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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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5篇

2022-04-03 00:29:56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5篇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西游记》。它与《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共称四大古典名著,是我最喜欢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

这本书主要是以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一起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的困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的是孙悟空打妖精的故事,几乎每一篇都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真假美猴王》。《真假美猴王》的内容是:唐僧师徒四人遇到一伙强盗,孙悟空一气之下,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很生气,把悟空赶走了。悟空很委屈,去南海找观音菩萨,唐僧带着猪八戒和沙僧又走了四五十里路,唐僧有点渴了,便叫化斋去水。

唐僧等了好久都没有回来,这时,悟空端着一碗水走过来说:“师父请喝。”唐僧不仅没喝,还骂了悟空几句。悟空一气之下抢走了行李,还打晕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僧回来,见师父晕倒在地,得知是悟空打的,便去东海找孙悟空,说明了来意,悟空知道有人冒充他,非常生气,然后和沙僧去花果山一探究竟,谁知花果山还有一个孙悟空。两个孙悟空见了,便打了起来,一直打到南海,观音菩萨也分不清谁是假的,便暗暗念起紧箍咒,谁知,两个悟空都喊疼,玉皇大帝命令李天王用照妖镜来分辨,两人一丝不差。两人又打到如来佛祖面前,如来用慧眼一看,知道这是六耳猕猴变的,妖怪听到了如来佛祖说出了自己的本性,非常害怕,想变一只蜜蜂逃跑,却被悟空一棒打死了。

这篇故事是不是非常好看呢,赶紧买来看看吧。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篇2

我看了一部电视剧叫《封神榜》,觉得很好看。后来,妈妈告诉我这是一本小说改编的,于是,我又找来家里的《封神演义》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是从商朝末期讲起的。商朝最后一个国王就是纣王殷寿,他非常的残暴,一天他去纪念女娲娘娘,在墙上做了一首歪诗惹恼了女娲,女娲要铲除纣王,灭掉商朝,便召集众神和许多妖魔鬼怪,其中一个是千年狐狸精,在纣王要娶苏护的女儿苏妲己为妃时,这个狐狸精利用这次机会,吞食了她的魂魄,附在了她的身上,以便迷惑纣王。妲己进宫之后,纣王更加不关心国家大事,相信小人,残害忠良,杀害了很多忠于国家的大臣。更可气的是,纣王还想出了多种残暴的刑具,使得人民生活在困苦和恐惧之中,很多大臣不愿再为他做事,投奔了西伯候姬昌,一起来反对纣王,纣王成了孤家寡人,很快,商朝就灭亡了,建立了周朝,帮着姬昌、姬发建立周朝的姜子牙、黄飞虎等都被封了神,所以这个故事就叫封神演义。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一方面是因为很多成语都出自于这个故事,比如:“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画地为牢”等,“助纣为虐”则是讲像闻太师这样的坏人帮助纣王残害姬昌这样的忠臣,还有我很熟悉的传说人物,有哪吒、二郎神杨戬、托塔天王李靖,这些人物我在《西游记》中也看到过。更重要的是,我看了这个故事感到很神奇,因为里面有神,像哪吒能上天,也能下地;也有妖,像狐狸精能妖惑众人。无论是神还是妖,干的"都是些千奇百怪的事情,但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了神与妖斗智斗勇的情节,神那种充满智慧、从不鲁莽、勇敢斗争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篇3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篇4

“Tomorrow is a new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篇5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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