之列的企业和家庭(个人)严禁从事“计划”的供餐、托餐和原辅材料供应业务。

  (二)建立校外供餐退出机制。

  校外供餐名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县级营养办,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餐名单。

  1.供餐企业、供餐家庭(个人)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餐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包括已进入名单但尚未实施供餐的企业、家庭和个人。

  4.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5.在协议供餐时间内连续停止供餐三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6.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五、实名制管理

  各县对中小学学籍实行电子化统一管理,对初中、小学各年级学生进行实名登记,严格转学、休学管理程序。县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负责中学的学籍审批和管理;各乡镇中心校(教辅站)负责小学学籍的审批和管理。

  各县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实名制动态监控,实时动态掌握学校在校生人数。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套取学生补助资金和冒领学生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六、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评价,严查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一)监督检查重点。

  1.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2.学校食堂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和健康合格证,是否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4.食品配送服务和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是否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5.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6.对供餐企业、原辅料供应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是否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制度,相关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

  7.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供餐食品是否有营养,食谱搭配是否合理,实行“计划”后学生的身体素质是否有明显提高。

  8.国家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学校或供餐单位和个人,是否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克扣专项资金现象。

  9.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10.“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1.加强行政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预防腐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定期督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计划”覆盖的试点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

  2.重视舆论监督。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计划”,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监督。试点地区和学校应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专业机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或审计;一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可委托符合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机制。

  1.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省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州、地)、县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上报本地“计划”实施情况。

  2.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从上至下,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每年对各地、各单位及个人目标责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按期完成任务、服务质量好、无违纪违规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地要定期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4.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设立厅长信箱,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布。每个试点县也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事食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与学校商品交易资格,并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校外供餐企业和家庭(个人)托餐点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停止供餐(托餐)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2贵州省连片特困65县名单

  遵义市(8个):

  桐梓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凤冈县、湄潭县、习水县、赤水市

  六盘水市(2个):

  六枝特区、水城县

  安顺市(6个):

  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

  黔南州(10个):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

  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

  黔东南州(15个):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

  黔西南州(7个):

  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

  毕节市(7个):

  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

  铜仁市(10个):碧江区、江口县、玉屏县、石阡县、思南县、印江县、德江县、沿河县、松桃县、万山区

篇七:学校营养餐实施方案贵州

  

  贵阳市全面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贵阳“大市场”带动“大扶贫”作用,进一步深入推进“校农结合”工作,按照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的原则,完善农产品精准扶贫供应链,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学生餐、贵州产”;在2019年,实现全市各级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贵州农产品采购比例达80%以上,2020年达90%以上。通过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团餐运营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比例,以销促产,以产促销,促进农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建立以区(市、县)为主,市、区(市、县)联动的统筹工作机制。市、区(市、县)两级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扩大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学校“校农结合”,优化学校团餐供给机制,进一步发挥贵阳“大市场”的引领带动作用,助推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工作。

  (二)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以学校团餐对农产品的需求为牵引,整合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资源,建立完善各地区学校团餐市场化供给机制,引导更多的本省优质农产品进入校园,实现需求与生产精准对接。

  (三)坚持助推脱贫的原则。建立本省农产品直供奖补机制,按照省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农业产业主攻方向,支持鼓励各类学校、学校团餐运营商直接与本省蔬菜种植基地、肉禽养殖基地、蛋奶供应基地等签订批量直供合同,帮助本省农业主产区的农产品降低流通成本,进一步打开销路、拓展市场,有效提升本省农产品在学校团餐采购中的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各类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中职、高校全面普及学校食堂或食品加工间,满足学生在校就餐需求。统筹整合学生餐对农产品需求,鼓励各类学校食堂和学校团餐运营企业大力实施“校农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农产品,全面实现“学生餐,贵州产”。

  (五)坚持保质安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用餐本地菜品营养指导菜谱,以批量定制助推本省农产品加快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制定严格的学校团餐运营企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鼓励运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逐步建立规模化、诚信化、标准化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综合协调服务功能,建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加强对进校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学生餐安全营养。

  (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区(市、县)为单位,综合考虑各类学校的地理位置、就餐人数、学生意愿以及学校团餐运营企业加工配送能力等各种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学生自愿、一校一案的要求,选择自办食堂、餐食配送、净菜加工等方式,确保学校供餐方式和配送模式合理可行。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机制。根据《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餐配餐营养指导方案》,结合我市学生年龄特点和营养需求,遵循科学营养、安全卫生、质量兼顾的要求,按照我省农产品分布情况和地方饮食习惯,制定我市中小学生用餐营养指导菜谱。制定我市“校农结合”营养餐配送、团餐配送、生鲜农产品供应企业等准入标准,统一质量要求和服务规范,由各地区择优选择学校团餐运营企业,确保农产品、餐食等及时高效配送到学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摸清需求。以区(市、县)为单位,按照配餐食谱、学生就餐人数和开餐次数,认真测算学校食堂农产品品种和数量需求,按学期制订各类农产品采购需求清单,将需求清单提供给经公开招投标中标的配餐供应运营企业,由运营企业按照需求直接与省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或农产品龙头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精准组织生产,保障学生供餐农产品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属高校)

  (三)完善配套。原则上中小学校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6号)中“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的规定,建设食堂或食品加工间;确因场地原因无法建设的,可采用校外配餐的方式解决学生用餐。要加快推进未开餐学校食堂或食品加工间的建设以及编外食堂工勤人员的配备工作,编外食堂工勤人员要符合从业要求,并按照涉教人员标准核查身份。编外食堂工勤人员参照以下标准配备。

  1.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在校学生2000人以上的,比例为30—50∶1;在校学生1000至2000人的,比例为40—60∶1;在校学生1000人以下的,比例为60—80∶1。

  2.非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在校学生2000人以上的,比例为70—80∶1;在校学生1000至2000人的,比例为80—90:1;在

  校学生1000人以下的,比例为90—100∶1。

  3.食品加工间工勤人员参照非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减半执行,保证每所学校至少有两名食堂工人。

  (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四)提高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标准,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将现行营养餐生均补助标准由生均400元/学期提高到500元/学期,提高标准后增加的资金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标准,将现行营养餐生均标准由8元/天提高到9元/天,提高标准后增加的资金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订单生产。围绕学生餐农产品需求,变菜单为订单,加快建设市属高标准农产品生产保供基地,引导省内农产品主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按照学校需求发展规模生产、订单生产,实现需求、生产、销售的互联互通,做到产购销精准对接。建立学校团餐运营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的奖补机制(试行三年),鼓励学校团餐运营企业直接与省内蔬菜生产基地签订直购合同,原则上单一基地、单一品种年直供采购量(需经产出县商务和农业部门认定)达到一定数量(根据不同品种的产量由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由商务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视本地农产品与外地同类农产品在省内一级批发市场的价差,给

  予500—1000元/吨的补助,每季度核拨,从2020年起,补助资金按市、区(市、县)1:1比例承担。补贴范围可逐步扩大到本省肉类、蛋类、奶类等,补贴品种、补贴标准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根据省农业主管部门明确的主导农产品、省内外农产品价差、学校采购需求等每年调整确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六)畅通渠道。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免费设立产业扶贫专区。以区(市、县)为单位,公开招投标确定1—3家学校团餐运营企业,鼓励采取直供直购的方式,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城区学校提倡净菜配送,农村学校可实行毛菜配送。离县城距离较远的农村边远学校,其大宗物资由区(市、县)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其余农产品可就近采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七)强化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对“校农结合”农产品的生产、采购、配送、追溯实行全程监管,强化质量确保安全。把好生产环节关,做到源头安全和质量达标。把好运输、贮存、配送过程关,保障配送农产品新鲜保质,做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把好监督检查关,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把好质量验收关,杜绝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确保学生食品安全。把好事后追溯关,要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农结合”农产品采购台账,健全学校

  产销对接采购供应统计及考核体系,对产销链条中的本省农产品的品种、产地、数量、金额定期进行统计、监测,督促供应商采购本省农产品比例不低于规定要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校农结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处室,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工作调度。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市、县)政府是实施“校农结合”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参照市级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动机制,全面落实本辖区工作责任。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校农结合”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实施推进,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供学生餐农产品需求,统计学校采购情况;配合建立学校团餐营运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的奖补机制,并按年度进行调整。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制订运营商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对接全省农产品购销平台,指导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扶贫专区,保障农产品按要求及时配送;牵头建立学校团餐营运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奖补机制,并按年度进行调整。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有序组织农产品生产,提供农业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名录,保障农产品供给,做好采购引导工作;配合市商务局建立学校团餐营运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奖补机制,并按年度进行调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行业标准,制定全市学生餐配餐营养指导方案,指导学生科学用餐,并做好医疗卫生领域的推广实施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学校食堂或食品加工间的监督指导,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配合制定食品安全相关行业标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校农结合”市级有关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学生餐配送农产品的价格调控,保障价格稳定。

  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将该项工作的配送车辆纳入城市高效配送体系中进行管理。

  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将工作任务纳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应急状态下学校粮油供应保障。

  市委宣传部负责“校农结合”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校团餐营运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奖补资金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区(市、县)政府要及时安排资金,切实做好本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间)建设、添置、维修各种食堂设备的相关资金保障工作。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小学教师就餐看护新增的超课时费等纳入学校同级财政经费预算,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开支,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给予补贴。学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与学生同价同菜,由教职工自行缴纳就餐费用,不得分摊或者变相转嫁给学生。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督办督查局将“校农结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配合市教育局把“校农结合”工作作为各区(市、县)年度“教育事业”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按程序开展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督办督查局等市有关部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区(市、县)政府

  “校农结合”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贵阳市“校农结合”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支持“校农结合”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示范推广。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自办食堂或供应职工团餐的,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校农结合”的做法执行,积极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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