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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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四篇】

2023-08-23 11:18: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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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四篇】

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4篇

【篇1】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调研报告


  收到市纪委干部室《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后,我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英辉高度重视,迅速做出批示,要求连夜加班,围绕《通知》要求,立即展开调研活动。现将对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监督管理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09名。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纪检监察干部40人;
乡镇纪委9个,纪检监察干部26人;
县直单位设有纪检组、监察室等纪检监察组织15个,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纪检监察干部43人。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县按照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树立和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督机构。为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和有关县纪委常委为副组长的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谋划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导、推进、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约束干部行为。由于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和全局性,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律、日常工作督查制度、保密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切实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廉洁自律、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我们委局机关多年来始终坚持周一学习“雷打不动”,每周一利用2个小时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文件规定、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法规等内容,同时,每次安排委局机关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轮流登台讲课,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另外,还分期、分批抽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以干代训、以干代学,快速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年来,先后共抽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8批40人次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培训,收到较好效果。
  四是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管水平。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了突击检查机制、问卷测评机制、回访评价机制。突击检查机制就是由县纪委办公室同志不定期对机关内部各室、纪工委、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突击检查,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日中午饮酒、在岗不在状态等问题。问卷测评机制就是请单位主要领导、一般干部、支部书记、农民群众等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回访评价机制就是由县纪委办公室同志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询问他们对办案人员工作态度、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情况,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刚刚结束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实施自我净化”活动中,我们查找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精神状态不佳,存在得过且过、萎靡不振,因循守旧、惯性思维等问题;
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思路不开阔,服务中心意识欠缺、融入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是工作标准不高,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敷衍塞责、无过即功等问题;
四是创新意识不强,拘泥于一些传统的理论和观点,把过去的一些做法当做固定不变的模式,存在经验主义、照抄照搬等问题;
五是自律意识不严,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自以为高人一等,存在自以为是、我行我素,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
  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两点:一是监督制约不到位。由于是对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家彼此非常熟悉,在执行纪律规定时存在监督制约不到位的现象。二是监督管理不给力。由于受领导体制、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效力不大的现象。
  经过认真研讨,我们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敬业意识不强。有些纪检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应付则应付,没有争先创优的想法和目标。二是学习意识弱化。部分纪检干部把学习当作软指标,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新学科、新知识、新技能不懂、不会,导致思想僵化、墨守陈规,工作方法陈旧,业务能力停滞不前。三是大局意识较差。考虑问题局限于纪检工作范围,认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是县委政府领导的事,不能够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是创新意识滞后。有的同志认为从事纪检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考虑工作跳不出原来的思维,开展工作摆脱不了原来的定式,谋划、开创特色和亮点工作能力不强。五是追究力度不大。因为经常在一起共事、工作,致使对自律意识不严的纪检监察干部追究不到位。六是“双重管理”因素的影响。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升降、去留主要是受该单位的影响,县纪委监察局对其监督管理乏力。
  近三年来,我县纪委监察局没有收到一起反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没有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调查和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对策和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努力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建议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负责人岗位,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逐步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岗位,实行县纪委常委会提名推荐、县委或垂直部门上级单位考察、任命等办法。
  二是进一步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和选拔任用关。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应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用人单位上报名额和应具备的条件,经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择优录取。
  三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双重管理”体制。建议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的任免由上级纪委提名、上级党委决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决定而不是同级党委决定,以便于更好地实施内部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由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执纪办案纪检监察干部每天利用3分钟时间上报前一天的生活、社交情况;
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的办法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严格自律。
  五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流程。把纪检监察机关每一项业务工作列出流程图,排查负责该项业务工作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发生。如案件检查工作,就要对案件线索筛选、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暂扣和封存涉案款物、案件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制约,努力使权力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制度、有效的监督中规范运行,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六是进一步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夯实教育基础,提升综合素质。要始终把加强教育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崭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会议学习、轮流讲课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内部监督。在纪检监察系统建立健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对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守纪。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管理机制。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如我县纪委监察局建立查访回访机制,定期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实施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制定了《关于对机关各室、各纪工委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考核的意见》,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篇2】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是区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活动部署开展更加突出明确聚焦执纪问责,转变干部作风,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的具体办法,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纪检监察体系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找准切入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几个方面来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四项目标要求。一是强信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提素质,补齐纪检监察干部知识能力短板,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三是讲规矩,严守党章党纪党规,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筑牢纪律规矩意识。四是正作风,重点解决工作不实、不思进取、不敢担当、管理松懈、跑风漏气等问题,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清廉本色。
只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才能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以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通过不断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做好必读篇目、必学内容、必看影像、必写心得等规定动作,利用读书报告会、素质提升大讲堂、支部学习会、交流研讨等学习教育载体,结合实际情况,学习内容和方式切实贴近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核心价值观,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开展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找准问题进行教育,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个别谈话、限期整改等形式,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强化宗旨观念,提高行政效率,培育实干精神,塑造良好形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四项目标要求,坚持四个工作原则,抓好四个阶段任务,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精神境界,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新目标、适应新形势、增强新能力、履行新使命、引领新常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总之,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3】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孙启

【期刊名称】《楚天法治》

【年(卷),期】2015(000)007

【摘要】当前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巨大突破,"打老虎"、"拍苍蝇"双管齐下,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监守自盗,步入贪污的歧途.不难看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本文结合十八大精神,就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干部队伍建设以及监督机制的制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有利于解决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总页数】1页(171)

【关键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孙启

【作者单位】山东济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相关文献】

1.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财政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长金莲淑同志在全国财政系统第九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节选) [J],

2.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再思考 [J], 赵鹏辉

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举要 [J], 王茂权

4.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 [J], 罗桂全; 廖腾琼

5.浅析高职院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J], 杨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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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机关支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及
干部队伍建设研究
中共新抚区纪委 李 铁 (2011年10月25日)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及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及干部队伍建设的素质高低、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较好的工作状态和树立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阻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面就对这些问题的成因及解决办法进行分析。
一、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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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1、干部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有的基层单位虽设有纪检监察室,只配备1~2名纪检干部,但个别单位的纪委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有的被单位领导“敬而远之”,有的被“拒之门外”,履行不到监督职能,有时事务缠身,不堪重负,兼顾本职工作少,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一些纪委只设书记,成了“单干司令”;
有的纪委书记的待遇低于同级干部,工作不好开展,存在着“不敢干又出不去”的情况;
有的把纪委书记当作是一种待遇,作为提拔的“跳板”,工作疲于应付,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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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缺乏。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缺乏的突出表现为:
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在机构改革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通过竞争(竞聘)上岗,“上岗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在岗时又没有安排时间培训”,导致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普遍比较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除了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具体负责其他工作,主观上强调业务工作忙,抽不出时间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理论知识,政治理论根底不深,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缺乏对新知识的掌握,直接影响到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很抽象,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枯燥无味,从事此项工作对自己今后的晋升和提拔发展面很窄,产生不愿潜心钻研也不想深入学习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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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监察干部担心领导会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在监督上级时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时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同志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大局和单位的社会形象。总认为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给干部造成压力,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成为工作中的“绊脚石”,在工作实际中就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法方式简单、缺乏创新精神。采取的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目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不是主动采取开展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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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谈心活动,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和“上纲上线”处理问题,常常使对方口服而心不服。
工作上无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新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缺乏工作主动性,不安心本职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有等、靠的思想。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部署工作时习惯于开会安排布臵工作就算完事,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没有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对策,甚至带着框框搞调查,缺少实际效果。
5、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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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心态失衡。有些领导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在政治上放松学习,工作上降低标准,处事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少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总认为当前工作环境不佳,以致态度消极,随波逐流,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四是责任心不强。有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有提高,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二、对策与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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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需要。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强化队伍自身作风建设,是我们解决纪检队伍存在问题的必要途径。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自身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水平的关键。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需要健全的机构、完善的工作机制和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首先,健全机构、健全制度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其目的,就是为各级党的组织抓好纪律检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工作实践来看,无论是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只有其纪检监察机构健全、人员配强配足,才能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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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是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纪律检查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有利于规范内部管理和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提高工作管理水平,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就对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源头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是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履行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四大职能和行政监察职能。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颁布实施了《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党员保障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既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也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反腐倡廉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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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提出了新的思路。因此,我们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自身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专职队伍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以好的作风选拔作风好的人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要坚持做到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严把“入口关”。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配备问题上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慎重选人,绝不能勉强凑合。通过选用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纪律性、纯洁性。
二是注重干部年轻化。在选拔中注重挑选一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的年轻干部,使他们与经验丰富的老干部、承前启后的中年干部按梯形结构形成一个综合体,发挥各自的最优效能,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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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注重干部的培养教育。要给那些有潜力,积极要求上进的纪检监察干部压担子,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干部能力和水平。同时,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措施,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开拓干部视野,积极为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对那些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畅通“出口”。
四是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使用。对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大胆提拔使用,以此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同时要抓好轮岗交流,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的制度化、经常化。
五是要注重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其特殊职能,业务性、政策性比较强。要不断健全科学的管理用人机制,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上做到科学、合理、有序,使之更加有利于工作的正常性、连续性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 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做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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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加强学习,坚定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要善于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承担起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把依法执政的要求贯穿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去,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要牢记使命,求真务实,进一步塑造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二是坚持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执纪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内部培训和研讨等方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即:经常学习党规党纪,具有融会贯通的能力;
善于冷静思考,做好思想工作的能力;
深入调查研究,具备综合分析、鉴别的能力;
不断更新业务管理知识,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勇于实践,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三是要加强自我教育,主动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的第一线,如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拒绝监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打铁先得自身硬,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更要起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基层单位和部门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要首先执行;
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人员要首先做到;
凡是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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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要首先做到。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纯洁生活圈和交友圈。凡是与政策相违背的活动、行为决不参与,凡是与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传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我免疫能力。
四是要关心爱护、发挥激励作用。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从工作待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加以关心、爱护。积极做好推荐、输送等工作,以调动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事业心,使纪检监察干部热爱本职工作,不断陶冶情操,磨练意志,从而以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干部群众中的理解和支持。
(四)与时俱进,努力塑造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既要常常深入基层和外地调查取证,又要不断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难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腐蚀和诱惑,甚至会产生“办案腐败”。为此,要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好“四个形象”。
一是满身正气,树立可信形象。人们常把纪检监察机关看作是主持正义,公正、公道的地方,碰到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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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要向纪检机关检举;
个人有冤屈时,也会找到纪检监察机关来申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要有坦荡的胸襟和刚正的气节,为人处事要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同时,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打铁须得自身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两袖清风,做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能从私心和个人好恶出发。特别是在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时,更要坚持秉公执纪,不带任何个人成见和偏见,在充满诱惑的现实生活中,不为权力所蚀、不为物欲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声色所迷。做到不枉不纵,刚正不阿,靠自己的言行赢得党和政府的信赖、干部群众的信任。
二是满腹才气,树立可敬形象。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就必须懂全局、精本行。一方面要广纳新知。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而且还要广泛涉猎哲学、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地丰富自己,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能力。在积累知识的同时,还要注意各种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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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信访举报中查证问题。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使干部群众从心底里敬佩。
三是满脸和气,树立可亲形象。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干部,预防腐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敢于碰硬,又要善于工作,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仅是惩处机关,同时也是咨询机关,谈心交心、保护爱护干部的机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做到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多深入群众,善于与干部群众交朋友,带着满腔热情来对待和处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风细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既嫉恶如仇,又与人为善;
既严肃认真,又不盛气凌人,使他们觉得纪检监察干部有情又有义。这样,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才愿意和纪委反映情况,也愿意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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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满腔勇气,树立可畏形象。面对各种各样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分子,身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需要的是勇气。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案必查是天职,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子就要得罪人,搞纪检监察工作就是不要怕得罪人。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要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特别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敢于打黑面,有不畏权势、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对腐败分子不仁不义才能对人民群众有仁有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挥警诫作用,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反腐倡廉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创建反腐倡廉新局面的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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