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鲅鱼圈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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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鲅鱼圈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023-06-07 09:09: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扎实做好我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鲅鱼圈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鲅鱼圈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

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扎实做好我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雪冬 政府常务副区长、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姜兴业 区政法委书记

牛思群 管委会副主任、区公安局局长

政府副区长

田文阁 政府副区长

冯效韫 管委会副主任

李直绳  区法院院长

员:任福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宏图  区群众工作局局长

韩光华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尚杰  区财政局局长

刘连庆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庆国  区公安局副局长

辛国厚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区法院民一庭庭长

徐连胜  熊岳镇常务副镇长

马祖盛  区劳动监察局局长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马祖盛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前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上述单位应固定分管领导并充实具体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并尽快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报予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417-6198200

二、各部门职责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控机制,加强日常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范围,通过举报专查、书面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多渠道动态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责令施工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受理投诉举报拖欠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案件的移交、转交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制度优势,及时调处欠薪争议案件,加大案件分类处理力度,优先处理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欠薪严重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经认定确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三)区公安局:负责从严从快处理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责任人(其中包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用工责任人出现逃匿情况的;用人单位、用工责任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决定的)。严厉打击承包人以讨要工人工资为由,虚报工资额,实则讨要工程款、利润的行为;挑唆工人聚众闹事,恶意讨薪的行为。指定专人参与到农民工工资审核工作中。

(四)区法院:受理工人持有欠条的拖欠案件;受理司法诉讼欠薪企业的案件;受理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案件(已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但责任人拒不执行),快审快办,对拒不执行的责任人强制执行;楼盘因经济纠纷被查封,法院应优先保全工人工资。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设立农民工清欠工作专用账户。由劳动监察部门代管,一并由工作组代为发放,确保工资发放到每一名工人手中。

(二)按照政府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筹措清欠资金:政府欠企业债务的,由政府筹集一部分资金,剩余部分由企业筹集;政府与欠薪企业无债务的,若欠薪企业有固定资产,直接将其抵押政府,由政府指定银行,以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清欠。若欠薪企业无资产抵押,由政府向指定银行担保,通过贷款方式清欠。

(三)根据案情。将案件分类,无争议、事实清楚的拖欠案件直接清欠,存在争议的案件先搁置争议部分,优先解决无争议部分。

1.企业自查:对于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由企业自行核实拖欠事实、拖欠总额及投诉人身份。如甲乙双方、承包人对拖欠金额、人数、工人身份均无质疑,须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

2.工作组核查:如企业对拖欠的数额、人数不明确的,由工作组介入核实案件,人社部门、公安机关、规划建设部门应深入企业,共同参与核实,要求甲乙方负责人、承包人、工人到场。要求开发方提供向施工方的相关拨款证明,施工方提供工人的工资表、考勤表,承包人提供分包合同,工人提供能证实其身份的材料(如记工单、欠条、工资条等),此过程要求必须核清每一个被拖欠人的工资。

(四)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被记入黑名单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停业整顿、限制市场准入等惩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要分别纳入省、市、区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依法对拖欠工资企业在履约担保、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予以严格限制。对严重失信、恶意欠薪、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以逃匿、转移资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用人单位和当事人,通过新闻媒体给予公开曝光。

(五)对于本次清欠工作应在年底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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