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振兴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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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振兴心得体会7篇

2022-10-23 14:25: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篇一: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精)心得体会: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最新)

  乡村产业是立足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就业为主体,包括种养业、 农产品流通业、农产品加工业及乡村休闲旅游业等在内的复合型产业。乡村产业振兴 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 农业综合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确保以粮食安全为核心的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转 变增长方式,从单纯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安全并重转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 合发展,形成稳定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乡村产业振兴的保障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 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现代农业是用现代工业、农业、信息科学、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装备起来的、 有效摆脱传统农业特质的集约化农业;是生产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综 合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转化效率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的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是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多功能农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生态良好、竞争力强的可持续农业。国内外对现代农业没有统一公认的定义,量化指

   标也是与时俱进的。我国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之中,发展程度呈 橄榄型分布: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呈现现代农业雏形,在全国比重较小;大部分地区 现代农业元素与传统农业元素并存,前者替代后者的速度随着科技进步在加快;部分 地区仍处于以传统农业为主导的阶段,主要分布在贫困、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就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改造传统农业, 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优化农业农村生产力布局,培育优势产业、主导产业、 特色产业和价值链长的产业,以核心企业为主导,形成上下游关联、优势互补、风险 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系统或产业集群。把涉农二三产业尽可能留在农村,把就业岗 位尽可能留给农民,把增值收益尽可能分给农民,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本质特征。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供给侧问题,要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构建:

  (一)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行构建 到 2022 年,按照 14 亿多人口、人均消费主要农产品维持“十三五”时期的平 均水平计算,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达到 6.5 亿吨以上,棉花 600 万吨以上,食 用植物油 7000 万吨以上,食糖 1500 万吨以上,肉类 9000 万吨以上,水产品 7000 万吨以上,奶制品 4000 万吨以上,水果 2.8 亿吨以上,禽蛋 3100 万吨以上。实现

   上述目标不是轻而易举的。2007 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供给缺口逐渐扩大,水产品、 蔬菜为净出口外,其他均为净进口,农业贸易逆差扩大。我国人均耕地和农业资源紧 缺,要通过优化生产力布局,努力提升主要农产品产出水平,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 给,核心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制定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对粮食生产、质量安 全、流通加工、宏观调控、支持保护以及消费、节约、储备、价格等方面做出规范, 从制度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立法思路:一是明确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战略。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的方针转化为法律规范,明确“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 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始终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1996 年,为了回应国际上“谁 来养活中国”的论调,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确定了粮食(含 大豆)自给率要达到 95%的警戒线,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人民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 养活自己”。《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也是按照这个自给率 规划粮食生产和需求的。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粮食自给率符合我国实际,发 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要继续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政策取向。在此基础上,利用 国际优质农产品进口调剂国内余缺,缓解资源压力。

   二是规范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着眼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适合国情的粮 食生产支持政策。完善产粮大县奖励、粮食风险补偿基金等扶持政策,加大中央财政 对粮食主产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产销省区间的利益调节机制。对主产区发展 粮食产业化和粮食加工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发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精深加工, 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生产者积极性。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 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定向补贴力度,及时取消“非粮化”耕地种植补贴。加大对农 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金融服务、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涉农担保等方面的补贴,扩大“绿箱”政策的实施范围和力度。

  三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库有机协调。严格保护耕地,严控基本农田红 线,遏制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 15.46 亿亩永 久性基本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将提升耕 地质量等级、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约束性指标 强化监督考核,确保 10 亿亩高标准农田不减少。创新粮食优良品种培育和生产技术, 推进粮食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藏粮于技。深化粮食储备制度改革,建立 国家粮食安全储备、企业经营性周转储备、农户自储多层次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粮食储 备体系。优化国家粮食储备结构,压缩经营性周转储备,推动优质优价优储。明确产

   区储备与销区储备的功能定位,减轻产区粮食储备负担。只有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 技、藏粮于库有机协调,才能释放粮食库存压力,有效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和周期性波 动。

  四是建立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制。包括分清中央和地方的责任,不能把粮食安全的 保障责任全压在中央;分清产区和销区的责任,不能把粮食的供给责任全压在销区, 销区不能无限度依赖产区,也要千方百计增加粮食产出能力。

  五是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宏观调控制度。制定统一的粮食产、供、销、储、进出口 调控政策,防止部门间各自为政;完善粮食收购、加工许可、流通监管、市场预警、 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管理制度;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构建价格形成与生产成本、 农民收入增长挂钩机制;完善粮食国内生产与国际贸易有机协调机制,防止逆向操作。

  

篇二: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思考(最新)

  很多人一提到乡村振兴,脑子里想的就是大量的补贴,补贴农村、补贴农业、补 贴农民。这种想法其实是有非常长的历史渊源的,要理解它就要理解另外一个看上去 非常矛盾的事情,那就是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

  一、经济政策为何倾向城市? 在历史上,我们国家曾经长期实施的是一种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它有很多表现, 而最为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政府的财政支出当中,有大量的比重是投入到城市地区 的。如果我们来看历史数据的话,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以后,农业相关的支出在整个 政府支出当中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这就是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的最为重要的表现。

  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以追求当地的经济增长最大化为自己的主要政绩目标。所以如果有 一块钱投入到城市地区去发展经济,当然它的产出至少在短期里的产出是高于投向农 村的。那么在一段时间以后,这样的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就客观上导致了城市和农 村地区之间越来越大的差距。

  这个问题到了 2003 年前后,达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一个阶段,于是当时有人呼

   吁,如果再不重视三农问题的话,那么中国的农村恐怕就会面临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于是从 2003 年之后,中国政府就开始大规模的补贴农业,一直到 2006 年,我们还 取消了存在了上千年的农业税,这样一来客观上的确产生了一些积极的效果。2004 年之后,中国的城乡间收入差距虽然仍然继续在扩大,但是这种扩大的趋势却明显的 放缓。一直到 2009 年,中国的城乡间收入差距开始出现了缩小的状态,这不能不说 跟长期以来我们补贴农村农业和农民有关。

  二、如何补贴农业? 在农业生产当中要更加补贴大农场的生产经营,而不是补贴小规模的家庭农业经 营。如果我们的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的国际竞争力,并且顺应城市化这样的一个经济 发展的长期目标的话,那么补贴大农场是有利于实现这两个目标的。但是这并不是意 味着我们在注重农业生产的竞争力的同时,就不需要关注收入差距的问题了。如果我 们真的希望自己的补贴能够有利于提高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的话,那么我们的补贴 不应该是去补贴他们的生产,而是应该去补贴他们的收入、公共服务以及帮助他们提 升生活质量。

  在农村居民越来越少的过程当中,不管是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还是发展乡村旅 游,要让真正能够有条件对农村的环境有需求的钱和有需求的人进去。在发达国家小

   城镇和农村地区之所以非常美丽漂亮,环境宜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发 达国家没有制度障碍阻碍,对于农村地区的环境和生活条件有需求的人到农村去建房 子,并且生活在那里。其中大量这样的人之所以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居住,就是因为 他们在年轻的时候有了积累,老的时候希望能够到一个环境比较优美的地方去进行养 老。所以,中国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是在乡村振兴过程当中要破除钱和人,真正对 于农村有需求的钱和人能够进到乡村去,帮助乡村来进行振兴。

  心得体会: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的思考(最新)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农业现代化是乡村现代 化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从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经验来看,农业现代化的每一次飞跃 都会引起乡村发展的现代化变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为 乡村振兴提供科技动力、人才动力、产业动力。

  一、提供科技动力 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现代科技是农业现代化和

   乡村振兴的重要驱动力。历史上,正是由于农业技术形态的不断进步,推动传统农业 向现代农业不断演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和资源利用率,加快乡村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比如,用现代科技 提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改造农业,能够加快劳动力文化素质提高与管理创新的速 度,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关键变量。当前,科技的不断创新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应用, 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乡村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有力促进了乡村多元发 展并加快新动能成长,重构乡村产业链和价值链,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带动一二三产 业融合发展和专业化分工,也让传统产业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成为乡村振兴的直接推 动力。

  二、提供人才动力 农业现代化道路是致力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 展道路,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生态安全和农民收入增长是其基本目标。农业现代化 将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既是乡村人才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农 村现代化的前提与保障。还应看到,人力资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现代化推动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农业比较效益 的高低决定着乡村人才的去留。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

   农业的功能不断拓展、价值不断凸显,农业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不断提升。这必将吸 引越来越多的人才来到乡村、投身农业,从而打破长期以来人才由乡村向城市单向流 动的局面,形成返乡创业、资本下乡的新局面,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从 这个意义上讲,以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乡村产业振兴与人才振兴有着紧密的互动关 系,互相作用、相得益彰。

  三、提供产业动力 农业是乡村的基础产业、核心产业。只有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乡村才会有活 力,农民才会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产业兴旺,推进农 业现代化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必由之路。农业现代化通过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 观要求,以合理的产业结构、先进的生产方式、现代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优化农业供 给结构和资源配置,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和现代 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健全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从而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优化升级,带动乡村产业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为 乡村产业兴旺提供强大基础动力。

  

篇三: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三一文库(www.31doc.com)/党团辅导/思想汇报〔乡村振兴战略心得体会〕

  乡村振兴战略心得体会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实现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国幅员辽阔,南北贫富差异较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

   感,举各方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努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是基础。发展是第一要务。实施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彻底解决农村产业和农民就业问题,确确保当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安居乐业。而无论是解决农民就业还是确保群众增收,都都需要以产业发展为基础。农业强,产业必须强。产业旺,乡村振兴才有底气。要实现产业兴旺,首先要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是通过培育农业品牌、增强科技创新、强化城乡融合,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促进农村产业集聚。

  人才振兴是支撑。“人才兴,事业方兴”。发展离不开人,乡村振兴自当不例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解决人的

  间题。由于受前些年农村发展“钱景”不大的影响,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农村缺人特别是缺少能人的问题,已经成为振

  兴乡村的制约瓶须。因此,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做好农村人才政策这篇大,完善人才服务

  机制建设。既重视本土人才的培育,培养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生カ军。也要广纳懂科技、懂市场、懂法律、懂管理的贤才能人到农村来创新创业,让农村成为贤才能人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建设一支懂农业、

   爱农村、爱农民的高质专业化乡村振兴队伍,增强农业发展

  的创新驱动力和农村产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文化振兴是灵魂。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头活水。乡村文化作为我国社会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乡

  土人文之美。如果说没有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更或是没

  有乡村文化的同步振兴,那那乡村振兴就失去了真正的灵魂。因此,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抓住乡村文化这一灵魂根本。不仅

  要顺应新时代的要求,推进城乡文化融合,保护并传承好乡

  村文化,增加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供给,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

  乡村文化及其产业。还要打通农村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破解文化服务难题,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在文化成果上的获得感以及在精神文化

  生活上的幸福感。

  生态振兴是根本。“録水青就是金银”,生态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只有实现生态振兴才能体现文明和谐的乡村振兴目标,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振兴,绿色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必由

  之路。由于前些年农村环境保护相对滞后,这无疑为农村生

  态振兴带来了更多的难题,需要花费较大的力气来解决。必

  须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改进农业生

  产方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持续攻坚农村环境污染

  防治,增加能供应的良性循探索农村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增

  强乡村振兴的恒久生命力。

   树高千尺于根深,大厦巍峨靠的是地基坚固,乡村振兴战略让国之基更稳,祖国必须将更加坚实屹立在世界洞东方,让我们信心倍增地撸起袖子加油干,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牵引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番农村力量。

  

篇四: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的突破口(最新)

  建设特色小镇是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生活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居 民幸福指数,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五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 推动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

  我市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建设,举全市之力,倾力打造特色小镇,全面构建具有陕 南特色的“节点式”“网格化”特色小城镇集群,奋力开启乡村振兴之路,有力促进 了新型城镇化、全域旅游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X 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达 52.7%,全市旅游综合收入达 260.52 亿元,同比增长 28%,6.69 万人实现稳定 脱贫,走出了一条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明显增高的健康发展 之路。

  特色小镇异军突起 X 特色小镇快速崛起,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最活跃的板块之一,已建成命名的特色 小镇环境优美、人才齐聚、商铺云集、游人如织,处处焕发出勃勃生机。

   一批国家级特色名镇名不虚传。围绕壮大特色产业,凸显地方文化特色,全面提 升服务设施,一批特色小镇分获国家部委表彰命名。镇安云盖寺镇,累计投资 18.5 亿元,修复了古景点,建成了中小企业孵化园、红豆杉基地、移民搬迁点,吸引了 500 余户企业、个体户前来投资发展,带动了 2000 余人就业,并获批 4A 级景区, X 年 8 月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特色小镇。柞水营盘镇投资 15.6 亿元,打造了终南山 寨、骑行绿道、国家青少年攀岩运动基地,吸引了一批企业前来投资建设,带动了 3200 多人就业,X 年 10 月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首批运动休闲小镇,其朱家湾村 还获“全国最美乡村”称号。

  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华丽现身。依托旅游资源、名人效应和宗教文化,抓项目、优 环境、育产业,一批特色小镇享誉省内外。X 棣花文创小镇,围绕挖掘贾平凹文化名 人效应,先后投资 12.6 亿元,打造了平凹文学馆、作家村,复原了贾平凹获茅盾文 学奖作品《秦腔》里的“清风街”“千亩荷塘”,打造了实景演艺《棣花往事》,带 动 127 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前来投资发展,并获批 4A 级景区,受到省内外广泛关 注,X 年底被省政府纳入创建类特色小镇名单。山阳法官秦岭原乡农旅小镇,先后投 资 14.3 亿元,建成了秦岭原乡门户区、梯田及荷塘观赏区、民宿文化体验区、特色 小吃街区等,形成了吃、住、购、娱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增加就业岗位 2000 多个,

   X 年上缴税金 1200 多万元,其法官庙村荣获“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等称号,X 年被省政府纳入省级培育特色小镇名单。

  一批独具风情的秦岭小镇初具雏形。以培育发展地方名优特产为重心,集约化建 立生产基地,延伸产品加工、包装、运输等产业链条,全面改造提升基础设施,一批 特色小镇成为秦岭深处靓丽的风景线。柞水木耳小镇,围绕打造木耳产业,先后投资 2.8 亿元,建成了木耳原种研发、科技示范区、生产基地、标准化菌包生产线、木耳 广场、博物馆、观光带等,X 年,小镇仅木耳产业收入就达 4700 万元。商州秦岭温 泉小镇,先后投资 13.7 亿多元,建成了江山旅游风景区、江山美丽乡村、大溪谷生 态颐养园等,带动就业 2000 多人,X 年,其江山村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

  镇安合曼般若小镇,先后投资 11.7 亿元,建成了兴隆寺·唐遗址公园、唐密文化展示 区、商业街、金台书院等设施项目,形成了集国学教育、禅修养生、休闲体验等为一 体的禅意旅游文化小镇,已聚集企业、个体工商户 300 余户,增加就业岗位 2300 多个,并获批 4A 级景区。

  发展之路独辟蹊径

   我市坚持从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实际出发,坚持高点定位、统筹谋划、精心组 织、全力实施,找准了以特色小镇建设助推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全面开展的新路径。

  坚持特色+产业,突出特质化属性。X 资源独特而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全市森 林覆盖率达 66.5%,到处天蓝、水绿、风景宜人,“秦岭最美是 X”享誉全国。历史 文化厚重,秦楚文化在此汇集,民俗民风浓郁,是现代文学巨匠贾平凹的故乡。地方 特产富集,核桃、香菇、木耳、中药材等质量优越,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旅游景 点云集,拥有金丝峡、牛背梁、天竺山等国家 5A、4A、3A 级景区 34 个。然而 X 属“八山一水一分田”地貌,立地条件差,建设用地严重短缺,农村面积大,贫困程 度深,设施滞后。通过认真分析市情,市委、市政府认为,创建特色小镇不仅利于彰 显 X 生态优势和文化特色,而且利于整合土地资源,不但可以优化发展空间,实现 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还可以壮大特色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和农村经济发展。市委、 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分别赴浙江、江苏乌镇、牛首山、灵山拈花湾禅意小镇 等地进行考察,组织人员参加中省特色小镇建设专题培训班,带领相关人员赴县区进 行调研,在充分吸收发达地区建设先进经验、摸清全市情况的基础上,明确了 X 特 色小镇发展方向及目标,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秦岭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上聘请国家一流设计团队,从产业培育到环境面貌治理到建筑风格到乡风文明等方

   面做出系列规划,做到“适度超前、多规合一”,体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 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 化同步”,力争用 5 年时间,创建 20 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 环境优美、旅游要素齐全”的宜业宜游宜创新特色小镇。

  实施引导+推动,注重功能化全面建设。为进一步聚集各方力量,我市将国土、 水务、环保、卫生、林业等部门支持农村建设相关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特色小镇 路、堤、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特色小镇建设整体推进。市级每年整合各类资 金 2600 多万元,统筹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县区也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小镇建 设。X 年全市 11 个初步建成的特色小镇完成投资 110.58 亿元,占到年度投资计划 的 120%,有力推动了小镇建设。与此同时,制定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界 投资特色小镇建设。先后在西安、南京举行了特色小镇项目招商活动,吸引了一批客 商前来投资建设,X 年,全市特色小镇共实现招商引资 42.55 亿元,群众也积极投资 修缮房屋,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主动抓好建设。

  划定红线+预警,助推纵深化融合发展。防止简单重复,认真落实县级申报、主 管部门初核、联席会议提出、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审批制度,防止盲目跟风。

   全市总体确定 20 个左右特色小镇为上限,创建成功后,不再新建。防止债务风险, 明确政府只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投资建设的主体必须是企业,要求财政部门加强对 县区公共财政的运行监测力度,防止无限制扩大债务上限。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 决反对搞政绩工程,盲目举债建设,防止引发新的债务风险。防止资源浪费,市上确 定除农业、旅游、体育类特色小镇外,建设规模一般不超过 3 平方公里,其中建设 用地控制在 1 平方公里以内。严控房地产开发,严防引入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建立机制+考核,探索新型城镇化之路。市上将特色小镇建设纳入全市年度重大 项目观摩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每年年底前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 及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视察组,对特色小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名,实 行月检查、季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发展综合考评依据之一。经考核,完成创 建任务的,继续提升小镇品质,不再列入考核范围;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将予以公开 通报,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一票否决”,并进行挂牌督办,直至创建任务完成, 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着眼辐射+带动,取得明显初步成效。通过特色小镇建设,推动了乡村一大批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善提高,截至 X 年底,全市初步建成的 11 个特色小镇就

   聚集城镇人口 12.63 万人,加速了农村环境改善,特色小镇范围内的居民房屋修葺 一新,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得到发展壮大,一大批贫困户被纳入特色产业生产范畴,实 现了家门口就业、脱贫致富。有力推进了全市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全域旅游蓬勃发展, X 年全市仅乡村旅游人次达 1715 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 41 亿元,分别比上年度增 加了 28.91%和 40%,分别占全市年度旅游总人次和综合收入的 35%和 30.4%。同 时,产业和人才的聚集,也吸引和拓展了贫困户就业、创业空间。山阳漫川关特色小 镇建立了茶叶、九眼莲、黄姜等种植、加工基地,打造了农家乐集群,吸引了 326 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解决就业 3200 多人,其中 426 人为贫困人口,有力推动了 全市脱贫攻坚进程。

  实践经验值得借鉴 我市的实践证明,只有因地制宜,挖掘优势,整合要素,科学指导,凸显特色个 性,才能推动特色小镇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深度挖掘优势,激发潜力。我市在推动特色小镇建设中,因地制宜充分利用 地方原有独特历史文化、名人、自然风景、特产等优势资源,不断进行深度挖掘,努

   力使各项优势更加凸显,使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经济优势,成为小镇的支柱产业,带 动群众生产致富,从而有效激发了小镇发展潜能,推动了特色小镇快速发展。

  坚持整合各类要素,凝聚合力。我市特色小镇建设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是因为 较好地整合了各方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在建设资金方面,除了运用招商引资、鼓 励社会资金参与外,统筹农业、林业、住建、水务、教育、扶贫、环保等各方资金项 目,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用于小镇建设。在人力资源要素上,市、县均成立了领 导小组,实行市上抓总、县区具体负责,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特色小镇建 设中来。

  坚持科学有效指导,发挥张力。我市始终坚持科学管理指导,前期调研、规划设 计、挖掘优势、发展数量、整合资源、考核观摩等方面均管理有序、科学严谨,赋有 前瞻性,同时,规范管理又使全市上下形成一盘棋、一张网,政令反应迅速,促使了 特色小镇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彰显实力。牢牢抓住“特色”这个关键,在产业发展上、文 化培育上、自然景观打造上、建筑风格等方面处处彰显独特性,使各个小镇独具一格,

   以差异性、特色化吸引广大消费者,正是这些独特风貌,使各小镇独具风情,避免了 千篇一律,赢得了市场青睐。

  

篇五: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推进乡村振兴心得体会思考发言

  乡村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 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X.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现象。我国即将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长期 以来,作为人口流出地的乡村,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区域。

  当前,乡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的流出,在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的地区依然普遍存在,乡村劳动力特别是一线劳动力仍以老年人口为 主,乡村振兴面临劳动力断档、传统技艺消失等风险。

  为此,乡村振兴不仅要千方百计地提高农民收入,更要加快推动 高质量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扩散、延伸,建立城乡要素合理流动长效 机制,特别是吸引年轻人口回流等,构筑多年龄段的劳动力结构,保 障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与工匠精神传承。

  X.乡村产业的同质问题。区域乡村产业的同质化,带来竞争加剧、 产能过剩等问题。由于特色挖掘不充分、部分产业准入门槛不高、乡 村经济体量有限和人力资源匮乏等因素,当前乡村产业存在单一化、 同质化等现象,如多数乡村以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草坪种植、花 木培育等为主导产业。

   乡村主导产业遴选应在更大区域统一规划下,充分发挥各地积极 性、创造性,避免产业的同质化、恶性竞争等;此外,增强危机意识 抓发展,树立长效的、可持续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 产业升级理念,稳固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X.基本农田高效经营的保障。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复杂性工 程,不仅要协调好城乡之间关系,更要协调好乡村农业与非农产业之 间关系。因此,乡村振兴绝不能放弃农业的发展。

  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收入,也对 基本农田的经营带来冲击,对可能出现的基本农田抛荒、低效化经营 等要高度重视。面对乡村振兴中国家粮食安全的红线,坚决执行永久 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保护补偿机制等,防止基本农田“非农 化”、加快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X.乡村振兴的共同富裕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 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乡村振兴是把乡村“蛋糕”做大的过程,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策 略;但更要做好分“蛋糕”这道难题,发挥“先富带动后富”的积极 作用,不落下一个村庄、一位农民,实现全面的乡村振兴。

  对此,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致富示范带头作用,发展 壮大村集体经济,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上建立合理分配

   机制,以“党建引领强村、合作帮扶富民”的策略,保障全面建成小 康社会与乡村振兴硬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篇六: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乡村振兴产业产品发展心得体会发言 农业产品要赢得市场靠的还是品质,不再使用传统的农业耕作模式,减少化 肥的使用,本身就是对农产品的提量和提质,这也离不开科技创新动能。当前政 府提出了化肥零增长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挖掘科技含量,重视科技研发, 将政策的压力变为迎接机遇的动力。

  实施化肥减量和有机肥等新型肥料的推广,以及肥水一体化、滴水灌溉等新 技术在农业上持续推广让农业在科技助力下实现质的飞跃。这样通过规模化、科 技化的管理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不断释放科技在现代农业中的集约性能, 让农产品品质提升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农业成本的支出,通过追溯体系建立产品 溯源,让科技在农业产业中发挥强劲引领力。

  无论是农业还是其他行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对于农 业而言绿色发展是不断努力前行的方向。农业要实现持续发展、不断有生命力和 创造力,就需要从“品质”入手。

  当今社会人们已经从温饱走向了对幸福感、安全感的追求,对于消费者而言, 农产品质量成为他们首要关注的焦点。作为基层干部要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 不断推广绿色防控、地力培肥、黄板性诱剂及土地面源污染的整治,做好推动绿 色农业发展的先行者,用品质赢得市场,用收益赢得民心。

  以产业带动发展、以品质赢得市场,这是农业发展的新方向,但我们也看到

   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还需要一段路程,在这个工程中甚至很长一个时期, 小农户家庭经营模式仍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因此基层干部要积极作为不 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落地。

  通过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互联网” “农户+家庭农场”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途径, 推动农户小规模生产与现代化大市场有效对接。通过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土地 流转、土壤修复、全程作物营养解决、农技培训指导、产品销售、农业金融等一 揽子全程服务,化零为整,真正实现农业服务“下地”,让农业走上健康、可持 续发展的道路。

  

篇七:产业振兴心得体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 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用的条件、程序、方法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四章 受聘人员的待遇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六章 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七章 未聘人员的管理 第八章 管理与监督 第九章 争议处理 第十章 附则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经省政府 第 8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特点, 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对事业单位聘用制 的管理,维护和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

   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 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 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 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 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第三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 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 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 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可以参照本 办法执行。

  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并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中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办 法。

  第二章 聘用的条件、程序、方法 第六条 事业 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 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

   按岗聘用,竞争上岗。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

  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打破个人身份界

  限,原有人员的干部、工人身份作为档案身份,不作为应聘 上岗的条件。

  第九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男、女享有平等应聘 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 别为由拒绝聘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聘用标准。

  第十条 禁止事业单位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事业单位招用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 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身心健康和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 优先聘用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事业单位聘用首次参加工作的 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员应聘时,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 者征得原单位同意。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 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 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 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 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 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 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 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二)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 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 当加强监督。

  (三)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 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四)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 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五)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 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六)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 用结果。

  (七)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 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 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和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监察等岗 位的职务,也不得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 作。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的聘用办法,另行规定。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 六条 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 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聘用关系应当订立聘 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聘用并与之订立聘用合同。

  按国家规定并履行审批手续聘用的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 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 聘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坚持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聘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 3 份, 当事人双方各执 1 份,1 份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聘用合同期限。

  (二) 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三)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四) 工作报酬。

  (五) 保险福利待遇。

  (六) 工作纪律。

  (七)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的条件。

  (八)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九)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 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短期合同的聘用期限为 3 年以下。合同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 立任何一种聘用合同。

  连续工龄已满 25 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 10 年且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 10 年的受聘人员,提出订立聘 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 的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 聘用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可以约定试用 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 3 个月;受聘人 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 试用期。

  本单位原固定制职工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

   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聘用单位接收聘用内调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

  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约 定试用期。

  第二十三条 聘用合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提出,经与 聘用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续订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办理。

  续订聘用合同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四条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不得 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抵押金或者其它财物。

  第二十五条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遵循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的聘用合同具有约束力,当事 人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

  聘用合同部分无效,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第二十七条 聘用单位与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原固定制职工(精神病 患者)可以缓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 受聘人员的待遇 第 二十八条 受聘人员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工作安

   全卫生、医疗、培训和继续教育、退休退职、社会保险和福 利待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五 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九条 聘用合 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用合同内容。确需 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聘用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变更聘用合同的, 原聘用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聘用合同效力不变,由 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规 定程序协商变更聘用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 的。

  (二)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已修改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 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被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 聘用合同可以由聘用单位或者受聘人员 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聘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 已履行的部分。

  第三十三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 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 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三十四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 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 10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 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 国(境)后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不归的。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六)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 损害的。

  第三十五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 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

   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 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 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聘用单位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 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的。

  聘用单位依据前款第(四)项规定裁减人员,在 6 个月 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被裁减的人 员。

  第三十六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 得依据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 病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 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单位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 干部在 3 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 2 年内的。

  (六)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七条 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 以书面形式告知聘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 以随时告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手段强迫工作的。

  (三)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 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的。

  (六)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八条 受聘人员依据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 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在接到受聘人员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予以答复。超过 30 日,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聘用单位在处理相关事宜和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期 间,受聘人员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坚持正常工作,不得

   擅离职守。

  第三十九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

  除聘用合同:

  (一)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工 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二)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 工作,时间未满的。

  (三)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 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四)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的其它情形。

  第四十条 聘用合同终止后不再续订或者解除后,聘用 单位应当在 30 日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 办理有关手续。被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应 当按照有关规定转给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接收单位,或者 委托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

  第四十一条 被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必须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原聘用单位的规定,保守 国家和原聘用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和原聘用单 位的合法权益。违反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 违反和终止、

   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 员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造 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受聘人员造成损害 的,聘用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聘用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或者不续订聘用合同 的。

  (二)由于聘用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聘用合同,或者部 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三)聘用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规定的。

  (四)聘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 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受聘人员违法解除聘用合同,给聘用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聘用单位出资引进或者培训的受聘人员, 聘用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引进或者培训 后的工作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引进或 者培训后,工作服务期未满 5 年的,受聘人员解除合同,应 当按每年递减 20%的引进费或者培训费向聘用单位支付违约 金。

   试用期间,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引 进或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对聘用单位未出资引进或者培训的受聘 人员,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要求受聘人员承担引进 或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七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单位应当给予受聘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人员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 排的。

  (二)由聘用单位提出并经受聘人员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的。

  (三)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或者第三十七条第 (二)、(三)项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经济补偿金由聘用单位以被解聘人员在 该聘用单位每工作 1 年,支付其本人 1 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 资为标准;工作时间不满 1 年的,按其本人 1 个月的上年月 平均工资支付;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计算。

  聘用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和其他职工实行聘用制前的 连续工龄,视为该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领取经济 补偿金后又重新受聘的人员再次领取经济补偿金时,其计发 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按重新受聘的工作年限计算。

   第四十九条 经济补偿金应当在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1 个 月内支付,聘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 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的 50%支付额外 经济补偿金。

  第七章 未聘人员的管理 第五十条 本 单位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订立聘用合同,又不属于 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以缓订聘用合同人员的,聘用单 位应当给予其 3 至 6 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不再 保留本人原岗位待遇,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但 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择业期内重 新就业的人员,聘用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 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并仍不愿与聘用单位订立聘用 合同的人员,本人应当提出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聘用 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一条 对愿意应聘但又未被聘用的本单位原固 定制职工实行待聘期,待聘期为 6 至 12 个月。待聘期间, 待聘人员应当服从聘用单位的转岗培训和临时性工作安排;

  聘用单位应当给待聘人员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上岗机会,其原 岗位待遇不再保留,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及一定 比例的活的部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聘期满, 待聘人员仍未重新上岗的,由聘用单位委托同级政府人事行 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委托管理期为 1 年。委 托管理期间,由聘用单位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但

   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委托管理期满后 仍未就业的人员,本人应当提出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 聘用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 中的原固定制职工,工作年限满 30 年的;或者男年满 55 周 岁(其中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其中工人年 满 45 周岁),且工作年限满 20 年的,本人自愿,经单位批 准,可以在单位内部离岗待退。离岗待退期间,享受国家规 定的基本工资和非生产性补贴、调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离 岗待退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 理退休手续。

  第八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三条 政府 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综合管理部门,对事 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有 权对违反有关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予以制止、 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聘 用制工作

  第五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聘用单位 与受聘人员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合同鉴证机构应当接受受聘人员的委托进行鉴证。

  第五十五条 聘用单位对与之订立聘用合同的受聘人 员,应当加强管理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4 个方面,与岗位职责要求相符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 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作为 增资、晋职、奖惩、续聘、解聘、辞退的主要依据。

  第五十六条 聘用单位对原不是固定制职工的受聘人 员和首次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应当实行委托人事代理,将受 聘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给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 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应当接受聘 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委托,为聘用单位及其受聘人员开展 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十七条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由省级人事 行政部门统一规定,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 增加有关约定内容。

  第九章 争议处理 第五十八条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因执行本办法发生的人事争议,应当协 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 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 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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